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质监归地方
㈠ 哪些地方工商局划归地方政府管理了
你的意思是说没有了工商局这个职能部门?
以我所知广东佛山顺德已经试行!。。。
㈡ 工商、质监回归地方
目前,这个【国发复】48号文,让我制们全国工商系统的同仁暂时不能一下子接受,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工业、农业、包括当地资源都不一样,大家比较关注的还是工商在回到改革前的那种状况任务重,人员队伍逐渐庞大,工资逐渐无法保障;垂直的目的是啥,就是排除地方地方的干预,依法行政,更有效的监管市场经济,下放地方政府后,必将面临干预执法,为不法企业当保护伞,
㈢ 工商质监回归地方人事问题成为难题改革或暂缓
近日,一份网络流传的声称“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的“国办发〔2011〕48 号”文引发媒体大讨论,继24 日有内部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确有此事,但广东尚未有具体时间表”后,25 日,记者又从几名广东工商及质监系统的基层公务员处了解到,“人事问题将成取消垂直管理的难题,改革可能暂缓。”
干部派下去将一去不回?
工商质监系统经过长达13 年的垂直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人事配套机制。据了解,就广东省工商系统而言,珠海、惠州等多个地方的工商系统一把手都是由省局下派, 广州市情况也一样,不少区一级的工商分局领导都是广州市局下派,这样的安排对政令顺利地上传下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基层公务员表示,“取消垂直管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影响不是很大,但对于下基层的领导干部而言,回归地方管理也许导致他们永远回不了省里去。”该公务员表示,“取消垂直管理后,人事编制、调动权将同时划归地方政府,成为地方公务员, 领导干部的调动只能在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进行, 很难到省里去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如果清远市工商局的局长是省里下派的广州人, 取消垂直领导后,他可能就永远成为清远人了。”
对于该公务员透露的情况,这份“国办发〔2011〕48号”文似乎也有考虑,在“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工作” 的具体要求里,“48号文”是这样表述的:“自觉服从大局,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特别是要完善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制度, 妥善解决好干部的工作安排问题,确保体制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多方消息称改革暂缓
从10月10日网络流传“国办发〔2011〕48号”至今已过去半个月,但是,羊城晚报记者登录国务院办公厅网站时发现,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 链接下面最新的一条《通知》仍然是“国办发〔2011〕47号”,那么“国办发〔2011〕48号”是否真实存在? 另一名接触过文件的内部人士表示, “国办发〔2011〕48号文绝对存在,而且《通知》里的内容与网络流传是一样的。”
既然如此, “国办发〔2011〕48号”文为何至今仍未能正式发布? 几位内部人士共同的看法是:“文件可能要暂缓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4日,中国红盾论坛、公仆论坛等多个论坛也纷纷转发了这样一条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近日在工商总局召开的会议上, 刘玉亭副局长正式宣读了国办48号文件, 周伯华局长讲话时指出中编办、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办成立了部级协调小组,共同处理善后事宜,在遗留问题解决前,48号文件暂不启动。”
一内部人士表示, “据说广东省及广州市的工商质监系统的领导会去北京开会,研讨取消工商质监垂直领导的相关问题,目前执行‘国办发〔2011〕48 号文’可能面临暂缓的局面。”
㈣ 工商局归地方管理
是的。1998年10月10日国务院决定省级以下工商部门垂直管理。目的是减少执法管理过程中的地方干预。
2011年10月,国务院又规定,省以下工商 质监部门,归地方管理。目的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便于明确地方的责任。
㈤ 工商质监划归地方后,是否将面临合并
目前就陕西省划归地方了,还没有合并。仅广东深圳、佛山顺德区试点大部制时将工商、质监合并为市场局,但是2013年会不会合并还不知道,也许那是又会揭起一股大部制改革的风。
㈥ 工商局和质检局归地方的具体时间
工商回归地方,工商内部吃财政饭的公务员当然不用担心,地方政府会十会乐意接收,因为他的费用、工资、福利待遇全由国家财政拔付,地方政府不用负担。但,工商内部还有许多未能过渡成为公务员的事业编制人员,他们怎么办呢?
现在,工商事业编人员分为四类:一是机关服务中心、二是消费者协会、三是个体劳动者协会、四是信息中心。
从我们县局目前情况来看,这些事业编中,机关服务中心应为工资费用国家财政全额拔款。消费者协会及个劳动者协会为社会团体组织,其工资费用好像应为国家财下差额拔款,国家财政只负责部分款项。县级信息中心据知情人透露自成立的时候就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家财政不负担任何费用。
这些事业单位人员中,除机关服务心人员因其工资费用国家财政全额拔付,地方政府会乐意接收外,其他三个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地方政府会不会接收呢?
从制度上看,上级管下级,中央管地方,中央有政策,上级有命令,地方政府不接收是不可能的。但他们会怎么接收呢?
猜想1,消费者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会独立出工商,回归其本来面目,工资费用地政府另行安排。
猜想2,消费者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仍为工商一事业单位,但工资费用不同于公务员工资和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为国家财政差额拔付,不足费用自行解决。
猜想3,县级信息中心在成立之初就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接收后为工商内部一事业单位,其人员的工资费用地方政府均不负担,自收自支,自生自灭。待实行大部制后,工商、质监等四个单位一合并,工商一撤销,县级信息中心也将不付存在。
㈦ 工商和质监部门归地方有详细日程安排了么,下一步会合并吗
目前没有通知啊,听说48号文件出了点后续问题,得解决那些问题之后再做决定,所以目前没有取消垂直管理,我是山东 质监局的
㈧ 工商局重新归地方管理原来工商局所办市场怎么办
工商回归地方,工商内部吃财政饭的公务员当然不用担心,地方政府会十会乐意接收,因为他的费用、工资、福利待遇全由国家财政拔付,地方政府不用负担。但,工商内部还有许多未能过渡成为公务员的事业编制人员,他们怎么办呢?
现在,工商事业编人员分为四类:一是机关服务中心、二是消费者协会、三是个体劳动者协会、四是信息中心。
从我们县局目前情况来看,这些事业编中,机关服务中心应为工资费用国家财政全额拔款。消费者协会及个劳动者协会为社会团体组织,其工资费用好像应为国家财下差额拔款,国家财政只负责部分款项。县级信息中心据知情人透露自成立的时候就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家财政不负担任何费用。
这些事业单位人员中,除机关服务心人员因其工资费用国家财政全额拔付,地方政府会乐意接收外,其他三个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地方政府会不会接收呢?
从制度上看,上级管下级,中央管地方,中央有政策,上级有命令,地方政府不接收是不可能的。但他们会怎么接收呢?
猜想1,消费者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会独立出工商,回归其本来面目,工资费用地政府另行安排。
猜想2,消费者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仍为工商一事业单位,但工资费用不同于公务员工资和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为国家财政差额拔付,不足费用自行解决。
猜想3,县级信息中心在成立之初就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接收后为工商内部一事业单位,其人员的工资费用地方政府均不负担,自收自支,自生自灭。待实行大部制后,工商、质监等四个单位一合并,工商一撤销,县级信息中心也将不付存在。
㈨ "内地工商、质监系统将改垂直管理为地方",是什么意思啊,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有什么区别
过去垂直管理,地方政府是不能指挥这两个个部门的,这两个部门有啥事也不需要地回方政府负责,人财物全归答上级管理,现在归同级政府管理,也就是县级的工商局、质监局归县政府管理,这样,地方在出现质量问题、市场监管问题,就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