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人员编制
A. 质量监督局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内与编制外聘用有什么区别
这要看你抄们领导怎么样了,有的地方待遇跟编制内的差的不多,除了没有绩效工资什么的,不过有的地方的质监局就没有这么好了,就每个月一点儿死工资,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主要还是看领导重视不重视这些编制外聘的大学生了。不过质监局是垂直单位,工资普遍偏低~
B.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编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2名(含纪检监察、机关党委职数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
C. 市级质监局的编制情况,是事业的还是行政的
质监局是行政单位。
所属的各所,是事业单位。
你要明白一个道理,行政单位也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事业单位也有行政编制的人员。
D.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编制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总工程师、总检验师、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2名。
E.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编制
省质量技术监抄督局机关袭行政编制为103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副处长(主任)3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副处长(副主任)21名。
F.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编制
省质监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9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领导职数2名)。
G. 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编工人属于什么性质
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编工人属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身份是机关辅助工编制。
质量技术监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
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但现在各地执行政策好像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差别。
这里指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7)质监局人员编制扩展阅读:
相关改革
一些地区对于新招收的工勤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不再具有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编制。未来事业单位有编制的人员只会是通过公开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通过公开遴选的管理人员。
如福建省漳州市出台的政策:对现有在编工勤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
要求现有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只减不增,其人事管理和经费渠道维持不变,原按10%核定的工勤编制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存有空编不再给予使用,人员只出不进,机构编制部门给予及时收编,调整转换为财政补助人员非在编聘用人员指标。
新补充的工勤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即采用“三个统一”:
一是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必须在核定的行政附属编制限额内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经核准后,统一实行购买服务的管理方式,由用人机关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人员派遣协议,由派遣机构向用人机关派遣所需聘用人员,并明确派遣关系、合同期限、工资报酬、权利、义务等内容。
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并由用人机关、派遣机构对聘用工勤人员进行考核。
二是统一工资待遇。实行派遣机关统一为聘用工勤人员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执行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是统一财政定额补助。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非在编聘用工勤人员指标,参照漳州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人均收入标准及市直同类人员工资金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经费补助标准,每年年初由财政局经费一次性核拨到用人机关,并定期对补助标准进行适当标准。
补助经费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由用人单位自主支配使用。各机关单位须在核定指标限额内聘用人员,否则机构编制部门可削减或取消该单位的工勤人员指标,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H. 质监局现在还是行政单位吗工作人员是属于公务员吗
质量技术监督局(即质监局),国家职能部门之一,以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版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权国家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大概分两种,第一是有行政编制的人员(即是公务员),第二种是与质监局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即是合同工),第二种工作人员没有行政编制,不属于公务员。
I.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编制
牛俊江
J. 质监局属于什么编制
质监局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质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负责上述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拟定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及锅容管特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受理申诉、调解和仲裁质量纠纷。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规定和措施;依法管理质量认证工作,积极推行和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提高我县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农业、企业、能源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标准,并依法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一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确保量值的准确统一;组织开展计量认证;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场计量器具;指导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六)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依法开展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锅容管特制造、安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以及锅容管特设备制造、安装、使用备案,注册登记、审查发证等工作。
(七)指导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技术机构开展工作,对行业和经审查认可的社会技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产品质量公正检验、计量公正服务等技术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