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属于内部监督哪些属于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抄指,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具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这种监督主体是公安机关自身的。

外部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不具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这种监督主体是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

㈡ 请问在公司内部,审计和监察的职能有哪些区别

1、学术角度说:内部审计是有严格定义,内部审计的职能可以归结为确认和咨询,包括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经营管理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等等,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着重要作用,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个手段。就是经济活动的评价,但一般不涉及对人、事的行政处分。

2、行政色彩不同:在大型国企,一般受纪委领导。企业监察部门的职能与政府部门的监察职能类似,主要是发现问题、行政处分、案件调查等。中央监察部92年曾经对企业监察部门的职能进行过定位。但从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的经济活动专业性很强,需要精通财务、管理、工程等知识。

3.工作交叉点:二者的职能具有交叉的地方,审计发现问题后直接由监察部门进行处分。所以很多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察是合署的,有利于树立权威、提高效率、减少重复工作。

(2)被内部监察扩展阅读

审计部门职责: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㈢ 公司的内部监察在未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拍摄员工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不算侵犯肖像权。
侵权标准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版同意,不权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㈣ 内部监督体系有哪些

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系统包括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等子系统。具体包括: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审计部门。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体系,顾名思义,就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些监督部门,这些部门包括上级政府的监督、法制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体系,顾名思义,就是除了行政系统之外其他系统的监督,主要包括人大、党、政协、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和公民。无论大家做什么题,关键就是搞清楚含义和内容,把基础知识掌握牢固,以不变应万变。

(4)被内部监察扩展阅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有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包括上级政府的监督、法制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

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㈤ 为什么监察机关是外部监督而监察部门是内部监督

「监察法释义(54)」监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设定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义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监察工作信息发布机制,在主流媒体和主要网站第一时间发布监察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尤其是对于社会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查办等工作,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一般是指人民政协或者各民主党派等主体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社会监督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舆论监督一般是指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网络等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把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与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构建日臻完善的监督和制衡体系,把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监督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依法监督与非法干预不能混为一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正是针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非法干预而言的。这是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能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监察机关要注意把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同无理干扰、非法干涉区别开来,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从而保证监察职权的正确行使。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㈥ 为什么要实行内部监督(只说企业内部监督)并举例说明。

企业内部监督目的是:1、防止中高层管理人员贪污、吃回扣 2、防止员工监守自盗、侵占公司利益3、防止工作推诿、不负责任4、防止庇护下属5、防止公司内的经济违法和违规行为等等。。。例1某项目由于长期管理不善,存在的问题较多,亏损严重,负债累累,企业主要负责人非常着急。他翻了翻该项目近几年的审计报告,都还不错,为什么突然之间冒出这么严重的问题呢?显然是,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出了问题,至少是监督不到位。于是,主要负责人委派企业经营部门和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清理。先是审计部门到项目上了解基本情况,收集所有的结算资料,似乎准备下决心查个水落石出。然而,经营部门插手进来,他们要先看看那些原始结算资料,并提出和审计部门联合清理,审计部门可能知道经营部门的人员素质,坚决不同意和经营部门联合清理,你经营部门清理你们的,我们审计部门清理我们的。经营部门派出他们自认识得力的干将在现场清理多日,后来将资料带回总部清查,过了两个月,他们清查的数字是笑话百出,连起码的数据也没有弄准,自然也清不出什么问题。经营部门将资料转交审计部门,让审计部门继续清理,审计部门认为,你经营部门清理了几个月,连个屁也没有弄出来,我们还有必要清吗?我们审计部门还有必要得罪人吗?审计部门干脆将资料退回项目部,以工作忙为借口将此事搁置下来了。项目上存在什么问题则成了永远的迷。不知道这是否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的共性,但就该企业而言,这种监督形同虚设,对下面毫无震慑作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根本的原因有二个,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能力、水平和对监督的态度,一个能力强、水平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如果重视监督机制,内部监督肯定会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显示出应有的威力,必然会堵住企业的许多漏洞,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一个企业主要负责人即使能力强、水平高,如果不重视企业内部监督,把内部监督视为摆设,那其内部监督肯定会弱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一个能力差、水平低、没有威信的企业负责人,监督人员阳奉阴违,得过且过,其内部监督也只是走走过场,搞搞形式,起不到丝毫的作用。二是企业内部监督部门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敬业精神、业务水平,同样的问题,有的人能发现,有的人却不能发现,有的人发现了而视而不见。为什么很明显的合同问题、结算问题,那些自称专业的人员却发现不了呢?答案是,要么他们的业务水平差,要么他们的责任心存在问题,或者是怕得罪人,或者是糊弄人。其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或起的作用不大,最后将使企业受损,企业高管下课。难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此都不明白?例2:再给你一个链接:警方提醒:要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管理: http://www.cpd.com.cn/gb/jqbb/2008-10/29/content_1043826.htm

㈦ 内部监督包括哪些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其次,弄清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行政法制监督包括对各级政府制定各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对各级政府及公务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对国家公务员是否守法、廉洁奉公进行监督。

第三,就可以分析行政法制监督的方式了。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是全面的,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其监督方式主要有:
1.法律监督;
2.工作监督;
3.人事监督。
(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方式进行。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有较大的监督范围。
行政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领导和监督职责,主要是通过检查工作、受理复议申请等方式进行监督。
(四)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
公民、组织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等方式进行。

㈧ 快递内部监察方式方法

快递现在是一个发展非常迅速的行业,因为电商的的兴起,快递也非常好,现在这种检查方式需要寻找最好

㈨ 如何区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通俗点

内部监督指企业或者单位内部,上下级有领导被领导以及金钱关系。外部一般没有金钱关系,只是行政关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