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为什么要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如何改善这种监管

一、为什么要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
市场普遍需要监管,其原因是:
1.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于产品信息的不对称有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的受损。
2.反垄断:有许多市场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垄断,这些企业所拥有的垄断力将会导致产品的高定价,影响消费者的福利。
3.保护公众不受犯罪行为的危害。
4.解决外部效应问题。
针对银行,上述理论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银行是公众储蓄存款的主要存储地之一,银行在吸收存款后,对于单个的储蓄者而言监管成本极高,银行有可能存在道德风险行为,许多银行产品的质量很难观察,因此让那些购买了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者完全明白其所面临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这时就需要政府随时对银行的经营活动提供监管,保证银行业提供足够多的信息,保护存款客户和投资者的利益。
其次,通过《反垄断法》防止银行市场上存贷款的定价权过度集中到几个银行手中,这不仅会降低消费者使用银行服务的福利,而且会影响金融市场的投融资成本进而影响经济的运行。政府通过推动银行业内部及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来实现银行向公众提供服务项目上的公平性,而非仅仅通过一般监管来消除由于过度集中导致的银行提供服务方面的歧视。
再次,防范金融企业涉嫌金融诈骗、洗钱和逃税行为。
最后,银行向个人和企业提供消费和投资贷款使得银行体系与公众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紧密联系,银行服务存在天然的公共产品属性,银行的负外部性有可能会削弱金融系统的稳定性,这也使得银行必须面临严格的监管。
二、如何改善银行监管?(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第五版)
银行监管包括外部监管、内部监管。
(1)加强外部监管(我国主要是央行和银保监会的监管,可能还有地方金融办的监管):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明确监管职能等;
(2)主要是改善内部监管(内控机制):
1、建立专职的组织机构;
2、确立岗位职责;
3、严格业务程序;
4、确立检查标准;
5、加强内部稽核。

