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三)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组织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负责科研和教学所需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审批,承担广州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六)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
(七)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承担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工作。
(八)组织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和审评认证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参与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指导、监督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其他相关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彭城东路16号
邮编:回510160
公交路线:答 高峰快线3、旅游3线、4路、17短线、17路、夜18路、夜21路、高峰快线25、高峰快线33、34路、42路、46路、62路、71路、80路、134路、176路、196路、198路、212路、215路、215长线、268路、274路、290路、291A、291B、291短线A、291短线B、478路、486路、538路、832路到富力环市西苑(西村)站下
4路、274路、478路到西增路站下。
地铁5号线西村站D出口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外办公中心
办公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

㈢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地址地图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彭城东路16号
邮编:510160

㈣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接待、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负责办理议案、提案。
(三)食品安全协调处。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及其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四)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及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的有关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工作;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复核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
(五)医疗器械监管处。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核发工作;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检查;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变更、补发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六)药品安全监管处。
组织实施对药品研究、生产、使用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组织实施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负责科研和教学所需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申请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药品注册、生产、特殊药品相关行政许可检查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核工作;承担广州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七)药品流通监管处。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药品经营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和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工作;参与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核、评定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储备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门店)GSP认证证书核发、变更和撤销以及药品经营企业(批发)许可工作资料收集、现场审查等工作。
(八)组织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统战、侨务、党群、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参与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㈤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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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广州市有几个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地址

现在食品药复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监督制管理局是分开的。前者专门管理食品药品生产及流通行业,后者是针对医院诊所类企事业单位。要是在广州市这个层面应当他们分别只有一个。下到区里,有区级的分局。有的乡镇街道则办有小的监督所之类。

㈦ 广州市天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机关单位吗

县(区)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工 资、办公经费等经济来源,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派出机构(所、队)有的是行政编制(含参公),有的是事业编制,因此其工作人员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编制人员,也是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因此,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分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工资待遇与其他行政机关一样。

㈧ 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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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广州市食品卫生局电话

你说的是食品安全监督局吧?还是卫生局?这两个是不一样的单位哦。还有一个食品和药品监管总局,都是和食品安全有关的组织机构。你如果要投诉食品安全问题的话,你可以上网搜具体哪个区域的这几个部门的电话的。

㈩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执法分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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