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理财
① 支付宝理财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吗
首先,支付宝作为正规的金融服务平台一直都是受金融机构监管的,其次,支付宝内的理财基本上都是代售的,有容各大基金公司,银行产品,券商等等,人家收取手续费代售本身肯定有许可手续,至于其中投资理财的风险需要个人自行把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② 哪种理财是受银监会监管,第三方托管
P2P受银监会监管
银监会介入改变监管真空
P2P借贷行业出现的问题,引起监管部门持续关注。2013年下半年,央行在北上广深及杭州进行调研。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107号文明确,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措施。近期,有消息指出,P2P网络贷款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P2P行业本质是网络贷款,理应由银监会监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不过,也有反对声音:P2P网贷行业在最近一两年野蛮生长,监管难度不小。银行业总资产超过百万亿元,P2P的规模不过几十亿元或上百亿元。“各地银监局的监管资源很紧张,到底监管哪个更重要?”
不论谁来监管P2P,作为类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几个“底线”,即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涉及资金池、平台本身不提供担保、建立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公开透明披露风险信息。不仅如此,P2P平台需要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归集客户出借资金,不存在居间交易,平台不承诺收益,不提供担保,定期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并对公众披露风险指标及运营数据。
如果按上述要求,目前真正能做到的P2P机构并不多。王征宇表示:希望确定底线原则,以行业自律、行业标准的方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从海外发展看,P2P是一个正在萌芽的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③ 是不是有银行监管的P2P金融理财平台会相对安全看好多资料说这个,求
是 的 , 有银行 做 为第 三方 机 构对 平 台 资金监 管 ,会 相 对安 全 一些。我 投 的 向上 理 财 就 是 有 平 安 银 行 监管 的 , 这也 是 当 时我 选 择向 上 理 财 进 行投 资 的 一个重 要 指 标。 当然 了 ,银行 监 管 也不 是万 能钥 匙,还 是 要看 平台 自身 的 风控 能力 。
④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具体解释下,什么意思
进行吸收存款和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必须要到金融监管部门去办理许可,否则就是违法的。
⑤ 互联网金融监管加强是必然趋势,但是理财还是需谨慎
监管是监管违法行为。不是保证盈利
⑥ 互联网金融监管越来越来越规范,觉得哪个理财网站会更好
当然是风控体系更完善、更自律的平台,随着金融监管越来越完善,将会剔除一部分劣质平台,而另一部分优质平台将会发展得越来越好。我觉得,像旺财谷、陆金所、有利网这些知名平台,都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⑦ 如何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经历次贷危机阵痛后,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成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一种方向,其中的典型表现,是对功能监管的广泛认同和更加重视。对我国而言,为实现经济运行稳中求进目标,防范风险已成当前金融工作的“生命线”,金融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显著增强。
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是机构监管,亦即以金融机构的类型,比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作为划分监管权限的依据。当前我国即采用这一方式。但随着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尤其是金融集团的出现,单一的机构监管逐渐暴露出其内在缺陷,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对于功能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新的监管模式虽然总体上是基于目标监管理论,但在具体制度特别是监管协调机制的设计上体现出浓厚的功能监管色彩。为实现这一目标,确保我国经济稳中求进的局面,功能监管可堪大任,可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尽快建立人民银行牵头下的法定协调机制,二是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协调监管,人民银行负责对包括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内的整个混业经营集团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测,由“三会”对集团中从事相应业务的子公司进行对口监管,既包括风险监管也包括行为监管。三是加强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协调监管。对于功能相近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应当基于功能监管的原则进行更为协调一致的监管,当务之急是确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四是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协调监管。人民银行有权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和规范,在必要时还有权对市场参与机构提出与安全和稳健运营有关的补充监管要求;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在法定监管协调机制的框架内予以配合。
⑧ 金融理财产品
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一、产品收益
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监管政策上不允许承诺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进行揭示。通常而言,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的水平。金融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同为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较高,故其收益率要大于银行存款利率。在国债发行期,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定也要高于国债利率。对于银行贷款替代类的银信合作产品,其收益率基本为贷款利率扣除信托公司和银行的佣金比率。
2、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水平。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贷款类产品收益一般水平为6%-9%,其中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偏向下限,房地产类项目偏向上限。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金融理财产品,其收益水平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只给出较低的预期收益率。同一项目,如果采用股权或权益投资的信托方式,给出的预期收益率水平通常略高。另外,针对项目投资的不同期限或者不同金额,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也会有所不同。期限越长,投资金额越大,收益水平则越高。
二、产品期限
金融理财产品期限的设计,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金需求方的需要。一般来讲,资金周转项目的期限为中短期,基础设施大型工程等建设项目则周期较长,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介于二者之间,PE 类项目的期限通常最长。
2、投资者的投资偏好。由于时间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资项目,通常在3年以内,不超过5年。
3、监管要求。《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不少于一年。上述前两方面的因素要综合考虑,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投资者的偏好应优先考虑。目前实务上,大多数金融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3 年,既满足政策要求,也符合投资者的取向。对于一些长期项目,在设计上可以考虑多种融资渠道对接的方式,如信托融资、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等实行对接,既符合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偏好,又能满足一些项目的长期资金需求。
三、风险控制
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主要针对前两类风险加以防范。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对信用风险,金融理财产品主要采取担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据《担保法》,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常用的是前三种。其中,金融理财产品中运用的“保证”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担保,为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实践中已出现的主要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企业、地方政府(较特殊)。2008 年年中,监管部门为了控制银行风险,以“窗口指导”的形式叫停了商业银行为融资性信托业务提供担保。2008 年12 月,银监会颁发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明文禁止“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金融理财产品及该金融理财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除了融资方自身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之外,融资方的控股公司或关联企业也常常扮演保证人的角色。另外,对于最终为个人控制的企业,由控制人自己(或夫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也是目前金融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一种流行设计。地方政府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过去采用过“承诺函”等方式,由于其担保在法律认定上的无效性,近年来主要采取同级人大列入财政预算的方式。在政信合作项目中,由于同时“捆绑”了地方银行和当地投资者,地方政府的信用在此类信托项目中也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并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抵押/质押是融资方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担保,常见的是房地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对于资产抵/质押这类担保方式,通常打折的比率都很低,一般为资产评估值的30-50%。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汇率和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中,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产品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此类产品在风险控制设计上,主要采取结构化信用增级、设立预警点、止损点等方式。即以产品单位净值为标准,一旦亏损达到某一净值(预警点),则信托机构要求第三方管理人限期提供补充保证金(或者追加其他担保物);一旦达到更低的某一净值标准(止损点),则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并实行清盘。
此外,对于一些项目融资,还可通过封闭运作的方式控制资金使用并保障还款来源,例如在一些权益投资类金融理财产品中,就采用了专户管理(或监管账户)的方式控制回流资金。
⑨ 金融监管一严再严,理财还能有出路吗
监管对于大部分的平台的都有影响,但是对于整个行业是比较好的,因为监管可以让p2p行业更加的理性,不会再与之前一般浑浊,算是有好有歹吧。如果你有好的平台的话是不会受影响的。比如我一直在小财迷,监管虽然很严,但是只要你平台正常就没事啊
⑩ 前面看到新闻理财监管要重挫银行不知道对我买的这个理财产品有影响吗还有一个月千万要撑住啊,求教啊
银行这个投向范围太广了,按道理是不允许的,你投什么就写什么,10%-90%,耍鬼啊!
这次整顿有一段整改时间的,已经发售的受影响应该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