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清单化
❶ 简单一份管理者监督清单怎么写
一份管理者的监督清单应该包含对于人员的监督,对于业务开展的监督,对于工作成果的检验和监督。
❷ 监督执纪有几种形态
【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义】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堕落的轨迹,通过在法律底线之上设置多道防线,防止小缺点变成大错误,拦截从违纪走向违法。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央纪委委员,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表示,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周泽民说,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
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认为,落实“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是各级纪委的分内之责。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郭永平说,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和纪委都要扛起政治担当,运用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规党纪严起来、立起来。
❸ 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两个清单是什么
所谓的清单就是指依据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这项政策要求,对照自身在生活工作中的表现,找出不足或者是需要提高的地方,罗列出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制定方案解决。
❹ 行政监管清单中监管过程及措施怎么填写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不得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范围
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注意规章不能直接设定行政许可)
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各部、各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和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人民、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可以依规章的形式,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但罚款的限额分别由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规定。
❺ 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热心网友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把握3个方面:一是要着力提高全省质监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加强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各单位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不断创新。三是要着力解决质监系统仍然存在的一些行政不作为、执法不规范、提供技术支持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全系统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注重教育,力求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腐。近年来,我们在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将每年的7月份作为质监系统“纪律教育活动月”,这是一个重要的载体,围绕“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性修养”这个主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一次党课,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自查,搞好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活动。
三、以“公信力”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行风和效能建设。关于在福建全省质监系统深入开展“公信力”建设,是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作出的决定。这项工作要从行政机关、技术机构和挂靠学(协)会三个层面来开展,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广泛进行“公信力”建设的宣传教育,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注重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制约,大力开展“诚信为本、操行为重”的主题活动,加强全系统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职业规范,加强督察指导。
四、深入发动,切实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小金库”、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设区市局、省局直属各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抓。要同时推进三项主要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一是要组织开展违规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二是要畅通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是要建立健全制度,形成惩防并重的长效机制。各级要加强对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边治理、边建立健全制度,做到治理一项、成功一项、巩固一项,不反弹。
五、增强主体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负总责;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六、努力探索质监系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树立“守土有责、确保安全(即队伍政治上的安全)”的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要落实在管理中、体现在效益上。落实在管理中,就是要结合各级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不能搞成“两张皮”,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地融入到各级各部门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通过这种有效的管理,形成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反腐败体系,提升管理水平,确保队伍少出事,不出大事。体现在效益上,就是看我们的队伍有没有带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没有得到提高,就是看我们监督和服务的对象对我们的工作是否肯定,就是看我们的事业有没有发展。
七、在“结合”上下工夫,在“合力”上做文章。在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紧密结合质监系统的实际来开展,要围绕质监工作的各项职能来进行,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来落实。这就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上下联动,整体协调,形成合力。
八、忠实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监督制约的能力和水平。要搞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及纪检监察干部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注意工作方法,当好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练就的基本功。
九、积极推进“三级联创”,搞好全系统的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涵盖了党风廉政工作,党建工作搞好了,全系统省级、市级的精神文明单位增多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就会起着更大的推动和保证作用。党建工作要做到上下内外工作情况与信息的互动、联动。上下联动主要是省、市、县三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上下级之间工作情况与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内外互动主要是本级与当地党工委之间工作情况与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反馈。要通过上下内外互动、联动,使党建工作横纵向之间的联系增多,使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地方党工委对本级的指导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