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职责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来民共和国监察法》十自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1)松江监察机关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⑵ 行政监察机关有哪些

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行政机关(政府)对行政机关下属部门及下级单位进行监察的部门。比如对教育部门是否正确地执行了政府关于教育的政策进行监察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察。

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1.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2.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3.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3)松江监察机关扩展阅读:

一、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

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交流制度。

三、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四、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责成下一级监察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⑷ 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有什么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版守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例外2、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决定重要调查事项要由同级党委、上级监委批准。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3、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突出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突出体现公安机关办案时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公正与效率平衡。

⑸ 如何入职监察机关

如果您没有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检察官(或法官和律师资格),是不能调入检察院的

⑹ 监察机关是哪个部门是不是政府部门

监察机关是市纪委监委,就是专门监督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的机关,他是政府部门

⑺ 检查和监察机关有何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版、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权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例外2、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决定重要调查事项要由同级党委、上级监委批准。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3、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突出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突出体现公安机关办案时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公正与效率平衡。

⑻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江分局的机构设置

1、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督办;
(2)、负责人事、档案、文秘、信息、保密、统计、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预算、财务、资金管理等工作;
(4)、负责会议组织、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6)、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做好组织、纪检监、宣传、精神文明工作;
(7)、负责组织分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汤金发
2、稽查科
(1)、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执行上级下达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抽样检测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3)、负责制定分局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年度抽样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
(4)、负责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及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负责受理、查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质量的投诉、举报,负责协调处理涉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的投诉、举报;
(6)、负责社会药品食品监督网络的编织,功能的开发与建设;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龙
3、药品监管科
(1)、负责本区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
(2)、负责本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变更、年检、换证工作;
(3)、负责药品和医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工作;
(4)、负责本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
(6)、协助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注册申报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沈芬
4、食品监察科
(1)、负责本区食品安全领导组织的日常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本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定期收集有关部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3)、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行使本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管理的综合监督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协调处理涉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的投诉、举报;
(7)、依法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查处;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徐宏兵

⑼ 监察机关有哪些

我国的监察机关有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回国共产党机关、答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