❷ 东台渔政监督大队在改革中削弱渔政管理大部份转入海监并入国土是为什么原为渔政海监统一体为什么要分开

这是将执法的队伍合为一个整体,可以避免功能重叠,互相扯皮,互相推诿,将执法队伍合在一起,可以起到目标一致,标准统一,执法迅速,执法到位

❸ 中国政府的监管有什么么问题该如何解决

通过比较美国、欧盟和经合组织监管体制,我们看到,任何一种监管体制的设计、监管制度的安排,都是由一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传统决定的,都适应各国国情。我们研究、分析和比较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监管改革上的一些共识,参考和借鉴他们成功经验的一些原则、程序和方法,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监管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比较少,市场化的监管工具和监管方法运用还欠缺。因此,不时发生监管重复、监管漏洞、监管过度等产生的问题。这既有转型经济特殊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也有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而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国务院已经开始研究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制度,跟踪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国务院法制办组织了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培训班,邀请欧盟和美国专家介绍欧盟和美国的立法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以及立法成本与效益分析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并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几部行政法规,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拟在此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逐步使之制度化。
第一,在条件成熟时,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建立提议、制定、事后评估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监管影响分析制度。这一点对提高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客观性、公正性、透明度、信息量、公众参与性,改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质量,提高监管的效率,是极为重要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1号)第十六条规定,“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材料。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确立的主要制度,各方面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意见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国内外的有关立法资料、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2号)第十七条规定,“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汇总的意见、听证会笔录、调研报告、国内外有关立法资料等。”上述无论是行政法规制定规定,还是规章制定规定,同送审稿一并报送的只是说明,说明中都没有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影响分析,没有成本效益、成本有效性分析和评估。建议在国务院现在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如果条件和时机成熟,修改这两个规定,增补有关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定量分析的规定,提高立法质量。监管需要支付成本,更要产生效益,增进公共福利。因此,监管产生的效益能够证明为其支付成本的正当性,这既是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必要前提,也是行政法规和规章生效后评估监管绩效的衡量标准,更是监管制度安排的重要原则。我们现在无论是监管机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还是有监管权力的部委(环保局、建设部、商务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可能都没有监管成本、监管效益这样的评估体系和核算指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在评论政府职能转型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时,多用“大政府、小政府”、“政府不到位、政府越位、政府错位”等较为模糊的定性概念,较少从监管的程序、工具、方法上进行分析。建立提议、制定、事后评估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监管影响分析制度,就能够对要监管的问题有深入的调查、透彻的把握、深刻的分析,促使评估行政法规和规章时,能够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进行客观的评估,提高监管的质量,扩大社会福利。 第二,建立法律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分析的原则和程序。我国在立法、修法和废法的议程中, 缺少法律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分析的背景文件,也就没有客观的定性、定量基础上的法律条款的判断标准。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过程中,审议时很难达成一致, 或者审议通过而变成一部原则性、授权性的法律。如审议《企业破产法》时, 2004年6月和10月分别进行一审和二审,委员们对劳动债权和银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争议较大。但选择劳动债权或银行担保债权孰为优先偿还的清偿顺序,并没有客观深入地评估劳动债权和银行担保债权的具体数据,也没有评估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直到2006年8月提交三审。再如2005年10月通过的《证券法》,在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的金融体制选择时,并没有深入论证如果选择了综合经营的体制,如何建立金融业综合经营之间风险隔离的防火墙,如何建立金融业综合经营体制下的协调机制。由于论证的不充分,最后通过的《证券法》仍然坚持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但为了适应金融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发展综合经营预留了空间,授权性条款约40多处, 削弱了法律本身的威严和强制性。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制, 提高立法的质量, 加强法律的量化性条款和可操作性, 关键是要对法律建议时的制度环境和经济环境有深刻的分析和论证,把握法律出台的条件和时机。条件和时机,客观地讲,就是经济社会环境,就是这个环境中生活着的政府、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他们对法律的认知、接受和遵守程度,决定了法律的成败。从这个意义上说, 提交立法草案的同时, 能够一并提供一个该法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分析的背景报告, 并且使之程序化和制度化,有助于提高我国的立法质量,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 第三,建立政府评估监管的成本—效益分析的原则和程序。一件法律法规的实施,它会影响到不同级别的政府、不同规模的企业、不同岗位的就业和不同收入水平的个人。因此,要具体而详细地分析法律法规对经济产生哪些影响,包括就业、物价、经济增长、财政、环境和生态。要界定成本、效益的概念和范围,如果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法律法规并不产生社会净效益,说明政府没有监管的必要。成本—效益分析的原则,将政府法律法规建立在科学量化分析的基础上,符合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另一方面,政府部门每年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法律法规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依据,它既有规范标准又有操作程序。部门对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分析执行行政法规和规章产生的成本和取得的效益;分析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些条款变成了经济发展的障碍;分析行政法规和规章同法律相抵触或者行政法规和规章之间矛盾等问题。政府部门的制订、执行、评估、修正和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应该成为立法工作的一个统一整体。如果缺少了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这一必要的程序,就无法知道政府部门是如何依法行政的;也无法清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了经济发展。
中国正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没有经历过的。国务院法制办今年已经开始了监管影响分析和评估方面的试点工作,这需要一个实践过程,需要一定经验积累,需要培养专业人才。同时,我们应该梳理我们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保持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之间的一致性、协调性和前瞻性。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把握法律法规的立项、制定、修改、废止的条件和时机,加强论证、分析和评估,使每一件法律法规,切实发挥保障中国稳定和发展的制度功能。 【参考文献】 Hahn, Robert W. and Litan, Robert E. “Counting Regulatory Benefits and Costs: Lessons for the U.S. and Europ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8, No.2 (2005): 473-508. “美国12866号行政命令:监管的计划和审查”,席涛译,载《当代金融家》2006年第10期。 Nicholas Bagley and Richard L. Revesz. “Centralized Oversight of the Regulatory State.”Columbia Law Review, Vol.106, No.6 (2006): 1329. 《OECD监管质量与绩效指引原则》,席涛译,载《当代金融家》2007年第3期。 Shleifer, Andrei. “Understanding Regulation.” European Financial Management Vol. 11, No. 4 (2005): 439–451. 席涛:“美国政府管制成本与收益分析的制度演变——从总统行政命令到国会立法”,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3年第1期。 ——:“欧盟监管:体制、方法、影响分析”,载《国际经济评论》2006年第4期。

ok?

