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j监察
㈠ 劳动监察部门在哪
劳动监察部门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下设机构,你只要找到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就可以了
㈡ 劳动监察局是什么职责
劳动监察局的职责为:
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健康运行。
4、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5、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劳动j监察扩展阅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㈢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壮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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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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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劳动监察部门是干什么用的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你公司托欠工资,至今五月份工资都没发,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的 内容,你们有权利向他们予以查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你们向劳动局打电话举报后,但劳动局的人说要我过去登记,才能帮我要回工资的说法并无不当,因为需要对当事人投诉的情况进行登记及了解,同时也需要对举报人的身份等情况予以核实。至于所谓的“没打电话举报的就没义务帮他们要工资”的说法,显然违反了上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职责,是错误的。
㈤ 劳动监察监察些什么内容
除了你说的上述4项以外还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职工花名册;劳动部门颁发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工种、特业人员;没有的话则不需要);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至于多久上门一次,这就不一定了,每年要有一次年检和常检,另外假如有人举报或投诉关于用工的违法情况,劳动监察还要去调查处理
㈥ 什么是劳动监察部门,具体指哪个部门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职责的实施者为劳动监察大队。
㈦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职责是什么
劳动监察局的职责为:
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回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负答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健康运行。
4、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7)劳动j监察扩展阅读:
内容: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㈧ 劳动监察的特性是什么
(1)法定性 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
(2)行政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㈨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㈩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来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自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如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