① 如何对学生进行良好卫生习惯养成教育案例分析

1、个人卫生。要勤洗澡,勤换衣,每月换牙刷,早晚要刷牙,饭后要漱口,毛巾与别人分开,并要常常清洗。睡前洗脚,睡前不吃零食。不能有当众剪指甲、挖鼻子、掏耳朵等不文明的行为。 2、饮食卫生。每天都要吃早餐,不偏食挑食,定时定量进食,不乱吃乱买乱扔,饭前洗手,不喝生水,餐具清洁,生吃瓜果要洗烫削皮,饭后半小时以内不能做剧烈运动,不买、不吃三无食品和过期的食品,不吸烟,不喝酒! 3、公共卫生。我们每个公民都是社会的一员,有义务,有责任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的卫生。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抛果皮纸屑,先洒水后扫地,不在墙上乱涂乱画,认真做好值**,保持教室、校园清洁卫生 4、用眼卫生。看书写字姿势要正确,连续看书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看书一个小时左右要向远处眺望几分钟,不能在车上看书,不能边走路边看书等。 5、心理、精神卫生。保护心理健康,远离不良诱惑,慎交友,交益友,不交损友,不盲目从众,不去网吧,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多看健康书籍,说文明话,做文明人,保持心理健康! 1、卫生承包,制定较为详细的卫生考核制度。有些学生在家中娇生惯养,平时在家很少帮父母干点家务,在学校值**时,曾出现过互相推诿,不愿打扫卫生的情况。后来我建议大家将卫生区域划分承包,责任到人,并组织学生干部每天进行卫生考核,评比,对考核结果予以相应的加分和减分制,反映在本人的综合分中,直接和将来的三好学生的评定、奖学金的评定挂钩。有了这样的考核制度后,学生都很重视,做得都很认真,再也没有发生过卫生差的情况。 2、在每周的班会时间利用规范进行教育。卫生好搞,但很难保持!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下午放学刚打扫过的教室,还没上晚自习又有了学生随手丢弃的垃圾。所以让学生明确了**常卫生行为规范,还要对其进行行为的指导,这是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养成的又一行之有效的方法。我除了让学生知道生活中怎么做对,怎么做错,还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只有明辨是非,树立正气,才更有利于由知到行的转化。让学生逐渐形成自我约束能力,明辨是非能力,自我教育能力。使良好的卫生习惯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也就是说,不需要别人的监督,也能做得很好! 3、让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活动中反复强化中成自然。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形成绝不是一朝一夕的。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就必须经过长期反复的训练和强化。贯彻落实到整个学期的始终,使学生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反复强化中定型。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教育是习惯的培养。我们要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但要慎之于始,而且要慎之于终,有恒心继续下去,不能间断。在班主任工作中,我深深地懂得中专阶段是人的成长起步阶段,也是人的基础素质形成的阶段,是养成各种良好习惯的关键时期,应该把握好这一关键期。所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我们责无旁贷。

② 卫生法概述题库案例分析

“食品卫生法”需要完善的几个
提要:“中国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颁布并实施,已经实施了10年以上的食品卫生法,作为一个基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多年的“食品卫生法”执法过程中,一些法令的规定是不完美的,在执法过程中很难操作,现列出以供参考。

关键词:食品卫生法需要改进执法

1主要缺乏清晰

1.1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法“执法主体”,但在2004年中央编办发[2004] 3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业,质量监督,卫生,工业和商业,食品和药物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职责分工,在分工提供全面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事故“依法监督,但在一天到一天的工作,其他几个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测试项目,因为这些项目有一定的收入,我们就可以做到这一点的规定,有的甚至抢着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所以现在很多省份,直辖市食品药监部门没有履行职责下的文件。

1.2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乡镇卫生院没有设置食品卫生监督员资格。由于县卫生监督员编制级卫生监督机构,无论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或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的比例,大部分县级人员严重短缺,并没有照顾农村食品安全在农村地区潜在的问题

