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旅游质量监督所是干什么的辛苦吗跟

旅行质量监督管理所是旅游局下设的一个对旅游景点,从事商业旅行等与旅游有关的企业进行回监督和答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

他们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国家的旅游投诉规章制度。
(2)受理辖区内的旅游投诉。
(3)受理对下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
(4)协助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报告辖区内重大旅游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
(5)建立健全辖区旅游投诉管理工作的表彰或通报制度。
(6)管理辖区内旅游投诉的其他事项。

工作应该不算太累。。。呵呵:)

Ⅱ 如何加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在监督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旅游经营行为和旅游服务质量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问题;旅游资源利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招揽旅游者、倒卖门票,以及欺诈、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行为等。

Ⅲ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家旅游局关于下发《全国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通知

《长城在线》 2003-1-20 15:55:15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旅游局
【颁布日期】 19970327
【实施日期】 19970327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行业管理
【文号】 旅办发(1997)第038号
【名称】 国家旅游局关于下发《全国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计划单列市旅游局,副省级城市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苏州、桂林市旅游局:现将《全国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国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维护海内外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机构设置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质监所”)的设置遵循分级设立的原则,全国设置国家和省级质监所,地市以下的质监所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根据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质监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本着适应需要和精简高效的原则,由旅游局决定。

二、职责范围

各级质监所严格按照委托或授权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的职责范围是:①指导全国质监所的工作;②受理并处理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③受理并处理中央各部门开办设立的国际旅行社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案件;④直接处理重大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投诉案件;⑤协同有关司指导全国旅游市场检查工作;⑥协同有关司组织实施全国旅游质监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所的职责范围是:①指导本省范围内的各级质监所工作;②直接处理本地区重大的和跨地、(州)、市、的投诉案件及省级各部门的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③受理并处理本省(市、区)旅游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④根据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地市级以下质监所的职责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提出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地方各级旅游局质监所管辖同级旅游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旅行社的保证金赔偿案件。

三、基本工作制度

1.各级质监所接受同级旅游局的领导和监督;旅游局对其质监所在委托范围内的工作承担法律责任。各级质监所同时接受上级质监所的业务指导。
2.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国质监所工作的规章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规定。各级质监所根据质监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3.各级质监所要及时处理受理的投诉;对于不属委托授权范围的投诉案件,要在七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各级质监所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决定,由旅游局负责人核准。
5.各级质监所进行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必须获得依法授权或委托。
6.各级质监所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7.各级质监所要根据委托授权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
8.各级质监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质监所所长由旅游局党组任命。各级质监所所长的任命要向上一级质监所备案。质监所配备的质监员要逐步实行资格考核认定,质监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由国家旅游局有关司室会同质监所组织实施。

四、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1995年7月1日下发的《全国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旅管理发〔1995〕123号)同时废止。
【名称】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题注】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
第二条 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第五条 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第七条 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第八条 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第九条 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的30%违约金。
第十条 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
第十一条 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因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国家法律、法规已作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第十六条 旅行社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发生后,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
第十七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保证金赔偿标准的发布、修订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国家旅游局1995年7月1日下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办发〔1995〕046号)同时废止。

Ⅳ 质量监督员的要求及职责是什么呀

质量员岗位职责: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5)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0)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11)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12)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

(14)负责汇总、整理、移交质量资料。

(4)旅委质监员扩展阅读:

质量监督特点

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

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

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质量监督人员质量监督员的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熟悉商检政策和专业检验技术,了解加工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工作。

(3)从事商检工作3年以上的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的专业检验技术人员。

(4)与驻在企业各级领导无直系亲属关系。

质量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任务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质量第一"的方针、政策和出口商品检验及质量监督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2)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和检验制度。

(3)监督企业建立和健全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和检测条件。

(4)监督企业对生产出口商品使用的料、件和成品的检验工作,可随时进行抽查或复验。

(一)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的建立

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2、 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各分项工程确定“先导段”标准化和规范化,把住原材料进厂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厂,达到科学管理,严格检查精心施工,强化监督程序化施工。

3、 建立以下制度

(1)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严格把住材料质量关,坚持先检验、后进场、先试验、后使用,对质量和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一律杜绝进场。

(2) 技术交底制度

a.由经理部项目总工向工程技术主任交底,并审批工程技术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

b.由工程技术部向质检部交底,进行设计文件,工序施工程序,施工要点,安全技术措施等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存入档案。

c.工程技术部向班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交底。

(3) 工艺检查制度

工程技术部向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技术要点、保证措施进行交底后,由质检员、测量员进行工序检查,并向经理部质检组汇报工艺情况,填好原始记录并上报监理签字,实现工序过程质量控制。

(4) 质量检测制度

对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及时检查中线高程及结构尺寸或现场试验,并将结果送监理批准。

