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从政府监管体制方面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呵呵,首先,我的说,这不是个别企业的管理道德问题,而是整个社会文化环境建设及政府监管体系的建设问题。以下,我将分两部份论述,举证说明和提供解决方案。
一、问题说明
1、沃尔玛事件前后,其信誉并没有遭到实质性破坏,人流量仍然是同行中的佼佼者。想过原因吗?简单说,同行内,没有谁比它做得更好。不用看所谓的抽检数据,看看其人流量,随便在街边问问市民就知道了。这就表明,所有的超市都存在问题,具有普遍性。
2、国内各行各业均存在造假售假的问题,整个社会都存在信誉缺失,学术有造假,关乎人命的药品也有造假,食品的造假已经太多了,就不一一例举了。这些都说明,这不是个别企业的问题,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3、既然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必有其理由和诱因。个人认为,这个诱因是\\“逐利”,这个诱因并不是错,而其根本原因是\\“逐利”的同时,缺少配套的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导致文化缺失、信仰缺失、法律缺失和监管缺失。在此,不讨论人性本恶还是本善,但\\“一致向钱看”的社会价值观,已经使人们没有道德底线,做事不管别人死活,纯粹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样的事实不用辩驳,客观存在。
4、发达国家和我国的对比,文化体系不同,道德价值观体系也不同,这些就不比较,难分优劣。法律体系健全、政府监管严、政府责任追诉体制这三点是发达国家的优势,这已是得到国家认同的,已承认我们仍有缺失和不足的地方,这也不必辩驳。
5、人是多样的,我们不应天真的要求都是圣人,不能指望企业自身能有多高的道德和社会公益性,它的定性早就说清楚了,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盈利,就是经济型组织。所以,我们需要的不是企业自身自发自觉,而是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配套的主流文化体系建设。
二、解决方案
问题根源讲清楚了,方案对应的就出来了。
1、完善法律体系,对造假售假的企业严惩,对法人严惩,对主要责任人严惩,不给翻身的机会。
2、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对渎职、玩忽职守等不负责任行为严惩,震慑他人,改变全员风气。
3、文化建设,完善整个体系,树立主流价值观,扶正风气。

总结,分析和说是简单的,要切实做实,取得成效,很困难。大家共同努力吧!

Ⅱ 如何有效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

监理是整个项目抄在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力量,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业主单位如何对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调高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以及工作态度是至关重要,现场监理人员是业主在施工现场的代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对施工进行监理,确保项目施工在受控的情况下进行。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实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现场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让监理单位能够更好的履行合同,为项目作出贡献,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避免给建设单位产生负面影响或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施工单位是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直接实施者,工程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业主如何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在合同期内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与任务。

Ⅲ 如何增强政府及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任何工作的落实都是靠人来实现的,在人们的工作中,同一种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工作质量并不相同,这就不可避免地提出了一个工作质量的问题。就安全工作而言,同样也要求在工作中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质量,这种工作质量的保证是要求用规范去固定,用标准去衡量,这样才可能保证质量的持续稳定性。因此,可以采取以下对策:第一,借鉴美国、香港的经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现企业违反了法规标准的要求而且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对企业处以罚款。改变我国现行的做法,即首先要求限期整改,没有整改才采取罚款措施。这样可以较为有效地避免企业的侥幸心理,促使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第二,细化处罚条款,确保罚则的公平性;细化安全事故的量刑标准,制定重大事故处罚实施细则,强化行政法规与刑法的衔接。
二、依托保险市场,运用经济利益导向性 。在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市场十分发达,各保险公司的竞争非常激烈。法律明文规定了建筑企业必须参加的强制保险险种。因此,在发达国家,企业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否则就会被市场无情淘汰。需要大力培育和规范我国保险市场,完善保险立法,促进保险市场的竞争。强制企业必须为其所有雇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能取得开工许可,保险公司依据项目情况及企业安全业绩实行弹性保险费率。利用市场杠杆,形成一种良性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安全业绩良好的企业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安全业绩不良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被淘汰。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 。文化手段属于内在动力,可以改变企业对安全问题的价值观和基本标准,从而完全自愿地去管理安全。文化手段能够从本质上改善建筑业的安全状况,但是,安全文化的形成需要较长的时间。事实上,安全作为一种人的根本需要,能否保证每个人的安全是一个涉及伦理道德的问题,应该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如安全教育是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发展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的需要。安全管理主要是人的管理,人的管理的最好方法是运用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思维框架、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企业才能在自觉自律中按正确的方式生产。
四、依靠科技手段,突出监管的实效性 。我国监管部门缺乏政府相应的支持,监管设施设备严重缺乏,这也是造成安全水平低下的一个原因。若政府监管机构拥有足够的技术能力,能以较低的成本完成检查,企业主体为避免受到处罚而蒙受更大的损失,则会主动改善生产中的负效应。
五、政府监督管理必须加大资金投入,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手段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提高监督管理技术的装备能力,提高查证概率和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适时性,从而带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水平。
六、建立建筑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备案、事故报告等计算机管理的信息对接,通过现代化工具提高安全生产数据信息的采集、交换、统计和分析能力,从而使监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目前,工业发达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都努力通过政府信息化来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工商部门如何加强企业管理

