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治理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德州亮出2020 年“反腐答卷”

德州市纪委监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叠加的双重考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德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38人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疫情防控,紧盯防控责任落实、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违法占用耕地及违建别墅问题等专项治理,在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专项清查、“合村并居”问题整改、大棚房整治“回头看”中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扎实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38人。抓实省委巡视整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结率98.8%。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81个
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惩治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及验收达标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8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0人。
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86个
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8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20人。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7人。加强《问政山东》《问政德州》栏目曝光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97个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物业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对“攻坚克难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靶向治理。建立纠治市县部门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直通车”联系点,“以下看上”倒查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责任。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9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21起。
查处享乐奢靡问题530个
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加大察访力度,深挖细查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一桌餐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强对干部公款吃喝、机关食堂浪费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530个,批评教育和处理7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9人。针对发现问题,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49个
树立正向激励鲜明导向。精准规范实施问责,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全市共问责党组织139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1612人。全市对40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69起核查不实举报进行通报,跟踪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922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49个,通报曝光75起115人。
县级巡察覆盖率达到97.9%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开展市委第九、第十轮巡察,对41个市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735个,问题线索113件,市级巡察覆盖率达到91.5%。集中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巡察。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分管市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巡察整改机制,推动整改到边到底。制发《巡察建议书》17份,推动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将“县(市、区)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开展县(市、区)巡察专项检查,县级巡察覆盖率达到97.9%。
持续加大惩治力度。克服疫情影响,在减存量、遏增量上加压用力,严肃查处了郑秋红、袁凤莹等典型案件。推进“一人多证”、违规获得外籍身份专项清理整治,筑牢防逃堤坝。

Ⅱ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整治作风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一)层层签订责任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区分不同情况,结合实际,着眼防范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每年都要与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传递责任、传导压力,并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建立报告工作制度。实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制度。实行下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上级党委、纪委安排的专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实行三谈两述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打招呼,教育和挽救干部;对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实行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进行述责述廉。
(四)实行评议测评制度。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受理下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组织纪委委员(纪检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报告进行测评,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直接把关,形成评议意见,向同级党委(党组)书记汇报测评情况,向被评议单位反馈评议意见。上级纪委要对下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下级单位、部门一把手,通报纪委(纪检组)评议测评情况,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地区、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要限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汇报。纪委书记要约谈下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了解重大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
(六)加强专项巡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检查,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

Ⅲ 为什么要加强自我监督管住监督执纪权力

因为:

  1. 加强自我监督是管住监督执纪权力的第一道防线。

  2. 加强自我监督是管住监督执纪权力的职业道德保障。

  3. 加强自我监督是管住监督执纪权力公平公正的主观要素。

Ⅳ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内容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扩展材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Ⅳ 如何 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

(一)发挥内部作用
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1)不断加强教育。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和其他集体经济,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
(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Ⅵ 如何加强监督执纪工作

接触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一些意见,做好群众和干部间的桥梁,对于群众反映的一些违反纪律的问题要解决,做好与干部交流,了解他们所想,加强沟通,做他们工作,思想工作,实事求是,解剖自己严于解剖别人,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监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人民服务,一切工作为了人民。

Ⅶ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什么成为常态

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常态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四种形态”的提出绝不意味着放缓反腐节奏,而是更加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路理念。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绝不是要对严重违纪行为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行为来处理,而是强调违纪行为无论情节多么轻微,都要露头就打、违纪则咎、寸步不让。这是从操作层面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一执纪理念的深化细化,是落实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举措,更加彰显了我们党强力惩腐肃贪、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政治态度和坚强决心。
管党治党重在全面从严,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首要的是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切实从只注重“盯违法犯罪”转到也注重“盯违纪违规”上来。重要的是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坚持关口前移,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常态化明查暗访等方式咬耳扯袖、提醒告诫,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关键的是提高监督执纪刚性,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快查快结,既突出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挖“烂树”、治“病树”,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根本的是强化监督执纪责任,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建立责任清单,完善问责机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

Ⅷ 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行四责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