1.3难以实现,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内部,而不是外部的铁路系统,但现在居住面积放开,也没有明确的单元格,在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以及铁路和铁路部门争地盘由于经济利益的卫生监督机构。

2管理不够细致的条款,这是很难操作

2.1条的8,前三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苍蝇,老鼠,蟑螂设施,经常出现顾客投诉菜苍蝇,蟑螂和其他害虫,但有没有处罚的依据。食品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活动,“四害”是没有根据的处罚。

2.2第23条规定:“表明,特定保健功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此类产品的规格可能需要做的广告在电视或厂家直接在剧院,露天市场面到面对面的口头宣传,往往夸大,误导消费者购买,一旦没有达到期望的结果,消费者的投诉,调查和处理没有依据。

2.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准入条件要求很明确,但现实是一些业务单位未能达到准入条件。你不许可他仍然工作,尤其是夜市排档设立批准在城市管理的权利,如果你想取缔非常困难,因为这部分职工下岗失业的弱势群体,在请愿书上的禁令。

2.4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然而,赔偿的范围,标准的确无法定义,是由法院裁定或监督机构协调不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的一天到一天的工作带来不便;赔偿,因为食物中毒事件中,双方来到卫生监督机构的协调。

2.5,该法并未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的声誉。如餐厅或食物中毒发生在食物中毒应取消从事食品经营资格,并饮料行业18年厚生健康管理局[2005]第498号颁布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4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三年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但是,提供不建立的直系家庭成员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这里的问题是,原本是丈夫和妻子,父亲和儿子业务的餐馆,一旦被吊销卫生许可证,其他人申请,仍然工作,但没有限制的法律依据。

2.6该法案没有提供餐馆及其他营业单位中毒案件,公安部门已提交,但尚未破解的情况下,不明白的目的中毒,地方也申请继续经营的餐饮业如何应对。

3处罚设置不合理

3.1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不构成犯罪的,最高行政处罚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而现实,最害怕的是卫生许可证被,,因为吊销卫生许可证,只要任何人的家庭成员原有的法律,可以申请重新运行。
> 3.2枉法构成犯罪的罪行的定义是不明确的,只有第39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恶意假冒,人体健康危害的原因,但也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3.3例处罚文书过度处罚程序过于繁琐,严重影响了执法效率。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非法无可辩驳的事实和证据为基础的,罚款50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第33条的规定处以罚款高达一千给予警告,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程序。然而,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很少侵犯可以使用一个简单的处罚程序。

金额截权利“食品卫生法法”第39条规定:“违反本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和经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疾病所产生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以罚款1,000元至50,000元之间。“第42条,第43条和四十五名。权利的自由截量太大,难以操作,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上述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在修订“食品卫生管理法”,法律公平的精神,公正,严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原则。

