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什么部门合并

原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是从卫生局分出来的吧!怎么可能又和别的部门合并呢/

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1、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扩展阅读:

职能转变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监局是一个部门吗

答:是一个部门。
2008年之前称为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药监局;从2008年食品监管划归药监局后,称呼改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监局。
请点赞,谢谢。

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什么

负责起草食品(抄含食品添加剂、保健袭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4)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扩展阅读:

  1. 1998年3月份,根据人大决议,组建新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行使的药品流通监管职能、卫生部行使的药政药检职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使的中药流通监管职能统一交由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

  2. 2003年,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 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

㈤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内容

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的职能是不一样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于国家局的网站,省、市、县级的职能也可以在各级的官网上有介绍。

㈥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市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督查督办、机要档案、保密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史志编撰、新闻宣传、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组织协调和局机关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三品一械”法律法规的实施、辖区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执法证件的管理、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固定资产和安全、值班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及全市系统财务管理、内审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信息网络建设。
(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负责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参与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收集并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三)药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中药民族药监管工作;参与药品注册及药包材注册的现场核查工作;参与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含容器)生产企业监管;负责医院制剂的初审和医院制剂调剂的初审工作。负责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参与组织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单位制剂配制机构资格认定,参与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和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参与组织实施药品再评价和淘汰工作;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药物滥用监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药品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配合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四)药品市场监管科
参与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疫苗)经营的监管工作;参与实施药品经营资格认定,参与管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工作;负责药品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的监测。
(五)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企业执行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和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建设;负责对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和再评价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
(六)稽查科
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并依法查处;协调查处重大案件及跨市、县行政案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药品质量监督抽样;负责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政案件和其它设区的市要求协办的行政案件;组织开展药品市场整规工作;指导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性安全(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干部等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实施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药学专业(不含卫生系统)、医药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职务的评定和系统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药学专业、医药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负责全市系统内各类人员出国出境的政审、审批及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什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哪个单位有关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卫生部下属的二级局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广东省卫生厅下属的单位,其他省份,也有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合并了(一般都是卫生部门为主),有的则仍是独立的一个部门。至于广东各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州市卫生局是分别独立的部门,但各区有的合并了有的独立;深圳则只有“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包括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则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属一般有(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单位。

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能办什么业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销售使用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