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监督栏
㈠ 警务督察的工作内容
监督重要警务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监督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的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监督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监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监督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监督警务人员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监督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处置情况;
监督警务人员文明值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监督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㈡ 公安局督查室是管什么的
公安局督查室职责是公安局的的职能办公室,对执法等工作具有监督职能,同时,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各级各项工作的监督部门和实施科室。
具体职责:
(一)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审定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部署;
(三)发布有关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决定和命令;
(四)审议和批准警务督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五)定期听取公安部警务督察局的工作汇报;
(六)应当由督察委员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2)警务监督栏扩展阅读: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㈢ 湘警网阳光警务栏查询705934
976814
㈣ 派出所办事大厅有警务公开栏可以拍照吗
公开的可以拍
㈤ 警务公开栏里面应该填什么内容
辖区基本情况,发案情况,防控措施及整改建议,社区民警基本情况,宣传防火防盗和法律常识。
㈥ 谁对警察进行监管
可以去督查、纪检等部门投诉,也可以去审计等监督部门。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八章第一节: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概述
警察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警察监督,是指警察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警察机关内部专设的机构,对所属警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进行视察和督导并进行监督。如公安法制部门、公安督察、纪委等部门专门设立的监督机构。
广义上的警察监督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外部监督,包括执政党、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对警察的监督;其二、政府系统的行政监督,包括上级和本级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
警察执法如有偏差,可以依照以上论叙去投诉,如果遇到警察不公正的对待或蓄意的包庇,同样处理。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督察。——《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
(6)警务监督栏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是为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0年10月31日发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