❹ 行政中的逻辑判断中的削弱质疑型的题怎么做

削弱型题目解答方法:
一、题型特点

此类题型的特点是题干中给出一个完整的论证或者表达某种观点,要求从备选项中寻找到最能反驳或削弱题干的选项。

二、解题方法与解题思路

解答该种试题时,考生可以直接去寻找最能削弱题干的选项。所谓削弱题干,也就是要与题干唱反调。一般来说,削弱题干有两种方式。一是截断题干中的论据和论题的逻辑关系,又称截断关系法。二是弱化题干中的论据,又称为弱化论据法或釜底抽薪法。

所谓截断关系法就是指,当题干中所表达的是“如果p那么q”这样的充分条件关系时,我就要找到“p但并不q”这样的选项来削弱它;当题干中所表达的是“只有p才q”这样的必要条件关系时,所要寻找的也是与题干意思唱反调的选项。

所谓弱化论据法就是指,所要寻找的选项能够起到将题干的论据抽掉,或者使题干中的论据的支持作用减弱,从而使题干中的论题不成立或者使题干中的论题得不到充分的论证。

作为一个论证来说,论点比论据更重要,所以,不论是采用截断关系法还是采用弱化论据法,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削弱题干中的论点。在解题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些选项好像是在反对题干,但由于和题干的论题没有密切关系,从而也就失去了削弱作用。

【例1】近来,某品牌洗衣粉的销量有明显的增长,同时,该品牌用于广告的费用也同样明显增长。业内人士认为,该品牌洗衣粉销量的增长,得益于广告的促销作用。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A. 注意到该品牌洗衣粉广告的人中,很少有人购买它。

B. 该品牌洗衣粉的购买者中,很少有人注意该品牌的广告。

C. 该品牌洗衣粉的广告费用,并不多于其他品牌洗衣粉。

D. 消协收到的对该品牌洗衣粉的投诉,多于其他品牌洗衣粉。

【答案】B。解析:削弱型题目。业内人士认为是广告促进了洗衣粉销量的增长。为了削弱该结论,就应该论证该因果关系不成立,B选项正好反驳了该因果论证关系。所以B是最能削弱上述结论的。

【例2】北京不适宜发展私人汽车,因为北京城市人口密度太大,交通设施落后,停车位过少,城市的道路容量也有限,现在的车流量已使城市交通不堪重负,如果再大力发展私人汽车,势必造成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下列哪项如果为真,将最有力的削弱以上结论?

A.随着经济的发展,无论从个人的经济能力还是从国家经济实力看,我国都具备了发展私人汽车工业的条件。

B.日本东京的人口密度和总量不亚于北京市,它也曾经存在交通设施滞后的问题,但它现在是世界上拥有私人汽车最多的城市之一,并没有出现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C.各国的经济表明,在发展车和路的关系上,都是车的发展促进了路的发展,促进城市道路建设动力之一就是发展私人汽车。

D.衣、食、住、行是人的物质生活的四大要素,没有任何理由不让普通老百姓也享受私人汽车便利,特别是当他们拥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之后。

【答案】B。解析:削弱型题目。题干认为比较的人口密度大,交通设施滞后,不能大力发展私人汽车。选项B中的东京,在过去存在和北京一样的问题,但是东京大力发展私人并没有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有力的削弱了结论。ACD虽然也削弱了以上结论,但是力度明显不如B。

【例3】针对当前建筑施工中工伤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建筑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但是在《细则》颁布实施两年间,覆盖全国的统计显示,在建筑施工中伤亡职工的数量每年仍有增加,这说明,《细则》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A.在《细则》颁布后的两年中,施工中的建筑项目的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

B.在《细则》颁布后的两年中,在建筑业施工的职工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

C.一统计结果中,在事故中死亡职工的数量较《细则》颁布前有所下降。

D.《细则》实施后,对工伤职工补偿金和抚恤金的标准较前有所提高。

【答案】B。解析:削弱型题目,要削弱题干结论,可从导致伤亡职工的数量每年仍有增加的其他原因入手,B选项提出了其他原因即职工数量有很大的增长,伤亡职工的数量虽增加了,但所占比例是没有增加的;其他选项都不能削弱题干结论。

