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与旅游质监
『壹』 《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属于《旅游法》范畴吗
您好,
不属于,这三个没有包含关系。他们的效力是一样的。
旅游投诉指南:
旅行—选好旅行社最重要
旅游一定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旅行社,才能保证你旅游的愉快和安全。
正规旅行社应取得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旅游业务范围是经过严格核准的;中国公民出境游由国家特许经营,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否则就是假冒。
目前,我国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主要负责组织、接待外国人来华旅游;这其中有一小部分国际旅行社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未经批准而承办出境旅游业务的均属非法。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游客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不要只盯着著名景点和热点地区。出游前多留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选择一些新开发的景区,随团走一些新组合的路线会更有收获。
第二,想要不花冤枉钱,并物有所值,您最好先做到:找正规旅行社,乘“游”字头大巴车,到开放的景点去。
第三,学会签合同,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旅游是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还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以后的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反之,旅游者的协议变更,如暂时离团、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购物慎重,不要花钱买陷阱。购物是旅游的六要素之一,出游购物能带给旅游者更多的乐趣。但是,旅游者购物一定要量体裁衣。特别是旅游区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价要高一些,建议旅游者不妨购置一些价值不高,但有特色的纪念品,既可满足购物欲望,又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第五,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诉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协会、旅游质监部门将不再受理。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投诉状。
学会“投诉”为“防患于未然”之举,也将更好地提高消费者的法规意识,完善旅游服务质量。
如何写投诉状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写投诉状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反映情况,具体的说,一份完整的投诉状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的赔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门票、机船车票、凭证、发票等。
另外,投诉者应该按照被投诉者的数量提出投诉状副本并依法在投诉过程中提供新证据。
投诉者可以对哪些损害行为进行投诉?
一、 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二、 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三、 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破损或丢失的;
四、 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五、 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六、 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七、 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旅游投诉时效
了解有关旅游投诉时效的规定,有助于投诉者及时提起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受理机关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一、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请求保障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有效期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有效期。
二、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经审查,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三、应诉答复时效:投诉管理机关做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其他投诉方式
2011年,网络上出现很多以旅游投诉为主的投诉平台,通常为网络媒体开发的产品,如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等[1] ,此类平台往往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帮助游客进行维权,影响力越大的媒体,投诉解决力度往往越大。
《旅游法》颁布
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旅游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出台这样一部规范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发展、明确旅游市场规则的综合性法律,可谓正当其时。[2]
《旅游法》四大亮点
以人为本 保护旅游者权力
旅游者的权利问题是《旅游法》作为国家综合性大法的根基,是《旅游法》中的权利主体,更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
民事规范和行政规范并重
本法按照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并细化旅游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健全统一的旅游服务标准和诚信、公平、有序参与竞争的市场规则,着力解决旅游资源及其经营管理中的部门、行业和地区分割问题,力争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监管、行业组织自律以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有机统一。
符合产业特征和发展需要的综合性法律
本法整合了旅游产业各要素和旅游活动全链条,构建了政府统筹、部门负责、有分有合的旅游综合协调、市场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涵盖了促进(经济法)、管理(行政法)和民事(合同)三方面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
依法治旅旅游休闲权益更好保障
《旅游法》出台,中国旅游业将全面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旅的新时代,中国国民旅游休闲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
『叁』 和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
1、来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
2、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3、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法
4、文化和旅游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5、文化和旅游部 导游管理办法
(3)旅游法与旅游质监扩展阅读:
以下是规范性文件,非法律法规,均来自于文化和旅游部:
1、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
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的通知
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4、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出境旅游经营的紧急通知
5、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
6、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肆』 最新《旅游法》对旅游业有哪些规定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
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第十九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伍』 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与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旅游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与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4、《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5、《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
6、《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附附录A、附录B)》
三、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7、《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8、《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9、《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四、福建省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0、《福建省旅游条例》
(5)旅游法与旅游质监扩展阅读:
在法律层级上,除了《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我国规范旅游活动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方面,其中还有:
1、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2、规范旅行社旅游经营活动的有《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等。
3、规范导游和领队旅游活动的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
4、规范旅游安全的有《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
5、规范旅游纠纷处理的有《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等。
6、现行有效调整旅游活动的一般性法律还包括《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公司法》、《刑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