③ 有没有哪些执法不严的卫生监督法律案例分析

行政法是必须得,关于卫生方面的法也是必不可少的

④ 三个卫生法律法规案例

答:三个卫生法律法规事实应该案例了。

⑤ 行政监督案例及分析

例一 某市某公司经向市工商局申请,办理了户外广告登记证,在公司自有门店悬挂了一块总代理的招牌。该市城管监察大队以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为由,对其罚款200元,当场出具了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并发给该公司一份户外广告登记表。这块广告牌到底归谁管。市城建监察大队认为,他们的执法依据是《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必须征得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违规者“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或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也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经营资质等法定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审批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由申请人将其与申请材料一并转达请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市工商局广告科认为,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实施”;《省实施〈广告法〉办法》规定,户外广告的具体规划经政府批准后,由工商部门监督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也明确了工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 问题:在本案例中,造成多重审批、多重执法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分析:多重审批、多重执法问题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行政权划分不科学,行政部门作出抽象行政行为时沟通不够,从而给有关部门带来具体行政行为执行中的冲突。本案例中的行政权可划分为:审批权和检查监督权,正常程序或许可应按照工商部门执行审批权,审查资格、批准执行;而城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但前提一定是工商部门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城管部门。为了有效避免反馈滞后现象的发生,将办理具体业务的两部门集中到一起,比如到行政服务中心。
例二 2002年4月,周至县政府在城南工业路建设用地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致使191亩耕地遭到破坏。同时县政府还违法在城南工业路两侧与村组签订征地协议,圈占土地144亩。 经核实,在以上征地用地中存在补偿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及拖欠征地补偿费问题。 周至县政府未经依法批准实施征地占地,不依法补偿并拖欠征地补偿费,违法动用警力造成严重后果,县政府有关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的建议,陕西省责成有关方 面按规定程序给予原县长倪广天(现任西安市计生委副主任)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常务副县长张武平(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辞 职;给予副县长任胜利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县长助理蔡兴瑜(现任常务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陕西省政府还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要求违法圈占的土地该退还农民的,要坚决退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要限期支付;对违法征地、拆迁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强调,将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国家严格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政令畅通。 提出问题 针对上述材料,从行政监察的角度分析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分析问题 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在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陕西省周至县政府土地违法问题进行的调查,主要体现了行政监督系统中的内部监督。不但包括了内部监督中的一般监督、职能监督,更体现了内部监督中特设监督机构的监督,即行政监察。 材料中,监察部行使了它的建议权,陕西省有关方面也点赞了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的建议,依法追究了周至县政府相关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
尽管行政监察在行政监督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它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政府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抽象行为,行政监察机关无权改变或 者撤销,只能依据监察法提出监察建议。对于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不能改变或者撤销,或者责令其重新做出行政行为,而只能依法责令被监察对 象停止该行为。因此,在内部监督系统的建设中,应当将行政监察这样的专门监督与一般监督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补充,以发挥更有效的监督作用。 材料中, 监察部对周至县政府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监察除联合了国土资源部的职能监督外,还得到了陕西省政府的大力配合。 陕西省政府作为内部监督的主体之一,有权对其 所属的周至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中的一般监督。陕西省政府依法行使了它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权,责成有关方 面按规定程序对周至县政府的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并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要求违法圈占的土地该退还农民的,要坚决退还;拖 欠的征地补偿费要限期支付;对违法征地、拆迁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从而在保护国有土地资源的同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⑥ 案例分析

1、食品来源
2、加工环境
3、成品摆放位置
4、有无虫蝇叮咬
5、有无人恶作剧
6、加工有无失误
7、当天供应的其他事物有无与兔肉冲突的
8、有无可能是饮水或其他事物引起

1、加强卫生管理
2、加强采购管理
3、加强加工监督
4、加强厨师培训

⑦ 高分奉上~~~关于疫情应急处置的案例分析

索引编号:AA037-1600-2008-00007
公开类别:工作动态
生成日期:2008-4-15
发布机构: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关 键 词:卫生 工作 信息