三、练习题目

1、在目前财政拮据的情况下,在A市增加警力的建议不可取。在计算增加警力所需的经费开支时,光考虑到支付新增警员的工资是不够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支付法庭和监狱新雇员的工资,由于警力的增加带来的逮捕、宣判和监管任务的增加,势必需要相关机构同时增员。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A.虽然财政状况比较紧张,但新增警员需要的费用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是很小的

B.增加一定的警力后,A市的犯罪率会大大降低

C.去年B市的警力增加了15%,逮捕个案增加了37%,判决个案增加了9.5%

D.可通过其他途径来承担一部分由于新增警力而带来的费用

2、近来东南亚局势不稳定,是由于禽流感的影响。但假如没有经济形势的动荡不安,则禽流感对局势的影响将不明显。因此,为了阻止局势不稳定必须稳定经济形势。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则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A.经济形势的动荡不安与禽流感没有关系

B.在禽流感之前,东南亚局势已经不稳定

C.东南亚没有尝试预防禽流感

D.在经济形势动荡之前,类似禽流感之类的疫情已多次造成东南亚的不稳定

3、目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中国古典文学的素养,根据调查,大学生中喜欢元曲的只占到被调查的5%左右。

下列陈述中的哪一项最能削弱上述观点?

A.调查可能不准确

B.调查的范围可能太小

C.中国古典文学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D.中国古典文学素养是否缺乏不能只由是否喜欢元曲来判定

答案:1、B.2、D.3、D.

❺ 过度监管为什么会削弱企业的创新能力

过度监管之所以会说削弱企业的创新能力,是因为过于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限制创新能力的有效发展和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过去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下,由于受地方保护的干扰,制约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监管,削弱了行政执法力度,甚至产生偏差,工商机关成了政府某些工作的“职业工作队”。体制改革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了省以下垂直管理,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但是在这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无论在思想认识上、具体操作上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甚至还沿袭老一套传统的监管模式,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管理体制虽然已经转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运行机制没有确立。体制改革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体制改革后国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转变职能,强化监管,提高效能,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执法统一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改变监管水平低、行政执法力度弱、职能到位程度差的状况。另一方面,体制改革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财、物都上划省工商局同统一管理,但是与新体制相适应的公务员录用、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干部绩效考核竞争激励机制没有有效的建立起来,现行的工商人事考录制度致使工商行政管理队伍需要的人才进不来,工商队伍面临着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目前,还有很大一部份人还没有熟练地掌握计算机操作,把市场巡查称作“绕街”,不懂“经济户口”数据如何维护,甚至不能很熟练地查办简易程序案件,工作还停留在收费上,以收费的多少论能力大小。以目前现有人员的年龄结构来看,若不从现在就有计划地进人,到10至15年后,工商队伍将面临人员危机。财务管理方面,经费面临严峻的形势,导致基层工商部门行政执法经费十分紧张,办案机构的检测手段、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都无力购置,直接制约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再说福利问题,一个年终考评为称职的基层工商干部,每年除正常的工资收入外,只能领取一个月的四项基本工资,与发达地区的基层工商相比存在着很大差别,还存在着诸如住房补贴、购房补助等问题急需解决,干部购买经济适用型住房,地方财政不予补助,上级工商部门又没有此类规定.

二是立法滞后,职责权限不够明。我国已加入WTO,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依据,管理制度方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大多制定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育初期,受主观条件限制。立法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计划经济色彩,与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的WTO规则还有不小的差距。如:现行法律按不同组织形式、不同所有制性质规范市场主体的立法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明显不符。在一些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的立法上还有空白,对一些市场违法行为监管手段不足,力度不够,不足以有效地遏制其蔓延。如: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对涉案的商品如何处理,法律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是沉重的收费任务导致工商部门职能难到位。“两费”是实行垂直管理工商新体制这只新瓶子里装的“老陈醋”。体制改革后,“两费”的征收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职能到位之间的矛盾日趋凸现出来。一方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必须准确地定位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上,管理范围要从管理集贸市场为主向管理统一开放的社会主义大市场转变。然而,在这新形势、新任务下“两费”任务却与经费保障挂上了钩,能否完成“两费”任务成为能否足额核拨经费的重要条件。为完成收费任务确保足额核拨经费,工商部门把全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力和财力都投入到收费工作中,还拿什么人力和财力去从事监管执法。这一矛盾不彻底解决,很难推进职能到位。

