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采购监督的分类

政府采购监督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合规性的监督,二是有效性的监督。
合规性的监督是指对政府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的方法,政府采购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监督。其重点是关注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是否按照规章制度去实施,这应该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
有效性的监督则是在合规性监督的基础上,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监督,其关注的重点是如何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即政府采购资金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部门或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切合实际,政府采购的过程是否顺畅有序,政府采购资金的运作是否高效,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等。具体操作可分为以下几点:
1.进行事前有效性的监督。
首先要对从事政府采购的部门或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认真的审核,看其立项的理由、依据、数据是否真实、充分、准确,是否有利于部门或单位的发展需要。为此,政府采购部门要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就单位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要进行具体的调整核实并加以分析。
2.进行事中的有效性监督。
即对具体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这就要落实到具体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除了监督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是否依法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方式,是否公正、公开、公平等合规性监督外。还要注重政府采购质量,看其是否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本着同质优价、同价优质的原则,政府采购质量好、符合环保要求的优质商品。还要节约财政资金,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除此之外,还应当对政府采购商品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看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进行事后的有效性监督。
即建立和形成事后的报告分析制度。主要是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绩效分析及信息反馈,为后续安排提供依据、参考和建议。为此,首先要看其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政府采购目标,这是政府采购活动最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指标考核体系,对政府采购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判断本期政府采购规模的合理性、有效性,是政府采购有效性监督的最重要的环节。

② 浅谈如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管理

目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在事前参与、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监督检查中滞后,造成许多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监督部门在事前参与监督显得更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要从以下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政府采购的事前参与和监督
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管理主体与采购主体分离,即实行采管分离的原则。在采购资金结算上,实行采购、付款相分离的原则。即政府采购负责采购计划的备案,付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性的监督。岗位设置要相互监督和牵制。如操作岗位与合同审核岗位、决策岗位与执行岗位之间等等,要保持相互监督和牵制的关系。防止少数甚至一人说了算,从而从制度上堵塞了采购操作上的漏洞,避免暗箱、违规操作的发生。
对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监督。对采购人员建立岗位纪律要求,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同时,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工作及从业资质认定。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政府采购的质量及效率。因此,要对采购人员的理论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其实务操作多加指导,以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监督。信息、公告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执行的。加强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关心相关的政府采购事项,这就相对扩大了对采购操作的监督力度。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活动中担负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决定着每一个投标单位的命运。对评审专家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要求,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基础工作,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按计划采购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前期参与和事前监督最有效的监督方式。
加强采购预算的监督。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前期工作,对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凡是没有上报预算或虽然上报预算但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应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而擅自组织采购的,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发票,财政部门拒绝拨款,审计、监察部门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对采购活动进行事中的有效监督
对政府采购的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电子监控。电子监控材料必须保证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该项目的电子监控材料。
对采购供应商监督。政府采购市场,对社会各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商家机会是均等的。但由于市场经济和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必须有一个资格审查的过程,以保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合法、资格合法、经营合法、履约能力适当。
在采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事后检查。一是采购合同的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合同签订。二是合同执行监督。三是合同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监督。
加强审计、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面广,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涉及财政、财务、工程决算、法律等专业知识,对于涉及专业知识的部分也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定。
定期进行检查。政府采购检查应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和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共同参加。监督采购机构是否按照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合规性监督外,还要注重本身的采购质量,看其是否在采购的过程中本着节俭高效,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开支,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决策的记录完整妥善地保存采购档案,可以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纠纷、制定相关政策等项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促使其强化服务意识,忠实履行采购执行职责,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实现物有所值、物美价廉的采购目标,并公布考核结果,增强社会监督。

③ 如何对采购合同进行监督

采购物品的多家报价,及单位的资质,
物品的相关品性证明,
交货、结算的合情合理性。

④ 谁知道咨询:怎样监督采购部门

按以下方式监督:
1、市场部定样,采购部招标、谈价,各分公司收货验货。
2、市专场属部指定样品时就已经产生漏洞,指定供应商的样品;采购环节还要回扣。
3、对公平竞标时中标的供应商,采购部马上将产品转型,说原来的供应商供货周期有问题。
4、采购部门故意拖延竞标时间,临阵抱佛脚,自己突然找到供应商直接采购。
5、在回款上拖延时间。
6、故意采购产品价格不透明的产品,以次充好。
7、明码实价按返点提成。

⑤ 如何做好采购询价的监督

(1)尽可能采用招标方式,多部门联合监督审批.
(2)如果不采用招标,那么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首先让你要大致了解做采购询价的物料的基本特性, 明白这些物料对单价影响最大的是哪几个要素,(比如,原材料的价钱, 人工成本, 生产效率, 还是不良率,报废率等等), 首要抓住重点要素,最好能有一个基本成本展开表,来帮助你初步计算,以便心中有数.
2. 必须让你手下的采购员,做到货3家最少, 最好5家,其中要求至少有1-2家行业前端的厂家参与报价,另外几家可以放宽要求.
3. 拿到报价后,相互比较, 听取你的采购员的见解和分析; 再结合你自已的分析做判断是否合理.

