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浙江省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人员穿制服吗

水政监察工作章程中第十七条。水政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着水政监察制服,水政监察制服样式由水利部规定。

❷ 南京市水利局的领导信息

一、张孝科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二、严宁玉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三、徐小春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基本建设处、农村水利处。
联系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束文杰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水资源、水利科技、人事、局系统安全生产、离退休干部和水利信息化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水资源处、人事处和离退休干部处。
联系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五、章志强 总工、党组成员
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工程管理处(防汛防旱办公室)。
联系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
六、王凯 巡视员
分管局改革和发展研究,水文化、石臼湖枢杻建设
七、王贵勤 巡视员
负责水利政策法规、水政监察、局机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支队、机关党委。
联系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八、佘建明 副巡视员
负责局机关后勤、水利宣传、维护稳定、国有资产管理和水利经济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
联系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九、艾旭华 副巡视员
负责水利规划、计划和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规划计划处、财务审计处。
联系市滁河工程管理处。

❸ 水务局监察支队长是什么职务,什么级别

什么地方的水务局
关键要看水务局的级别

❹ 河道管理所和水政监察大队的区别是什么

水政监察大队职责任务:(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等,维护正常的水事管理秩序。

(三)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出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行政处置措施。

(四)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归口协调水事纠纷、处理水事案件;负责行政应诉、理赔等具体工作事务。

(五)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

(六)对水政监察员进行指导、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七)承办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河道管理所:(一) 依据有关综合规划,自制编制相关市本级河道治理专业规划,指导全市河道治理专业规划的编制。
(二) 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河道整治和瓯江干堤建设,指导全市河道整治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 负责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岸线、河道堤防的保护管理范围,并监督实施,具体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 负责市区规划区涉河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审查和瓯江干流市本级河段涉河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初审。
(五) 其他涉河管理监督工作

❺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哪个要好点

1、区别: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隶属部门不同。前者属于环版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后者属权于水利局工作人员。
2、作为有过环保部门工作经验的我认为:如果是同一级别的单位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的,都是一样。如果有省、市、县的区别,那待遇就不一样了。
3、“封招必考”竞争都不是很小。竞争时刻存在。
4、你就算是考进任何一个单位,进去后,工作任务都是随着局里的安排而产生不同。不会给女生安排“相对危险的工作任务”。暗访的工作也不存在,所以您尽管放心。

❻ 想问下,市属水政监察局福利怎么样职位是综合处,负责材料的。

一 你现在是事业身份还是参公人员身份
二 如果你是参公身份那么可以调到市内水政监察局去,毕竟容市级部门的职位要多些。
三 你要搞清楚到底是市水政监察局调你,还是市局其他事业单位调你,然后安排去水政监察局。
4、纯事业身份的科员是调不进去参公单位的。

❼ 水政电力监察支队,业务受市政府和市水利局指导,这个是什么部门管什么的

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职责(一)、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察检查,对违反水法规内的行为作出容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它行政处置措施;
(二)、负责全县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审批、发放和审验取水许可证
(三)、负责征收和参与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利行政性收费,组织受委托的事业性收费;
(四)、参与并归口协调水事纠纷;
(五)、承办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工作的具体事务;
(六)、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
(七)、指导、监督乡镇水政监察员的工作。

水警属公安系统,是由公安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警察部队。
水警主要在领海、内河内执法,属于治安类别,缉私、反走私、维护领海、内河航运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等。

❽ 什么是水政监察

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水政监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政监察队伍
第三章水政监察人员
第四章水政监察制度
第五章附则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水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组建水政监察队伍,配备水政监察人员,建立水政监察制度,依法实施水政监察。

前款所称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水利部组织、指导全国的水政监察工作。

水利部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政监察工作。

第四条水政监察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作为水政监察的依据。

第五条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水政监察的领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素质,建设廉洁、文明、高效的水政监察队伍。
2第二章水政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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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水政监察总队;

市(地、州、盟)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水政监察支队;

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水政监察大队。

水利部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水政监察总队、水政监察支队、水政监察大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水政监察队伍内部按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水资源管理、河道监理等自行确定设置相应的内部机构(支队、大队、中队)。

第七条地方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

水利部所属的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等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水政监察队伍由水利部批准成立;流域机构所属的管理单位水政监察队伍由流域机构批准成立。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可在其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置派驻的水政监察队伍。

第九条水政监察队伍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

2、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3、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5、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

6、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第十条水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同级水政监察队伍。水政监察队伍的主要负责人由同级水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兼任。
3第三章水政监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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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水政监察人员是实施水政监察的执法人员。

第十二条水政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通过水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考核;

(二)有一定水利专业知识;

(三)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水政监察总队、支队、大队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第十三条水政监察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经过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

水政监察人员上岗前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由流域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四条水政监察人员由同级水行政执法机关任免。地方水政监察队伍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需征得上一级水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水政监察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

水政监察人员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连任。考核不合格或因故调离工作,任期自动中止,由任免机关免除任命,收回执法证件和标志。

第十六条水政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可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行现场检查、勘测和取证等;

(二)要求被调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和有关证人,作出笔录、录音或录像等;

(四)责令有违反水法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停止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必要时,可采取防止造成损害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第十七条水政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着水政监察制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政监察证”或“中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佩戴“中国水政”或“中国水保监督”胸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政监察”或“中国水保监督”臂章。

水政监察的证件、胸章和臂章由水利部负责监制。水政监察制服式样由水利部规定。

第十八条水政监察人员每年应当接受法律知识培训。

水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
4第四章水政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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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水政监察队伍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第二十条水政监察队伍应当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分解制度、水政监察巡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统计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水行政执法案件的登记、立案、审批、审核及目标管理等水政监察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每年年底水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和上一级水政监察队伍负责对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水行政执法机关对在水政监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水政监察队伍和水政监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水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为水政监察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勘察、音像等专用执法装备,改善办公条件,给予水政监察人员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津贴,投人身伤害保险等。

水政监察工作的装备标准由水利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保证水政监察经费。水政监察经费从水利事业费中核拨,不足部分在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中列支,并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不得循私舞弊。对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水政监察人员,由水行政执法机关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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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8月15日发布的水利部令第1号《水政监察组织暨工作章程(试行)》同时废止。

❾ 今年10月份在局里报名报考《水政执法》证,在考试前一天被取消,说是我没请示原领导,领导权力有多大

你好我这边是做职称资格证方面的,有需要的话可以私信我,真实可查

❿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哪个要好点啊如果是考试的话,这两个单位哪个竞争要小点急。

1、区别: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水政监察执法人员隶属部门不同。前者属于环版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后者权属于水利局工作人员。
2、作为有过环保部门工作经验的我认为:如果是同一级别的单位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的,都是一样。如果有省、市、县的区别,那待遇就不一样了。
3、“封招必考”竞争都不是很小。竞争时刻存在。
4、你就算是考进任何一个单位,进去后,工作任务都是随着局里的安排而产生不同。不会给女生安排“相对危险的工作任务”。暗访的工作也不存在,所以您尽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