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试点方案
『壹』 如何更好运用监察体质改革试点工作的改革成果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山西是改革试点之一,省委自觉把信任作为鞭策。自去年10月领受这一光荣任务以来,省委提高政治站位,秉持改革精神,坚决贯彻中央“试点方案”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授权,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我们的任务就是按照中央绘制的蓝图,精准组织“施工”,拿出高质量的样品(说明京晋浙三个地方试点各有差异和侧重,对于改革试点中的信息应该综合三个地方来分析看待,监察体制改革最终运作模式应该在监察体制改革全国推开后才能基本确定)。我的责任是当好山西“施工队长”。
我们确立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思路,制定了实施方案,作出了“两步走”的安排。
第一步重点抓“转隶”。在把握改革方向、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撤销监察厅(局)、检察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今年1月18日,省监察委员会已挂牌运行,3月底前,各市县监察委员会可全部组建。(山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速度非常快,如果3月底前全省三级监察委员会均完成组建,之后就可以投入运作,相关运作机制模式等将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参考)
第二步重点抓“建制”。省监委成立以来,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执纪执法协调机制、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等,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目前,围绕实现纪委监委内部纪法衔接,我们已经制定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5个制度;围绕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正抓紧研究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环节的顺畅运转。(如何保障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特别是如何与司法机关衔接,例如: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补充证据等就显得尤其重要。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北京成立了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部、浙江也着手组建专业对接部门服务监察体制改革中案件办理对接,山西应该也采取类似的方式,不过三个地方在对接的方式接模式上应该稍有差异、各有创新,这个值得拭目以待。此外,三个试点地区法院如何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尚未见相关报道)
省监委的组建及运转,已使改革试点初见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是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力量,创新了组织架构,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二是初步构建起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将有利于持续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担当好中央赋予的这项重大改革使命,努力交出试点工作合格答卷,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我们坚信,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必将有力地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贰』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整顿公司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严明、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司形象,进一步加强公司行政效能建设,为公司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为增强公司行政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管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行为逐步规范,效率显著提高。
三、效能监察对象 公司所属部门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四、效能监察内容
(一)监察廉政勤政、工作纪律情况。对公司职工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及参加各种娱乐消费活动;无故旷工、请假逾期不归或迟到早退等问题。
(二)监察落实公司决策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渎职行为。
(三)监察履行职能情况。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各单位工作等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
(四)监察公司财务支出和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日常经费开支,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公款,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加大成本的情况;对重点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是否按规定要求使用。 (五)监察制度执行情况。对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政务是否公开,包括政策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等;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探索并推行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六)监察决策情况。对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行“阳光政务”的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重大规划、重点经济建设项目、民生事业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决策部署等集体决策行为是否做到民主、公开、公正;是否存在主观盲目武断、暗箱操作、当断不断贻误时机和因私损公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行为。
五、方法与步骤
(一)各单位按照效能监察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效能监察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公司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各单位进行集中监察,采取现场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确定全年效能监察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在公司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要把效能监察纳入管理日程,及时向公司纪委报送工作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使公司职工熟悉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工作依法、廉洁、高效地运作。
『叁』 纪委行政效能监察立项依据、监察内容目的、实施计划、方案,怎么写
9 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纪委、监察部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监察部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的安排》等文件,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监察部还于今年9月在广东召开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座谈会,总结交流情况,研究探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办法。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乡规划是带有战略性、综合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关系到城乡建设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于解决当前城乡规划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水平和能力,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紧贴部门业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推动行政监察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监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大力支持、配合建设、规划部门开展工作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以城乡规划工作为特定内容的专项效能监察,专业性、业务性、政策性都很强,不仅涉及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涉及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工作难度很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以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各级监察机关主要应从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的角度推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摆正位置,及时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交流沟通情况,密切配合。既要积极参与,更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派驻监察机构的作用,绝不能越俎代庖,包办代替。各级派驻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力量会同驻在部门承担起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具体的城乡规划业务方面的问题,要依靠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先从专业角度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 们再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当前,各级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都很繁重,要注意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力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否集中办公要视工作的需要,不要搞一刀切;要注意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工作的综合效益。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行政效能监察的着眼点归纳起来就是两个,一是看是不是依法行政,二是看是不是有效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察机关要围绕这两个着眼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紧贴城乡规划业务工作,从群众关心的热点入手,围绕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和改革的难点、重点以及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权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监察机关要围绕《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部署的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和汪光焘部长提出的四个重点,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扎扎实实搞好对照检查。监督检查中,要对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其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并注意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城乡规划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行政纪律,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手段,是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级监察机关要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着力解决城乡规划领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重点是要查处那些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落实科学发展观,不顾实际,不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改变城乡规划的行为;查处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查处那些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察机关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通过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认真查找城乡规划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效能监察的成果。
四、注重学习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无论对监察机关,还是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都是一项新课题,工作中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一个熟悉情况、探索提高的过程。监察机关参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同志要注意加强学习,不仅要深入学习掌握效能监察的业务知识,也要认真学习掌握城乡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依法依规实施监察;要注意学习借鉴有关效能监察和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实践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研究探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创新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提高效能监察水平,为今后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探索路子,为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积累经验。
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意义重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为保障城乡建设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肆』 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在什么时候成立组成部门有哪些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指依据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立的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出台
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上述监察体制改革思路。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监察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明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试点地区党组织对试点工作负总责,也要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
意义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接受新京报采访表示,此举有利于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破解“一把手监督”以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难题。
范围
《方案》强调: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方案》提出“全覆盖”,意味着所有“吃财政饭”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是监察对象,“不仅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一些行使公权力的群团机构,以及一些学校、公立医院等,都在监察范围之内。”
要点
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试点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制度设计来看,要点有几个:监察委员会是在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三地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伍』 有《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原文吗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
『陆』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是哪几个
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