乌鲁木齐卫生信息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第七期(总第217期)2008年4月15日
————————————————————————————————
[信息导读]
* 乌鲁木齐市举办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 我市发现人类异常染色体世界首报核型
* 市卫生局从五个方面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 市卫生局开展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
* 第一季度食品等送检样品检测情况通报
* 我市两轮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圆满结束
[综合信息]
[乌鲁木齐市举办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一场由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策划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演练”,于4月11日下午在市友谊医院青年路分院门诊大厅举行。
此次演练的假设场景为一名混杂在就诊患者中的恐怖分子引爆了随身携带的爆炸物,伴有毒气危害并随时可能引发火灾危害的爆炸恐怖事件霎时发生。爆炸伤亡无辜群众30余人,市友谊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疏散伤员和住院病人,扑救现场火源。市卫生局领导闻讯后,立即向市政府和自治区卫生厅报告,并启动了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调动全市急救网络医院、疾控、监督等部门的人员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抢救、转运,进行公共卫生学监测、调查等医疗紧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危害程度。
这场在自治区卫生厅指导下,由乌鲁木齐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友谊医院、市急救中心、市疾病控制中心等13家市属及自治区属医疗卫生单位,近300名医护、后勤和卫生行政人员参加的医疗救援演练,是针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恐怖分子妄图在我国举办奥运会前夕进行恐怖暴力活动的严峻形势下,检验乌鲁木齐市卫生系统在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后,对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紧急调动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而举办的一次大规模实战预演。市卫生局王北疆局长担任此次演练的总策划和总指挥,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刘殿奎、副市长童兆玲,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区(县)卫生局领导观摩了演练。
演练结束后,自治区卫生厅刘殿奎副厅长、童兆玲副市长分别讲话,对此次演练的成功举办给予了肯定。童兆玲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平时演练就是为了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下较少损失,在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我市举办这次演练非常有必要,达到了保障奥运会顺利召开,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全市人民健康的目的。童兆玲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向参加演练的全体人员表示了感谢,并要求参加演练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对演练中还不到位的环节加以修改,不断完善预案,作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市卫生局办公室)
[我市发现人类异常染色体世界首报核型]
近日,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收住一名孕妇,该孕妇36岁,智力和表型正常,结婚11年,自然流产2次,均于孕60天左右流产,家族中无类似病史。因又妊娠,加上妊妇高龄、反复流产、产前筛查21三体高风险,要求羊水穿刺检查胎儿染色体。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遗传实验室对胎儿染色体检查发现,胎儿4号染色体与12号染色体平衡易位,形成了两条衍生染色体,属于人类异常染色体核型。因为基因没有丢失,所以染色体平衡,临床上表现为智力与常人一样,但在生育上会出现习惯性流产或出生畸形胎儿。
经过检索和中国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国家培训中心教授、中科院院士夏家辉和戴和平两位专家鉴定,该染色体异常核型“经鉴定查询,已有国内外资料未见报道”,为“世界首报核型”。两位专家认为,这一发现丰富了人类染色体异常核型项目库的研究,为人类诊断疾病提供了依据,更重要的是对遗传学的临床研究和优生优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市妇幼保健院)
[市卫生局要求系统单位从五个方面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月9日上午,市卫生局党组组织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中心组(扩大)学习,传达贯彻《库热西•买合苏提同志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首府社会稳定和北京奥运安全的通知》、《乌鲁木齐市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安排部署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栗智同志在全市县级干部大会上有关稳定工作的讲话》等四个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文件精神。
会上,市卫生局对局属各单位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尽快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医疗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四是完善、修订各类规章制度,做好各类工作的预案。五是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认真查找各种隐患。
市卫生局领导在学习会上强调,今年安全与稳定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局属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
(市卫生局政治处)
[市卫生局开展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
为确保“2008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做好我市社会稳定工作和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市卫生局于4月2日至7日对直属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市卫生系统各单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目前社会稳定工作的复杂性、紧迫性,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落实了领导带班和单位值班制度;普遍开展了群众性动员与教育活动;加强了保安力量的配备,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了必要的保障,在门诊等重点部位安装了监控设备。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个别医院值班人员有脱岗现象;医院安全保卫技术防范设备不足等问题。根据检查结果,市卫生局及时进行了通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市卫生局法制处)
