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监督人员
⑴ 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吗
不是,不属于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的范围如下,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 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 各级审判机关;
(六) 各级检察机关;
(七)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1)防疫监督人员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 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大大、副大大;
(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中。
⑵ 卫生监督人员搞旅店住宿人员信息排查合法吗
嗯,监督人员搞旅店住宿人员信息排查,目前这种情况下是合法的,必须防疫大于天
⑶ 负责传染病防疫的专职人员需要拥有什么证件
(一)制定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应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三)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
(四)承担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抽检;
(五)负责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六条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一)根据本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四)组织查处辖区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
(五)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设区的市对县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七条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明确具体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县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监督人员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
第九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⑷ 卫生监督人员是否能享受卫生防疫津贴享受那一类
我们贵州省都匀市卫生监督员没有防疫津贴
⑸ 卫生监督员,算防控人员吗
按照职务上来分类的话,卫生监督员应该算是防控人员,应该可以,算是最基层的防控人员
⑹ 防疫监督员登录:页面中 防疫监督员账号与密码应该是什么,该怎么样填
我和你差不多。
我身上的装备还有。
仓库的。包袱的。一切东西都没了。
我绝对没中木马。我每次上线我都杀了木马的。
我搞不懂为什么。
⑺ 做一名合格的防疫人员要具备什么
随着我国卫生防疫事业的蓬勃发展,各级卫生防疫站的档案工作也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特别是自档案目标管理活动开展以来,更是将档案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卫生部“等级站评审标准”,将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做为等级站评审申报的先决条件之一,明确地列入其中,这就极大地促进了防疫站档案工作的发展。仅以我市为例,我市区县站中目前已有十三家区县站晋升了市级先进,两家达国家二级,市防疫站也于96年晋升为国家一级。随着档案工作的升级发展,研究如何提高档案编研工作,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已成为各卫生防疫站档案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站在开展编研工作时,在突出卫生防疫专业特色上做文章,使编研材料有很强的专业性、实用性,受到业务人员的欢迎和好评。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要开发有卫生防疫特色的档案编研材料,要抓住以下几个环节:
一、以业务档案为编研工作的主要对象
卫生防疫站在以开展卫生防病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文书、业务技术、科研、基建、设备、会计、教学、声像、实物等档案材料。但由于卫生防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故而反映与记录此项工作的主要载体枣业务档案也就具有了极强的专业性。此外,卫生防疫在业务上又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对疫情流行规律的认识以及在开展公共卫生的监督监测的过程中,都必须以业务档案为依据。因此,在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时,应首先从业务档案入手,编研材料才可能有专业特色,才能更有效地为站开展卫生防病、监督监测工作服务
⑻ 动物防疫监督人员伪造检疫结果照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没有受贿等行为,则适用以下罪名处罚。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对于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因本法或本条另有规定,不以本罪论处。所谓印章,是指国家机关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他们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记,公文在加盖公章后始能生效。用于国家机关事务的私人印鉴、图章也应视为本款所称印章。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盗窃某甲的手提包,意图偷窃钱财,没想到包中装有某甲单位的公文及甲的证件。如此,行为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本罪。
二、处罚
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
⑼ 卫生监督协管员是干什么的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负责本乡 镇、 社区食品卫生、 学校卫生、 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 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 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2、 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 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 开展本乡镇、 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4、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 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5、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 镇、 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6、 负 责本乡 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 报告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7、 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 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8、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 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9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1、基础档案建立率, 日常监督覆盖率、 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 100% 。
2、按要求收集、 报送相关信息, 做到全面、 准确、 及时。
3、制作文书和现场审查记录客观、 真实、 准确。
4、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 5 次以上。
5、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 有据可查。
6、 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 100% 。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1、 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2、在开展卫生监督时必须按要求着卫生执法服装。
3、在实施卫生监督时, 要做到仪表端庄、 举止文明、 程序合法。
4、遵守职业道德, 严禁弄虚作假、 玩忽职守。
5、坚持办事程序公开、 执法人员 姓名 公开、 监督结果公开、 举报电话公开。
6、上班时间不饮酒, 严禁着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7、不准以权谋私, 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8、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 拖延或设置障碍。
9、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 拿、 卡、 要,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10、不准在卫生监督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11、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12、不得擅自 行使行政处罚权。
13、 不得擅自 行使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 收缴、 销毁相关产品。
⑽ 卫生监督人员编制的规定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卫监督发[2006]223号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39号
可在卫生部网站上搜索到。
至于编制,各个地方都不一样。
在性质上仍旧属于事业编制,作为执法型事务单位存在;
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但幅度不大,能达到1.5/10000比例的地方不是很多;即使达到,和其他部门比也是人烟稀少。
各个地方发改委、编制委员会以及财政部门目前正在调研过程中;有的地方三定已确立,有望在明年完成改革。
但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不可能一跃而至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