一、加大监管力度,注重监管实效
目前,工商部门的职责主要分为对经济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登记,对经济主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对经济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几个方面,其中最为烦琐同时也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日常监管。理论上,通过日常监管工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和近期动态,对其已经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一些经营活动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这项工作本应成为查处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案件来源;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一部分工商干部对经济主体的监管流于形式,拿着日常巡查表到经营者那里签个字,盖个章,回来做个日常巡查记录就算是检查过了,而对经济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一无所知。大量工商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经济主体进行日常监管,这项工作耗费了工商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效果却不尽人意。要切实地加大监管力度,取得监管实效,工商干部在这项工作中应做到三多:
(一)多看,眼见为实。
工商干部们应当在经济主体的生产或经营场地内多转转,多看看,尤其是在餐馆、小吃店、副食品商店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场所,要走进厨房,亲眼看看厨房的卫生情况,厨房里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调味品的状况;货架上出售的食品饮料等要随机地多拿一些下来看看,检查商品的标识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有条件的话还应当要求经营者出示进货凭证,了解货物的来源。
(二)多问,有疑必问,有问必答。
多与监管对象沟通,这是处理好服务与监管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不影响经营者经营的前提下,沟通的对象可以不局限于经营者,还可以扩大到在经营场地内工作的人员以及消费者。通过多问,我们可以了解到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和近期动向,对于其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疑惑也可以及时予以解答。
(三)多听,兼听则明。
实事求是地讲,对于某一个经营者,工商部门能倾注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对经营者的每一个行为都能做到了然于心。因此,充分运用群众监督这一最广泛的监督形式,听一听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的议论,听一听附近经营者对于监管对象的反映往往能更全面地了解监管对象的情况。
做有心人,切实地在日常监管中做好三多,一方面可以预防经营者在无心中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另一方也可以有力地震慑一部分企图打擦边球或以身试法的经营者,使其自我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重视群众举报等线索,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研究案例可以看到,很多案件直接来源于群众的举报。客观地讲,工商部门的工作同志绝大部分都遵循着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制,对于在这一时段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工商干部们有可能能够及时发现并加以查处,但对这一时段之外的违法行为往往就难以发觉了。一部分职业的违法经营者正是利用了这一规律大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此外,如前文所述,对于某一个经营者,工商部门能倾注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做到对其进行全天候地监管,因此,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法宝。一方面,群众是与违法犯罪分子接触最为全面的群体,可以对其做到24小时的监控;另一方面,群众是违法经营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他们也最关注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的规律也告诉我们,追查举报线索(尤其是匿名举报)往往能查出一些难以为外人所察觉的重大案件。因此,对于群众举报、申投述等线索,工商干部们首先要端正态度,绝不能认为这是在给自己的工作找麻烦,添乱子,不管线索来源如何,或者提供线索者是出于什么目的,工商干部都应当认真对待,仔细分析,敏锐地发现问题,最终做到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要做到这一点,充分地发动群众和充分地相信群众是必不可少的。
三、充分运用专项整治等平台,集中精力查处一批相同或相似性质的案件
实际监管执法中,很多案件来源于专项整治、集中检查或排查等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当前,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工商工作者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往往要同时处理多种多样的问题,同时也由于人员不足,条件有限等客观因素使得许多工商工作者处处扮演着救火员的角色,疲于应付,难以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和发现当前的重热点问题,工作局面相当被动。专项整治行动往往能为工作提供一个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优势的平台。专项整治行动通常是依据近一段时间来的数据统计和分析而展开的,所要集中整治的问题往往也是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可能或已经对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损害的突出矛盾。这些矛盾在特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抓住了它也就抓住了不法分子的要害。同时,专项整治行动往往以大范围,跨区域的规模开展,这样就能突破属地管辖的束缚,集合多部门优势形成整体合力给不法分子以沉重打击。基于以上分析,工商部门应当对专项整治行动报以高度的热情,认真参与到这些行动中来,并且充分运用这一平台,力争在行动中有所建树。
四、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联系
作为一个执法单位,工商部门应当紧密加强与公安,城管,环保,卫生,文化等多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正确处理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从而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罚当其责。
(一)坚决杜绝越权行政的现象。
对于工商部门无权处理的情况不要轻易向群众许诺,否则不是因为无法处理而失信于民就是因为越权行政而引发行政诉讼。面对群众的不理解我们应当耐心地向群众做出解释说明,并且及时的将有关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使问题尽快获得解决。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尤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尽量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即便不能达到弄清楚客观事实的程度,也一定要保证达到弄清了法律事实的程度, 使证据链完整且符合逻辑,为案件的准确定性奠定基础;二是对案件准确定性,正确地运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这需要不断研读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三是注意程序正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避免因程序漏洞而使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四是注意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一旦发现犯罪行为一定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绝不能因为罚没款指标的压力或案件数指标的压力而擅自以行政处罚代替司法刑罚,给犯罪分子以罚代刑的机会。
(二)加强兄弟部门之间联系。
工商干部也应从思想上坚决摒弃各扫自家门前雪的想法,注意加强与与兄弟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联系,积极地开展和参与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高政府信息等资源的利用率,使各部门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另一方也有助于借助多种执法手段给违法分子以重击,确保一方平安。

