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指社会群众团体和组织以及舆论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专遵守国家属法纪的监督。包括各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民主监督,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的舆论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最广泛的监督形式。它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原则,采用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形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和不良作风进行批评监督。

(1)社会与公民的监督扩展阅读:

社会监督有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即社会监督不具有强制力,监督容易失之随意,尤其是难以使监督及时进入具体的执法过程,监督的效力缺乏刚性的制度保障,监督的效果滞后等。对于社会监督中提出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受理机关必须及时调查研究,依法做出认真处理。

② 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2)社会与公民的监督扩展阅读

《宪法》第二章是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内容如下: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③ 公民的社会监督体现出了以下哪些特点

公民监督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不具有严格的法律形式,也不具有版法律强制性的後果,但是权这种监督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引起社会组织及国家机关的注意,从而带动强制性监督手段的运行。公民的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是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
公民监督具有广泛性、基础性、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效性、经常性的特点。

④ 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是

(1)公民监督 公民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 (2)社会团体监督 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 (3)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 通过法律诉讼的渠道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归为公民监督。

⑤ 生活中公民的监督权和民主监督内容有什么区别

监督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如下各项:(一) 批评建议权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有权提出要求克服改正的意见。建议权则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二) 申诉权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申诉分为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的申诉两类。诉讼上的申诉主要是指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经济纠纷等判决或裁定不服,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的行为。对于诉讼上的申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此都作了详细规定。非诉讼的申诉主要是指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三) 控告检举权控告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给予制裁的权利。检举权则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检举的权利。(四) 取得赔偿权取得赔偿权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1994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公民取得赔偿的范围、程序、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项内容作了规定。按照国家赔偿法,我国公民取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行政赔偿,一是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刑事赔偿的范围则包括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这种赔偿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司法的严肃性,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人民、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⑥ 名词解释:公民监督

公民监督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内施法律的一种监督容。虽然公民监督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不具有严格的法律形式,也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后果,但是这种监督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引起社会组织及国家机关的注意,从而带动强制性监督手段的运行。公民的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是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

⑦ 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包括哪些

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版举的权利。权
监督权包括:1、批评、建议权;2、控告检举权;3、申诉权。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国家机关负有查清事实进行处理的义务,我国的刑法和宪法都对此进行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⑧ 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1)公民监督
公民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
(2)社会团体监督
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
(3)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

⑨ 人民警察如何正确对待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你应该问人民如何正确对待人民警察的管理。
因为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但是这年头连公仆都充你大爷了你还问他怎么正确对待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