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卫生监督所详细职能

卫生监督所职能和承办工作:

一、各省市的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有所不同,如: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

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9月开始,承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相关职能。

二、目前,监督中心已承办8项由卫生部直接审批的行政许可工作,分别是:

1、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评审;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受理、评审;

3、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受理、评审;

4、化妆品新原料受理、评审;

5、消毒剂、消毒器械受理、评审;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受理、评审;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相关事项;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受理、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

同时,还承担国家计量认证卫生评审组工作,受理国家级、省级卫生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开展计量认证申请、评审事宜。承担制定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

协助卫生部开展卫生标准审查、卫生标准制修订、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卫生标准宣贯工作。

负责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运行与管理,并进行全国卫生监督信息 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卫生监督员培训等项工作。

(1)市中区卫生监督所扩展阅读:

中国卫生监督:国家法定的一个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消毒杀虫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等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23日,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也是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对外的统一窗口,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监督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务实高效、廉洁勤政、服务社会、保障安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㈡ 卫生监督所是什么部门,做什么工作的

一、掌握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三、协助开展本乡镇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在饭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并登记记录。

五、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六、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七、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八、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

九、协助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十、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一、参与县卫生监督局在本乡镇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十二、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执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十三、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四、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局。督促本医疗机构落实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及其它有关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卫生监督局。

十五、完成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㈢ 卫生监督所是什么部门做什么工作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 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5.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1.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
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㈣ 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哪个更好

简单做个比喻吧,卫生局是爸爸,卫监所就是儿子。卫生局是政府部门,卫监所是内事业单位。
看你本人容在哪方面更有优势,卫监所是执法监督机构,每天都要出去检查监督,甚至也要夜晚执法。卫生局就是审批审核政策制定,上下级工作的上传下达。
哪个发展前景更大?当然是卫生局吧,越靠近政府,越靠近领导,机会就越多,越靠近基层,工作 就越琐碎。
至于你说的区和市的差别,如果你做得好,从区级到位调到市级单位比从卫监所调到卫生局要容易很多。

㈤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干什么的

(一)依照复国家和地方公共卫制生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卫生监督计划,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二)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执业活动等各项卫生监督,受理相关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以及健康卫生产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核;参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卫生违法案件以及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稽查工作;
(四)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院内感染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对全民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和培训以及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
(七)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㈥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具体工作是:

1、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6)市中区卫生监督所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㈦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干什么

(一来)依照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源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卫生监督计划,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二)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执业活动等各项卫生监督,受理相关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以及健康卫生产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核;参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卫生违法案件以及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稽查工作;
(四)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院内感染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对全民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和培训以及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
(七)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㈧ 卫生监督所是个什么单位

负责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的基层单位。

㈨ 济宁市市中区卫生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局设6个职能科室。 (挂卫生行政许可科、卫生科技科牌子)
组织起草卫生、食品安全相关政策、规章草案;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卫生普法工作;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传染病防治监督及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查处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承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拟订全区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岗位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挂干部保健科牌子)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的规范、标准;承担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承担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实施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办法、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承担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工作;承担射线诊疗许可工作;承担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相关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有关药事工作。 (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的政策、全区重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全区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承担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有关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相关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制定全区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