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制度
① 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具有哪些功能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机制制约,科学制定行政程序,做到分权、限权。
分权,就是通过合理设置机构,适度分解领导干部的权力。限权,就是细化标准,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离不开改革,应依据权力制约原理,科学制定行政程序,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减少个人因素对权力运行的不当干预,从而规范权力运行。
(一)科学设置行政程序,形成衔接紧密、相互制约的行政执法流程。行政程序对权力运行中自由裁量部分具有制约规范作用,有利于避免职权的滥用。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从政行为规范,明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责权分明、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譬如我们地税机关税收执法中的征、管查(即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三分离”以及税务稽查的选案、审理、检查、执行“四分离”,还有稽查透视征管质量、税收执法大检查等机制,都是在将权力进行分解和限定,做到了各个执法流程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透视,强化了监督和制约。
(二)最大限度缩小自由裁量权,限制权力空间。
自由裁量权越大越容易造成腐败。因此,要以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细化并缩减自由裁量权,使掌握权力的人员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程序、程度上行使职权,最大限度的制约每个行政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一般来说,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都是个上限与下限有着较大差别的空间额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2000元以下是多少,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又是多少,怎么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也没有具体规定。我们地税机关结合执法实践经验对此进行了细划,将处罚额度具体划分为若干个处罚等级标准,处罚标准提高,批准权限相应提高,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有力推进了机关的廉政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外部的法制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机构作用,做到有力、有序。
外部法制监督是相对于行政部门内部监督而言,它是指各级人大、政协、司法部门依法对行政部门行政工作进行的法律监督。如果说内部监督侧重于执法程序的制约,那么外部监督则侧重于法制监督,更具有威慑力。因此,在做好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外部的法制监督,做到内外监督并举,相互结合。
(一)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的工作力度,发挥专门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作用。
② 什么是权力监督
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行政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其依法正确行使,是党治国理政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为此,就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防止行政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预防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
其中,重点是强化行政机关对执法活动的自我监督,贯彻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政府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按照中央部署,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有效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机会。
提高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水平,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执法为民思想、依法办案能力和执法文书质量。
(2)权力监督制度扩展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构建监督体系,意味着各种监督方式相互联系、有效结合、有机运转,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种监督方式之间要相互贯通,包括信息畅通、体制机制有效衔接。
③ 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
从权力本身所具有的特性看,权力最容易成为脱缰野马。掌握权力的人总是借助权力的力量而把自我凌驾于权力的作用范围之上,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则表现为凌驾于社会之上。当掌权者为了私人利益而操纵权力,这种权力又受不到任何限制时,掌权者就会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侵害公民的权利。人类文明的历史向世人昭示这样一个道理: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公共权力是用于处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是公共组织实施自身职能的前提条件。公共权力是由社会的共同需要而产生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集中表现,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基本目的在于维持、调整或发展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公共组织要么拥有法定的公共权力,要么拥有由公共权威部门授予的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与非公共组织中存在的“私权”有着本质的区别,从其基本内涵来说,在主体上,公共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人;从客体上看,公共权力指向的是公共事务;从功能上看,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服务。公共权力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普遍性、排他性,公共权力的这些特性使公共权力有着比“私权”更广泛的约束力、强制力和管辖范围。当然,公共权力的使用更强调依法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因此,公共组织必须受到全社会的监督。 一、以德制权
二、以权制权
1、以独立、客观、公正、公开的监督权制约公共权力运行
2、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的基本要求
三、用“第三部门”力量制约公共权力
④ 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既包括了什么的监督也包括什么的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最关键的就是建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民主监督,二是法制监督。
⑤ 我国古代有哪些权力监督方面的制度或条文
中国古代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有两个特点.一是职官权责分明专,互相制衡,上下相维,纵横交错属,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协调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二是制约与监督行政权力有一定的制度和程序做保证.制约与监督的途径广泛,依法建立了巡视、考课、弹劾、封驳与谏诤、判署等制度,保证了监督主体对各级官吏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正常有序进行.
中国古代一方面依法分配各部门、各级官员的职权责任,互相制约与监督;另一方面,依法建立健全监督与制约的各种制度,制约与监督有制度可遵.二者密切配合形成了中国古代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保证各级部门和官吏依法行使职权,负起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⑥ 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包括什么的监督
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原则主要是包括民主监督和法制监督,民主监督主要是指政协的监督,社会公民的监督,法治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监督。
⑦ 对权力进行监督的制度体系大体上分为
书上原文: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回一靠民主,二靠法制答。具体来说,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掌权者的行为;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实行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掌权者办事具有可遵循的统一规范,确保权力按法律行使,合理运行。 如果简答就是民主和法制
⑧ 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制度的思路有哪些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民主的制约和回监督:就是要答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掌权者的行为。
法制的约束和监督:就是要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掌权者办事有统一的规范可遵循,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合理运行。
⑨ 中国的政治监督机制是什么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机关在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是政协组织三大职能之一,分为上行、下行两种。
在政治管理过程中,为保证社会公共权力机关在所担负的职权的正当范围内和轨道上运行,而对其进行监视、检查、控制和纠偏的各种活动。政治监督本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其目的在于抵御权力的腐蚀性,避免普遍利益受到特殊利益的干扰,以保证政治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在政治管理过程中,政治监督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和惩治腐败。从行为方向看,有上行、下行两种。
我国的政治监督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国家性质的体制内监督。体制内监督是在国家机关系统内部或者国家机关各系统之间进行的,包括上级监督,主要是以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辐射体制;党内监督,这是一种来自政党内部的对政党自身的监督;人大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属于立法监督的范畴;司法监督,即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由于行政机关与群众直接打交道,腐败几率高,直接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行政监督尤为重要。
另一类属于非国家性质的体制外监督机制,又称为社会监督机制。体制外监督来自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包括公民或者政协、新闻传媒等对政治权力主体的监督活动。体制外监督的主体是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监督的客体则是拥有法定政治权力的执政党或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