[我市第一季度食品等送检样品检测情况通报]
2008年1--3月份,市卫生监督所共收到送检样品842份,合格784份, 合格率93.11%。 其中送检食品样品145份,合格134份,合格率92.41%,其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灼烧残渣项目不符合标准。餐(茶)具消毒检测93家,共640份,合格607份, 合格率94.84%,其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二次供水、饮用水 共57份,合格43份,合格率75.00%,其中水库水菌落总数、PH值项目不符合标准,二次供水中主要是游离余氯不符合标准。
(市卫生监督所许可审查科)
[我市两轮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圆满结束]
4月1日至5日,乌鲁木齐市开展了2008年第二轮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活动。第二轮接种全市共设置固定接种点734个、巡回点1314个及入户407个,现场参与接种工作人员共计5599人。全市报告服苗目标儿童数为116597人,累计投苗135734,实际投苗率达116%。
4月7至8日,自治区督导组对我市第二轮强化免疫及麻疹免疫接种情况进行了快速评估。自治区督导组随机抽取了我市水磨沟区和新市区,并按照入户和非入户两种方式进行评估。自治区督导组在水磨沟区的七道湾、八道湾办事处、华凌市场、六道湾市场共调查90名目标儿童,服苗率为97.78%。督导组在新市区二工、北京路街道办事处、铁路局南纬路市场、西单市场 、好家乡超市共调查了150名目标儿童(其中增加50名儿童进行麻疹调查),服苗率为100%。
乌鲁木齐市3月1日至3日和4月1日至5日分别开展了两轮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活动,两轮接种全市合计设立固定接种点1325个,巡回点2538个及入户959个,参与现场接种工作人员共计10329人次。全市报告服苗目标儿童数为230617人,两轮累计投苗252331人份,实际投苗率达109.15%。自治区督导组对我市两轮接种工作分别进行了快速评估,随机抽取了了乌鲁木齐县、米东区、水磨沟区、新市区四个区县为考核地区,两次评估共调查目标儿童420名,服苗率达到了99.45%。
(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市中医医院召开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阶段性总结会]
4月2日,市中医医院召开了“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阶段性总结会”,学科带头人许公平主任向与会领导汇报了重点专科的整体情况及专科建设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自治区卫生厅中医民族医处冯东副处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国家对重点专科的有关优惠政策,希望市中医医院把握机遇,脚踏实地地打造新疆乃至全国的有影响力的糖尿病重点专科。
市卫生局王北疆局长要求市中医医院放眼全国,拟定长远发展计划,抱着“大投入 零回报”的态度创建重点专科。要明确目标,将设定的目标进一步细化,主攻方向进一步明确,做到三年以后二级分科特色明显,学术水平、科研项目、论文级别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据市中医医院数据统计,市中医医院院糖尿病专病2008年第一季度的收治率提高了25%达到了70%,糖尿病并发症的治疗手段更加丰富,治疗效果更加明显。市中医医院领导表示,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与关心下,医院一定完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建设任务。
(市中医医院院办)
[乌鲁木齐大中专院校麻疹防控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为防止麻疹疫情在大中院校流行,市卫生监督所于4月1日开始分五个检查小组对乌鲁木齐大中专院校麻疹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了41所院校的57个校区,结果显示,新疆大学本部、新疆幼儿师范学校、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专科学校、石油学院的麻疹防控工作做的较好,其他院校都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大部分学校未成立麻疹防控工作小组,麻疹防控工作没有专人统筹管理,相关部门自行其事,造成麻疹防控工作存在漏洞;部分学校校本部和分校之间缺乏统一的领导,导致麻疹防控工作的衔接存在问题;部分学校未制定麻疹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只在校务会议上都进行了安排部署。
2、晨捡工作不到位。(1)没有配备足够的温度计,有的班级30-40名学生共用一只温度计,学生有不适时不能及时的测量体温。(2)部分学校对当日发热学生做了登记,但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汇总整理,学校不能掌握全校当日新发热学生人数。(3)未对发热学生追踪管理,学校对发热学生的人数、基本情况、去向和病情进展不了解。
3、部分学校的学生宿舍存在脏乱差现象。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
[市卫生监督所与大中专院校签定卫生安全责任状]
4月2日,市卫生监督所在新疆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召开了全市大中专院校学校卫生安全会议。来自乌鲁木齐市41所大中专院校的后勤集团负责人、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校医务室负责人、商业中心和市场管理负责人及各餐厅经理、台帐员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卫生监督所田序种所长通报了2007年学校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和近期全市麻疹疫情及防控工作的情况,并与全市41所大中专院校签定了学校卫生安全责任状。会议宣讲了预防麻疹知识,并学习讨论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规范》、《自治区学校食堂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等六项规定和管理办法。
(市卫生监督所)
[市献血办对高校无偿献血“爱心社”进行表彰]
4月1日,乌鲁木齐市献血办、血液中心召开了高校“爱心社”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新疆大学北校区、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北校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六所高校“爱心社”受到表彰。
乌鲁木齐市自开展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以来,大学生成为自愿无偿献血的主力军,占到年献血人数的48%。2007年乌鲁木齐市献血办、血液中心与乌鲁木齐部分高校合作,成立了无偿献血“爱心社”,在各高校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与志愿者招募活动。据市血液中心统计,2007年乌鲁木齐高校“爱心社”共招募献血者2000余人,有1351人参加了无偿献血。
(市血液中心)
[市卫生系统开展卫生下乡活动]
4月2日,乌鲁木齐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米东新区三道坝镇启幕。市卫生局组织局属有关单位派出17名医务工作者开展了义诊、宣传、咨询活动。
在活动现场,市友谊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向当地卫生院捐赠了价值5000余元的药品,并为前来咨询的各族群众义诊1250余人次。针对目前我市麻疹疫情情况,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派出防病人员和宣传车向在场的各族群众宣传预防麻疹、结核病和艾滋病卫生知识。
(市卫生局政治处)
[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收治外籍脑瘫病人逐年增多]