(5) 工序交接制度

一道工序结束后,由本道工序负责人填写自检结果,质检员检查核实后上报监理,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 实行质量两联单制度

a. 材料进场通知单:主体工程材料进场前,由质检员、监理及试验检测人员到料场进行试验检测,认为合格后,由质检员将结果报给监理审批后,下发材料进场通知单,材料方可进场。

b. 浇筑通知单:模板与钢筋安装结束后,填工序交接记录,质检员及监理验收后下发砼浇筑通知单。

4、 建立奖罚制度确定各级质量责任者,实行责权利挂钩。

5、 成立质量领导小组。

(二)关键部位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特点,在严格执行以上质量措施的同时,着重对以下几个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1、 压实保证措施:

(1) 严格控制碾压厚度、含水量及遍数,并及时跟踪检测。

(2) 对压实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严格按压实机具的操作规程进行压实,杜绝违章作业。

(3) 关键工序采取重型压实机具压实,以保证压实质量。

2、 防止涵头跳车的保证措施:

(1) 加强地基处理,克服地基沉降

a. 对地质状况不良地段进行换填,换填采用天然砂砾等渗水性好的材料。

b. 加强填前碾压,保证桥、涵头填前碾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在填前采用18GD重型压路机进行碾压,以加大地基的密实度和填前沉降量。

(2) 加强桥、涵头填土的质量

a.对于桥头填土施工,要预留足够的作业面,以保证机械有足够的作业范围,以便发挥机械性能。

b.桥、涵头填土宜选择天然砂砾等透水性较好的材料,强度高、易压实,水稳定性好,有利于稳定和减少沉降。施工中,压路机无法到达的部位,采用振动夯实机具分层夯实,使压实度均达到压实标准。

c.桥、涵两侧与顶部、锥坡构造物背后的填土应分层压实,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压实厚度不大于10cm,厚度保持均匀。

(3) 提高工前沉降量降低工后沉降量

a. 增加工前沉降的时间。尽早完成桥、涵头填土,开始工前沉降,在施工组织上做好安排,提早桥、涵开工,特别是桥头填土较高的桥梁的开工时间,延长工前沉降时间。

b. 加快工前沉降的速度。为加快工前沉降的速度,采用对桥头填土加载预压的方法,一般用推土的方法加载。

(4)桥、涵头回填时,应两侧同时水平分层,对称地填筑,夯(压)实。

3、 涵砼内在质量和外观几何尺寸的保证措施:

(1) 对涵洞施工中所需材料进行控制,每500m对碎石进行压碎值颗粒分析、针片状含量等综合测定,使其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方可入场,对中粗砂每500m进行颗粒分析、含泥量、有机质含量等测定,满足要求后方可入场,对水泥也要进行重新分析,所需钢筋要做弯拉和焊接头及焊接金属机械性能等试验,使各项指标满足要求。

(2) 按要求及时制作检验试块,以保证砼强度满足要求。

(3) 严格控制模板质量,使其在砼浇筑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及时严格检查支模质量,防止模板在砼浇筑时发生涨模及漏浆现象,从而影响涵洞的各部几何尺寸。

(4) 加强对砼浇筑过程的振捣,保证振捣时间,振捣到位,使砼外观光滑、密实,无蜂窝、麻面出现。

Ⅳ 全国旅游质量监督员去景区可以免费吗

在我们武夷山,全国旅游质量监督员去景区不享受免票的哦。
不过,既然是旅游质景监督员找当地的旅游局接待,也不是一件难事哦。

Ⅵ 旅游委员会与旅游局的区别是什么

旅游管理委员会是由旅行社成员组织的,并且专门负责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机构,没有什么实权,就是一个协会类的组织吧。

旅游局是国家的直属机构,负责对旅游目的地的推介,制定出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向部门综合联动转变,改革后除旅游局原有职能不变外,综合协调职能将进一步增强。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国家旅游局有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 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 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国家旅游局有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国家旅游局在1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6个驻外机构,分别是:驻东京旅游办事处、驻 大阪旅游办事处、驻新加坡旅游办事处、驻 加德满都旅游办事处、驻 汉城旅游办事处、亚洲旅游交流中心(香港)、驻纽约旅游办事处、驻洛杉矶旅游办事处、驻 多伦多旅游办事处、驻伦敦旅游办事处、驻巴黎旅游办事处、驻 法兰克福旅游办事处、驻 马德里旅游办事处、驻 苏黎世旅游办事处、驻 悉尼旅游办事处、驻 莫斯科旅游办事处。

Ⅶ 旅游局质检科是干什么的

受理本地区的旅游投诉案件,处理网上投诉、举报案件及上级质监所交版办的案件,权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协助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Ⅷ 事业编制中,质监局和旅游局,哪个比较好

质监局和旅游局,哪个比较好?实际上就是说哪个掌管的权利更大些,发展空间就相对较多。
就目前普遍情况来说质监局的实际掌管权利更多些,也就相对好些,但是也跟你当地的情况相关,如果当地旅游资源发达,旅游局也不错。

Ⅸ 旅游质监所是什么性质

旅游质监所性质如下:
旅游局下属机关,对导游和旅游公司涉及旅游质量问题进行管理和处理的政府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国家的旅游投诉规章制度。
(2)受理辖区内的旅游投诉。
(3)受理对下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
(4)协助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报告辖区内重大旅游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
(5)建立健全辖区旅游投诉管理工作的表彰或通报制度。
(6)管理辖区内旅游投诉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