二、推进职能到位的对策

(一)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以收定支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工商部门实现“吃皇粮”。二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收费制度,取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工商部门“两费”收缴职能。随着工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取消“两费”的时机已经成熟。市场管理费的设定依据是《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市场管理费使用原则是,“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活动、建设市场、提供服务设施、搞好场地卫生、开支服务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及临时雇请的维持市场秩序人员的误工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市场办管脱钩后,市场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给了政府指定的部门去行使。《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市场管理费的依据已经不充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设定的依据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立法中带有很浓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由此可见无论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来看,个体经济同公有制经济共同构筑起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们应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才符合我国加入WTO的国民待遇原则,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取,无疑是使个体经济承担过重的税赋,这种行政性收费行为将导致个体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力,必将制约个体经济的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抓住《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大力推进行政性收费制度改革和税费改革,消除不公平竞争的行政体制障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收取“两费”。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对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再作深入系统的研究,重新确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理论研究的重点主要放在如何通过完善监管执法机制,以职能到位、执法联动为目标,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市场监管制度的创新,从而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新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对人员素质的更高要求同目前干部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执法办案能力普遍较弱,思维方式单一,工作方法简单的矛盾不加以解决,很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在职干部的整体素质,以解当前工作之需;第二,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尽快输入新鲜血液,以增强肌体活力,要引进计算机网络、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和懂法律、懂经济、懂行政管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复合型年青干部;第三,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组织专家建立一套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系统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工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干部管理纳入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

(三)加快立法步伐,进一步建立工商法规体系。应对入世后的新形势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填补市场监管法律方面的空白,做到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在立法过程中应兼顾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要的具有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二是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对那些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操作性不强的该修改的要尽快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尽快建立起科学统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❼ 第五人格监管者改动有哪些 监管者暗改增强详解

8月30日更新双监管者模式+超大地图,全新模式更多游戏体验第五人格最新版本下载

上图中内就是双监管者容模式的规则介绍,可以看到大部分游戏内容还是与经典模式相同的,不同的地方有:求生者被击中三次才倒地;求生者上椅子后更容易被发射;破译密码机数量增多;地图中的两个地下室都开放等。除了这些小改动外,有两个比较大的改动。

一是求生者初始不携带道具,而是通过游戏内的电话亭购买道具。并且求生者可以携带两个道具,监管者可以携带一个道具,新增双监管者模式才会出现的道具。这个改动会让该模式的玩法更多变,如果求生者初始不能携带道具,那么很有可能求生者只能选择幸运儿作为角色,否则魔术师和调香师这类道具强力的求生者将毫无优势。

二是两名监管者之间可以通过快捷短语交流。这是一项很有意思的功能,毕竟此前监管者一直是游戏中沉默不语的存在。在这里大家也可以脑洞大开猜一下会给监管者使用的短语都有哪些?既然求生者是“专心破译”之类的,那监管者应该是“专心抓人!”“人皇在我附近!”“快去抓人!我来守他!”之类的吧(滑稽)。

❽ 第五人格中,到底应该削弱哪个监管者呢

大家好,我是帅炸谈汽车很高兴今天在这里回答这个问题,在《第五人格》现在的版本中监管者这个角色只有四名人物,他们分别就是厂长、杰克、小丑和鹿头了。那么在求生者的眼中,哪个监管者是最想被玩家消弱的呢?


很开心,今天在网络知道给大家答疑解惑,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也欢迎大家在这里和我一起讨论!