Ⅳ 如何健全和加强国有企业的内外部监管制度

【摘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企业自身的需要,也是企业面对市场风险与挑战的需要。企业只有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制定满足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以严格遵循实施,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部门和系统内部的有关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效果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等目的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监督决策、信息与传递以及自我检测等方面,从总体上透视了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其有效实施无疑会促使企业生产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促进企业经营流程的合理化和正规化。
一、内部控制在实际工作中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外部社会经济活动都会带来深远的影响,产生良好的效果
(一)确保企业制订的各项管理方针、目标的贯彻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由若干具体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组成,渗透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企业内部存在经营活动和管理环节,就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控制措施,从而有效地贯彻企业的经营方针,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确保会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防范经营风险
健全内控制度,可以规范企业各类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和汇总的过程和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弊,有效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加以有效利用
健全内控制度,能够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企业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验收等各个环节,对企业各种资源的利用和现金流动进行控制和管理,从而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四)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
健全内部控制,使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做到活而有序,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费用开支,促进企业的有效经营,以求企业实现更大的盈利目标。
二、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政府部门到企业管理层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不断提高,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经营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够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客观上需要一个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内部控制,以保障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后,虽然在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由于产权不明晰、出资人缺位,未形成有效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再加上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造成内控力度削弱,经济业务随意性加大,监督机制失效。
(二)会计信息失真、造假机率增大
有的企业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如常规性的印单(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设置账外账、乱挤乱摊成本、隐瞒或虚报收入和利润;资产不清、债务不实等等。造假现象在上市公司中已经屡见不鲜,在其他企业中的现状就更为堪忧。
(三)费用支出失控,潜在风险加大
有的企业对财产物资的内控管理相当薄弱,制度形同虚设,采购环节职责未按规定严格分离,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严密,存货发出手续不完善,加之未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造成多年来库存物资的毁损、报废、短缺未得到及时处理,致使潜在亏损增加,经营风险加大。有些企业在业务活动经费的管理中往往存在着较大的管理漏洞,为了搞活经济,允许部门经理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但对这部分费用的适用范围无明确规定,更无约束监督机构,导致部门经理大手大脚、挥霍浪费。
(四)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但是目前企业大部分内部审计部门基本上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这样就无法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致于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三、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当前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企业内控环境,严格授权批准制度
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应形成权责分配、激励与约束、权利制衡关系,把各项管理落到实处。在管理部门设置方面,建立完善科学的、符合企业特点的内部组织结构,合理、有效地设置各部门和岗位,建立部门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单位在确定和完善组织结构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单位的经济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五个步骤,即: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一般情况下,如果上述每一步骤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实施,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授权批准控制是指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授权批准按其形式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所谓一般授权是指对办理常规业务时权力、条件和责任的规定,一般授权时效性较长;而特殊授权是对办理例外业务时权力、条件和责任的规定,一般其时效性较短。不论采用哪一种授权批准方式,企业必须建立授权批准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保证企业权责分明,科学管理。
(二)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全面推行预算管理
企业必须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在实行国家统一的一级会计科目的基础上,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统一设定明细科目,集团性公司更有必要统一下级公司的会计明细科目,以便统一口径,统一核算。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原则,使会计真正实现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提供信息、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为企业外部各有关方面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信息的目标。
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达到企业既定目标编制的经营、资本、财务等年度收支总体计划,包括筹资、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要以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为重点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并对预算结果及时进行科学分析,对产生的差异进行有效控制。
