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

正确答案为:C选项
答案解析: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5)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②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哪些资料

建设单位报监时,填写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勘察、设计、监理的委托合同以及施工承包合同;(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5)参建各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6)工程项目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回复;(8)建设各方在申报表相应的栏目中签章;(9)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3、质监站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证、照、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验证,在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通知”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并将文件资料退回建设单位补充完善。

③ 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的合同需要在质监站备案吗

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需要在质监站备案的,质监站进行监督

④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4)建设单位在质监变更扩展阅读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确定;

(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⑤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有( )。

【答案】A、B、C
【答案解析】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⑥ 建设单位如何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报监时,填写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勘察、设计、监理的委托合同以及施工承包合同;(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5)参建各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6)工程项目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回复;(8)建设各方在申报表相应的栏目中签章;(9)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3、质监站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证、照、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验证,在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通知”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并将文件资料退回建设单位补充完善。

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去办理的吗

: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 4:桩基施工、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原件)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存放至工程竣工后,凭回执取回); 5:县外检测机构须办理《县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供《市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原件); 2)、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3)、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4)、项目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原件); 5)、承担检测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合同、入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 6)、检测方案及检测起止时间(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和批准书、备案书(复印件、原件);勘察报告和勘察审查报告(原件),经审查后设计资料及图纸; 7:工程勘测与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每单位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每栋一份); 1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式七份);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和监理规划(要有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 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来自网络文库

⑧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多少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七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8)建设单位在质监变更扩展阅读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