⑥ 政府采购如何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的形式:
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而言,以监督的时间为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全过程监督;以监督对象为准,政府采购监督可以分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对供应商的监督;以监督主体为准,政府采购可以分为外部监督和自身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监督主体包括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监察机关等。
政府采购监督的内容: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
政府采购监督的对象:
监督检查的对象是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主要包括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供应商。

⑦ 监察部门究竟该如何实施采购监督

对此,笔者认为: 一、纪检监察部门要“走出”现场监督的误区,以防监督的触角带有片面性,人为形成监察“盲区”,从而使监察工作丧失了质量和效果。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到采购当事人的方方面面,只有以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方式,从多个角度、不同的方位,对包括采购当事人在内的所有参加对象都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才能有效地规范好采购行为,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纪检监察部门却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仅仅理解成或操作成是“现场”监督 ,而实际上,大量的腐败行为或违法乱纪问题都是暗箱操作的,都发生在“现场”之外,如果一味地实施“现场”监督,就会形成监督的“盲区”,使监察工作失去了全面性,从而直接影响到了采购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准”自己的监督对象,以防工作中越俎代庖,不得要点,造成重复、交叉式监督,降低了监察工作效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虽然都有权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执法的目的也基本上都相同一致,但他们的监督职责却各有“侧重”,并不“雷同”或重复,应当各司其职,在《政府采购法》的第六十九条也明确地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由此可见,监察部门实施采购监督的对象应该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因此,其具体的监督措施就必须围绕这些监督对象去开展,而在实际工作中,就存在着不少的监察工作人员,不做自己的“正事”,却插手介入了应由财政部门实施的或应由审计机关行政的职能之中等等,如参与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采购操作环节及资料的核实、对采购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实施了检查等等,从而使监督工作“越俎代庖”,该自己行使的监督职责没有做到位,不该自己实施的监督职能却“越位”行使,从而造成了交叉、重复式的监督,严重地扰乱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行使,降低了监督工作效率。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认真“选择”监督角度,以规范执法,有效提高监察工作效率。各执法部门的职责不同,其执法依据、执法角度就应该各不相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应该是从正面直接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监督的角度主要应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等方面入手,而纪检监察部门则应该是从侧面间接地实施监督,主要应从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去开展工作,通过对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条规情况的监督,剖析其行为是否已影响到了政府采购工作,从而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目的,这些角度包括查访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工作人员是否接受了供应商等的礼品、礼金,或接受了有关方面的不正当权益;工作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等等。 四、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要“带头”执行党纪条规,严格履行监察职责,防止各种“走过场”行为。在众多人的心目中,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很容易给人一种公开、公平的感觉,因此,监察部门必须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实施执法监察,以防有人利用监察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来作“档箭牌”,暗地里却大搞舞弊行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本身要有一身“过硬”的素质和本领,目光敏锐,铁面无私,忠于职守。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察人员参与采购监督时,却既吃又喝,还拿取“专家费”等等,这就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听人的心软等等,从而导致他们难以严格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相关的监察活动只能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效果。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其他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以形成打击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合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大家都很清楚,纪检部门主要是从“人”的角度去实施监察的,因为“人”是采购操作的实施“主体”;财政或审计部门则主要是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因为操作环节是容易滋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土壤”,他们的监督职责是不同的,而腐败行为总是同违法操作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想象,如果采购当事人存在或发生了某些腐败行为,就有可能会导致某些暗箱操作或舞弊行为的产生,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要与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相互协调与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只有这样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才能从不同角度,在更大的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行为,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行为的滋生与蔓延的目的。

⑧ 政府采购监督的形式

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而言,以监督的时间为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全过程监督;以监督对象为准,政府采购监督可以分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对供应商的监督;以监督主体为准,政府采购可以分为外部监督和自身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监督主体包括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监察机关等。

⑨ 采购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招标采购:是由需方提出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有许多供应商同时投标报价。通过招标,需方能够获得价格更合理,条件更为优惠的物资供应。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采购方式。非招标方式分为询价、比价、议价等方式。

3、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9)采购监督方式扩展阅读:

采购优势分析:

采购外包既可以获得更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获得专业化的采购服务,企业从总体上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企业又可以将自己的全部智力和资源专注于核心业务,在新的竞争环境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企业实施采购外包的优势主要体现为:

1、加速采购业务重构。

企业业务流程重构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获得效益也要花很长的时间,而外包是企业业务流程重构的重要策略.可以帮助企业快速解决采购业务方面的重构问题。

对实行采购外包的企业来讲,不仅做到现有企业核心采购能力和外包供应商核心能力的整合,更重要的还要做到如何巩固和提升自己的核心采购能力。企业如果忽视了本身核心采购能力的培育.那么实施“外包”采购只是培养潜在的竞争对手,而自己则失去未来的发展机会。

2、利用企业的外部资源。

如果企业没有有效完成采购业务所需的资源,企业可将采购业务外包。企业采购[2]外包时必须进行采购成本、利润分析,确认在长期情况下这种外包是否对企业有利,由此决定是否应该采取采购外包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