(三)健全财产保全制度,防范市场经营风险
严格执行财产保全控制,限制未授权人员对财产直接接触,并采取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记录保护、财产保险、记录监控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的预警、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必要时可设置风险评估部门或岗位,专门负责有关风险的识别、规避和控制。
(四)完善用人制度,加强信息管理
人力资源要素的数量和质量状况,人力资源所具有的忠诚、向心力和创造力,是企业兴旺发达的活力和强大推动力所在。因此,如何充分调动企业人力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人力资源的潜能,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中心任务。人力资源控制应建立严格的招聘程序,保证应聘人员符合招聘要求。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以更好地完成规定的任务;加强对职工业绩考核,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管理信息系统控制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要加强对电子信息系统本身的控制。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利用计算机从事经营管理的方式、手段越来越普遍,除了会计电算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外,企业的生产经营与购销储运都离不开计算机。为此必须加强对电子信息系统的控制。另一方面,要运用电子
(五)建立内部报告制度,完善内部审计体制
为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管理报告体系,借助管理会计手段,如实反映经营状况,及时披露相关重要信息。
内部审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是一个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和有效的独立评价机构,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最好受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审查结果向企业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当局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越仔细,内部控制制度越健全,越能增强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与可靠性。

Ⅵ 社区如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快速、有序、高效处置的基础,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各相关部门履职的依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注重学习和掌握应用,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二)加快编制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规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并送上级审核和备案。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编写,以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市专项应急预案由市有关牵头部门(单位)负责编写,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市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编写,以部门(单位)文件印发。县级以下应急预案对应参照市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和出台。

(三)明确应急预案责任主体

各类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单位)是应急预案实施的责任主体。市总体预案的责任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市专项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是各自的牵头部门,市部门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是本部门。责任主体部门(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学习,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负责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配套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组织和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工作。

(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主办部门应在活动举办之前要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乡镇、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的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

(五)熟练掌握预案内容,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是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标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紧学习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印发后30天,预案中确定的组织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市主管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即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特别是当遇到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时,市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以应急指挥部的名义及时组织预案相关部门(单位)实施紧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室。预案相关部门(单位)接到预案牵头部门(单位)的指令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立即启动各自的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Ⅶ 主管部门如何加强建筑企业管理

建筑行业主管部门
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
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工程价款决算时弄虚作假、高估冒算行为较为普遍。如某政府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经审计核减工程造价总额4700多万元,核减率为19.7%,其中:室内安装工程核减率40.8%、户外电缆架设工程核减率36.3%、室外给水工程核减率40.4%、路灯安装工程核减率56%。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对利益的过度追逐;二是建设单位对部分垄断性施工企业未能实行公开竞争的选择方式;三是“霸王”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管理处于劣势。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是落实政府令的核心之一,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是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如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更是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的重点。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审计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这些“暴利”施工企业,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许可管理,促进施工造价决算编制质量、执业水平和施工企业信誉的改善;同时制定措施,提高该类企业进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的门槛,从机制上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避免政府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