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属于什么单位,伪造其印章,钢印违法吗

一般应该是隶属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业检测机构,是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伪造任何单位的公章都是严重违法行为。

2.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哪

宁国市目前由宣城市代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实施编码

  •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件类型承诺件
  •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全网通办)

  • 到现场次数0
  •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时限说明:无)

  • 承诺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时限说明: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期限内。)
  • 办理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通办范围无联办机构无
  • 审查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

  • 年审年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年有效期。

  • 数量限制否

  • 特别程序无
  • 是否支持预约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 结果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结果样本 QQ图片20171029020409.jpg 结果支持物流快递

    窗口领取

    监督投诉电话0563-12315咨询电话0563-2719125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79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G3、G5、R2、P3、T1、T2、Q1、Q2、N1除外)”下放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气瓶充装安装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通知》(皖质函〔2014〕290号)。

    收起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第十四条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见本规则附件B,1份);
    (二)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

3.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属于政府行政机关么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不属于政府行政机关,是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一个公益性事业单位。

4.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工作是怎么样的呢

应该是从事压力容器检验方面的工作,应该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之类的专业书籍

5.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兄弟,每个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所是属于哪个单位的呀,新叉车要这个特种设备检验所来检验,就是不知道是在哪里的,可以告诉我一下吗?

6. 特种设备检验所

市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也就是以前的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是现在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一个公益性事业单位,对8大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经费属于上面给人头费(一般这个钱都是局里留下了),下面(特检所)检验收入补充,收入跟公务员区别不大,主要收入是各种补助。你研究生到这个单位的专业可能用不了太多,如果是我的话,我会留在国企,原因稳定,人员之间关系单纯,有发展空间,特检所发展空间小,还有现在正面监改革,还不知道以后怎么改,但从前段时间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法(明年1月1日执行》来看,有可能走向市场(但可能性比较小,因监督检验这块的经济效益比较好)。
如果你能进入编制,可以去。个人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