自2007年以来,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收治的外籍脑瘫类病人逐年增多,截至目前,已收治了来自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病人15余例。
这些外籍脑瘫患儿在该院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康复训练后,治疗效果明显,显效率为100%,特别是几例注射肉毒素的痉挛性脑瘫患儿家长,对孩子的治疗现状非常满意。通过外籍患者的口碑效应,前来该院求医的外籍脑瘫病人越来越多,大大提升了医院的知名度。
(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我市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工作启动]
4月14日,乌鲁木齐市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工作会议在市疾控中心召开。此次监测工作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体质的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疾控中心《关于开展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监测工作由自治区疾控中心领导和监督,市疾控中心、市教委及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参与和统一协调,旨在了解我市青少年群体中各类健康危险行为的流行现状、动态特征,以及伴随都市化进程的发展趋势。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市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工作正式启动。该项工作的开展,将为我市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制定学生伤害的预防政策、规划和干预策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各级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预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
[简讯]
* 3月31日至4月1日,市卫生监督所对天山区、沙衣巴克区、水磨沟区、新市区等中心城区示范街餐饮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共检查经营户94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2%,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77%,卫生监督公示牌更换率18%(水磨沟区为75%,其他区没有进行),索证台帐登记率75%,卫生制度上墙率85%。(市卫生监督所法培科)
* 4月3日和4月10日,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市第一季度凉菜采样检测不合格餐饮企业进行抽查。经检查老妈家庭厨房(新市区店)、天山区尕小子餐厅、九天河水疗城、草堂人家餐饮有限公司(光明路店)、天山区兴达广州海鲜大渔港情况仍不乐观。这些餐饮企业对贴哭脸并不重视,自律性差,没有积极改进的意识。因此,监督员除责令餐饮企业立即整改外,并要求餐饮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餐饮企业进行卫生行政处罚。(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
* 市卫生监督所近期对电力、冶金、纺织、建材等7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除一家纺织行业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外,其余6家已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率达70%以上。但这6家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不全,未建立生产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市卫生监督所)
* 4月2日,由市科技局立项、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承担的市级科研课题“乌鲁木齐0-6岁维、汉儿童体质状况研究”通过了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结题评审。该课题从立项到结题共历时两年半时间,课题为乌鲁木齐0-6岁维、汉儿童体质发育情况建立了基础数据,并对今后乌鲁木齐市儿童保健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市第一人民医院)
* 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进行2008年第一季度全院护士业务查房时,通过召开护士大会的形式,并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反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种方式改变了过去先召开护士长例会,再由护士长向科室传达,护士对质量缺陷认识抽象的弊端。护理部在平日里质量检查时发现问题便利用数码照相机拍下来,制作成生动、具体、形象的多媒体,客观真实的反映出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第一人民医院)
* 近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市口腔医院承担的“直丝弓矫治器的临床应用研究”课题进行结题评审。专家们认为,该课题设计合理严谨,技术路线清楚,资料收集完整详实,结论科学可信,填补了自治区空白,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此课题结题。(市口腔医院)
* 近日,乌鲁木齐县卫生局根据县人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从加强农牧区一线卫生队伍,方便农牧民就医的角度出发,从各乡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中,择优招聘了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此次招聘工作对稳定农牧区卫生队伍,解决农牧民子女就业,推进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了促进作用。(乌鲁木齐县卫生局)
* 4月1日下午,昌吉州卫生学校护理教学基地挂牌仪式在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举行,昌吉州卫生学校和市妇幼保健院的领导出席了挂牌仪式,并表示携手共同办好教学基地。(市妇幼保健院)
* 为迎奥运,确保安全稳定、认真落实第十八个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市眼耳鼻喉转医院于4月10日下午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了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
* 4月3日,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与会职工代表听取并审议了院领导做的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计划报告和医院五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及其他事项。会议收集了职工代表意见建议近百条,这些意见及建议整理后将报请院党委会员研究讨论,其结果将向职工代表们进行反馈。(市第一人民医院)
* 4月14日上午,市卫生局监审处邀请特邀行风评议员一同对第四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及行风示范窗口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对医院的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医院在做好今年市级行风示范窗口复验的同时,积极开展自治区级行风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为全面推进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四人民医院党办)

