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民对违法的企业进行举报,是不是进行民主监督,监督的对象应该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吧

公民对违法企业的举报是属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范畴。对企业违法经营、或从事违法活动的监管应该是政府和相关的执法部门、司法部门。

② 如何实现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

(一)、对群众加强形势教育,提高其对群众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要增强群众对消除权力腐败的信心,着力宣传其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增强其依法进行监督的意识,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行使好监督的权利,保护和调动好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积极性,从而把权力的监督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二)、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把群众监督作为激励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动力。
(三)、增加行政的透明度,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权力监督的基本前提是必须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如果政务不清、规则不明,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大,人民群众不知情,那么,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只有增加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动”,群众监督才会成为有源之水,才能真正调动人民群众对权力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突出群众监督重点,提高群众监督的针对性。群众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情况。鉴于群众监督中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配套的制约机制,确保监督取得实效,树立群众监督的权威。要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实行程序化决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扩大民主决策范围,凡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均须经合法的民主程序作出决定。
(五)、创新群众监督形式。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群众监督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举报中心,通过举报网站、电子邮件等手段,方便公民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的效率和质量,要通过认真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使群众民主权利得以实现。要大力宣传有关信访监督的规章制度,公布受理机关的地点和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领导现场办公等制度,使群众监督有章可循。并从而使监督渠道更加宽广,并对监督活动全局产生积极的影响。要把群众监督工作与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干部管理、行政司法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把各级机关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结合起来,以产生更好的监督效果,
(六)、强化对群众监督的保护机制,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利。制定严格的信访处理程序,严守信访秘密,切实防止由于工作环节的疏漏而使监督者受到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要建立群众监督的激励机制,制定奖励监督有功人员办法,调动群众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形成对群众监督的支持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大众传媒等作用,使群众监督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有力支持。

③ 群众监督举报信邮到哪里

直接寄到中纪委
请寄: 中央纪委信访室 邮编: 100813
来访请到: 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内西街甲2号
此外要是经常往沟的话 推建你去呀
饭 粒☆☆☆我每次都去 习惯成自然了████████████████████████████████

④ 为什么上网通缉犯人不让群众知道 不让群众监督 怎么举报

一般都公安内部开展缉捕,没有达到公开通缉的程度,达到的就发布通缉令缉捕。群众可拨打110举报。

⑤ 中铁十八局有没有群众监督举报热线电话

如果中铁十八局纪监委不管就按程序向中纪委监委举报

⑥ 人民群众只要向政府举报就是行使监督权。这句话哪里错

不是政府

⑦ 人们群众监督、举报的途径有哪些.你认为该如何预防腐败等案件的发生

交警太腐败怎么办?最近我们家门口的交警名目张胆的滥罚,凡是大车一例不放过,连空车都罚,让人看了心酸,(其中一位交警和我是朋友,据他说他们每个人天收入上万。上缴的是小部分。。。)

⑧ 如何加强群众举报在反腐中的作用

举报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检察机关举报制度的完善,对充分保障公民举报权利和检察机关依靠人民群众同职务犯罪作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笔者现就当前检察机关在打击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行为中如何让群众举报发挥应有作用进行剖析。

一、要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 。让检察机关成为群众可以信赖的机关,放心、积极举报。在当前尚未形成诚信的社会环境下,公众对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缺乏信任。因此,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检察公信力是推动举报工作的根本。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干、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举报队伍,不断加强干警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执法。避免可能受私心和利益驱使泄露举报机密的事件发生,避免可能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受当事人礼品,而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事件发生。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严格的自律性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处理来访举报能力。着力提升接待水平和处理来访举报的能力,塑造良好控申“窗口”形象。首先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营造良好的接访环境,依法受理群众举报,以真诚态度,接受人民监督,以此提高检察机关的诚信度。其次认真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实名举报事事有回音,以公开、公正、高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要加强成案宣传。一是加大成案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提高公信。以案示人是促进举报工作的有效途径。对举报工作中的一些成功案例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和报道,力争在第一时间与公众见面,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增强检察机关为地域经济发展服务的知名度。二是结合日常法制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度。实践中,由于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和办案程序缺乏了解,举报人因误解或猜疑产生的执法不公正的主观判断,使检察机关公信力下降。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的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对检察业务进行广泛宣传,掌握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选择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和举报宣传,不断创新和丰富宣传方式,拓宽举报渠道,激励群众依法、正确、署名举报。

三、要完善举报人保护和奖惩机制。一是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一方面通过立法明确保护举报人的专门机构、保护措施、经费保障等,为举报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同时明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惩处规定。对因打击报复给举报人造成精神、物质损害的,由报复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对报复陷害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增强人民群众举报安全感。另一方面严格保密制度。检察人员严格遵守检察工作纪律, 加大在线索受理、流转、初查、宣传、奖励、答复等环节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力度,严禁将举报人信息透露给被举报人。二是建立健全举报奖惩工作机制。加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投入,对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进行奖励,以此调动群众举报热情,营造举报光荣的社会氛围。同时建立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被举报人,损害被举报人声誉的行为的惩处机制,依法维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检察机关举报工作秩序稳定。检察机关通过奖惩两方面切实提高公信力,实现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四、要严格举报线索管理机制。一是强化线索流程管理,促进举报工作规范化。用“统一审查”的标准将案件线索分类管理、审查评估;用“统一分流”的要求按部门和案件性质及时分流;用“统一协调”的机制,及时督办,回复查办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使人民群众真正看到举报实效。举报中心定期对存查线索进行清理评估,对经审查有查处价值和成案可能的督促初查。二是加强对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作为一项事后监督机制的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加强了举报工作的内部制约,有效遏制了有案不立、违规执法办案等现象的发生, 要形成对不立案线索审查、督办、答复一体化机制,从而充分挖掘线索利用价值,提高举报线索成案率,也从源头上防止因不立案导致信访矛盾发生,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营造了良好举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