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记录
① 食药监管部门日常要求记录有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内和消费环节食品容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②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怎么办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专监督管理部门履属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监督管理措施:
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③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几个月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专次日常监督检查。属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3)食品监管记录扩展阅读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五条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随机抽取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检查,并可以随机进行抽样检验。相关检查内容应当在实施检查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明确,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查事项。
第二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④ 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记录怎么写
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记录可以从餐厅的环境、资质检查、加工制作、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描写,具体如下:
1、餐厅的环境
食品的安全离不开干净的餐厅环境,不干净的餐厅环境很容让食品变质。可以描写自己看到的餐厅环境,桌子,椅子是否干净,角落里面是否有虫子,灰尘等。还有餐桌上是否有食物,油渍等。
2、资质查验
是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是否查
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
供货基地采购的,是否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
3、加工制作
加工制作。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操作规范》;检查
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检查操作
人员在生产经营食品时,是否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服等。
4、设施设备。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
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是否正常运转和使用;是否有防鼠、蟑螂、苍
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设施设备。
(4)食品监管记录扩展阅读:
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记录其他方面的记录
1、消毒管理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是否无毒无害,标志或
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工具、设备是否在使用前进行消毒;餐具、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
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5、食品添加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并索取留存票
据;是否实行“五专”,专柜是否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建立使用台账。
⑤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记录 怎么写
监管记录需与被监管的批记录对应,有品名、批号、规格、检查人、生产日期、检查日期等;
还需要有检查内容(应包括所有的关键控制点)、检查时间、检查频次、检查结果等。
所有记录填写都应及时、真实、准确,避免回忆性记录或提前填写,不可随意修改,如修改应遵照指定的模式,如誊写记录,需保留原始记录。
⑥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怎么样
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记录,那肯定会被监管部门加专强并增加检查和抽样检测的属频率和次数,也就是说,别的企业一年里面政府来抽检,最多6次,那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如果按照每个月政府都需要抽检的话,那一个至少12次,而且一旦被抽到有不合格的产品的时候,那不仅会被媒体曝光,而且还会被政府要求购买食品安全的相关保险,因为有不良信用记录了,购买这个保险的金额只高不低……所以一旦企业有了不良信用记录,那只能乖乖听话,投入大量的资金到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争取消除咯
⑦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中应做的必备记录有哪些
1、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保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有关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内的加工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3、企业应加强自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规范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4、企业可在本规范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的要求。
5、企业可结合自身规模、产品类别、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等实际情况,合理分工,确定本规范中清洁消毒、采购物资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以及台账记录的登记、保存等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⑧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又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怎么办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专理部门履行各自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监督管理措施:
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⑨ 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早起的检查记录保存到什么时候
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早起的检查记录按照我国档案管理要求保回存。答
重大的检查记录保存应该是中长期的,保存15年;一般的保存10年;短期的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最好是保存3至5年。要具体根据其资料的内容来区别确定。
这样,一旦发生什么纠纷或涉及到案例,就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