⑧ 卫生法规与监督案例分析怎么答

具体内容

⑨ 卫生法案例分析

职工食堂无论是否营利均应纳入食品卫生许可范围
2006年11月24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的执法人员到XX爱邦铝箔制品有限公司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食堂未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而供应职工饭菜。金山分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条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食堂予以取缔并罚款2000元。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缴纳罚款后,向XX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原告系铝箔制品企业,既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非食品摊贩,被告处罚主体错误。
被告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辩称,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卫生部《餐馆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XX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食堂无论营利还是非营利,均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原告开办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对其予以处罚于法有据,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裁量适当,处罚程序合法。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判
XX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开办食堂涉及众多职工,其食品卫生是关公共安全,与食堂是否营利无关,应属公共食品卫生监管领域,故原告提出其非营利性食堂不受该法限制的意见,与法有悖。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XX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堂应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依照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和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涉及到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的理解和适用。
一、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此,从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条文字面文义来看,显然仅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原告公司是铝箔制品生产企业,既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非食品摊贩。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同时该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了从事食堂经营须具备的条件和主管部门对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XX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下列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XX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二)食堂”。显然,食堂属于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范围,且未区分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食堂。
二、本案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去理解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的立法原意。
1.目的解释法。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应拘泥于文字,应当从法律制定的宗旨和立法的目的出发。本案原告开办食堂涉及众多职工,其食品卫生事关公共安全,应属公共食品卫生监管领域,原告提出其开办食堂不受该法限制的意见,显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食品卫生法第五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作出解释,“指一切从事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显然,法律所指的“生产经营”亦未特别指出为营利性活动。
2.体系解释法。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应从单一的条文去理解,而应该联系前后条文的逻辑联系作出判断。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职工食堂。结合上述的三个条款可以得出职工食堂“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结论。根据法律规范的反面解释规则,食堂经营者要依法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