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前庄村的村民监督小组

为了确保村务公开和村里各项决定的有效落实、执行,每个行政村都应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从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外的村民中推选产生,人数为3至7人,设组长1名。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并在村民中享有较高威望。村民监督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村务落实情况的监督。

⑵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什么人员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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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职责: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⑶ 如何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一、明确组织设置及任职条件

1、机构定位:村监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监会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2、组织设置:村监会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兼任,村监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小组。

3、任职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能正常履职;成员中应有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

4、回避人员:除兼任村监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监会成员;村文书、村报帐员不得兼任村监会成员及其下设机构的人员。

二、推荐提名候选人

1、由村党组织按照任职条件从党员、村民代表或村民中推荐提名村监会成员候选人,推荐提名的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

2、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报镇(办)党委初审和县镇纪委部门联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同时在村公开栏公示。

三、村民代表会议差额票选

1、村监会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2、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应超过2/3 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3、候选人应获得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4、获得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若遇票数相同或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不足应选名额时,则相同票数候选人或未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票数多者当选。

四、选举村监会主任

1、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监会成员,选举产生村监会主任;

2、召开村监会成员第一次会议,讨论村监会成员工作分工。

五、镇(办)党委发文公布

1、新当选的村监会主任及成员名单在村公开栏公布;

2、上报镇(办)党委,由镇(办)党委发文并抄送县镇纪委。

六、村监会成员资格终止

1、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2、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3、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

七、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一并参照执行

⑷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做什么的具体成员是怎么产生的

1、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4)村监督组扩展阅读: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⑸ 村委会监督委员的产生和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监委会成员必须依法选举产生。村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根据村委会的总人数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2)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基层各项涉农政策,且有协调议事能力;(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衷于公益事业。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权源(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⑹ 2018年党员可以参加村监督小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来国村民委源员会组织法》“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的规定和省民政厅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区村级监督机构建,党员可以参加村监督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