❾ 当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应采取措施改善人大监督

问题

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对照, 特别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人大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监督质量不高和实效不明显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

如对财政预算、社会计划的监督,因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往往只是过一道法定审议程序,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使监督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有相当数量的监督只注重了形式的庄重和程序的合法,很难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常因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及相关处置措施而泛泛略过,使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力度和实效。

三是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不敢监督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审议工作、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运用较广泛,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基本都用提意见、建议的方法来督促解决,很少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强制性的监督方式。

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1、提高全社会对人大监督的认识,为人大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律宣传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实施好《监督法》,自觉用《监督法》来规范人大的监督行为,坚持做到依法监督。

要把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的宣传,列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日程,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被监督者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人大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要明确人大监督不仅是一种法定权力,更是一种法定责任,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就是对人民的失职,从而强化监督意识,加强监督工作。

2、正确处理党委和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的关系。

凡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党委就重大问题形成决策意见,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再由“一府两院”去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运作,使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党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最终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

其次,要加强党委对人大的领导,尊重和支持人大搞好监督工作,支持和帮助人大克服监督不力的问题。

再次,除了自身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外,还要重视运用党委的权威,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树立人大的威信,使人大真正成为地方党委执掌地方国家权力的重要场所,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3、健全有关法规制度,完善监督工作程序,确保人大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施监督权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从当前看,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监督程序,搞好监督工作,应侧重抓好下述两个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法律已经规定的监督方式和工作制度,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规范性文件、撤职、罢免等作进一步的完善,细化操作程序,明确法律后果,以便于具体实施应用,确保进入程序的监督事项能有始有终,避免监督过程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不了了之的情况。

二是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实践中探索建立的,在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运用的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进行总结和规范,使之更加有效地为人大监督发挥作用。

要全方位的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做到用制度来监督制约人和事,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保证监督工作深入有效地进行。

4、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

一是要重视和提高代表素质。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看其是否具备人大代表的政治条件、文化条件和参政议政能力;对代表选举程序进行必要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让候选人向选民公开竞选,以强化其为民代言、受民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履行代表职务。

搞好代表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对县人大代表进行业务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熟悉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程序及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是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人大常委会集体,使人大常委会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有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同志。

既有懂政治、熟悉政策,干过党政工作的干部,又有懂经济、熟悉法律,从事过专业工作的干部,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三是要充实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建设。科学合理地调整、充实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适当增加人大机关的编制,要注意吸收一些既有专业知识,又善于宏观管理的干部进入人大机关,以提高工作水平。

(9)监管削弱扩展阅读

存在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人大监督的认识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

一是有些干部对权力机关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不愿意接受人大的监督,认为人大监督其工作是“找麻烦”、“挑刺”,甚至认为人大监督就会削弱党的领导,是同党委“唱对台戏”,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给予切实的重视、支持和配合。

有的“一府两院”负责人只强调监督就是支持,而对忽视了监督的制约功能,只要求支持,不接受制约,致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难以深入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有的代表、委员以及常委会负责人人大意识不强,认为人大是“二线”,监督工作是走程序,缺乏搞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有的顾虑触犯党的领导、影响“一府两院”的关系,因而做起监督工作来不敢动真碰硬。所有这些都影响了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使监督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

2、现行体制中一些工作关系没有理顺。

一是党政不分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长期以来,许多工作都是党委决定,政府去办,或者党委、政府共同决定,联合行文。实践中,作为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政府工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时就会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导致人大监督工作无法放手开展。

二是对公、检、法等政法机关的监督牵涉层次多。一般情况下,公、检、法等政法机关是由党委所属政法委直接领导,重要问题都是政法委协调解决,同时,法院要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检察院必须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这样,人大监督司法机关的工作就牵涉上下左右,难度较大。

3、人大自身的监督机能尚待强化。人大监督工作薄弱的原因除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监督机能还不强。主要表现在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与所肩负监督职责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由于在人大代表选举时强调代表构成比例而忽视其执行职务的素质,造成相当一部分代表的政治理论和文化水平不够高,缺乏议政能力,不能很好地代表选民的意志和利益。

特别是有些代表,由于受其文化程度低和活动范围狭窄的局限,履行职务的能力与法律和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难以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意见。还有些代表人大意识淡薄,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愿不敢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