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监督网
❶ 全国保健药品真假查询官方网站
进入国家药监局数据查询网址: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
— 点击国产药品 — 输入药品名称或批准文号 — 点击查询。结果就出来了。如果查保健品,就选择国产保健食品,其余相同。如果查进口药品、进口保健品选择进口药品、进口保健品,其余相同。
因为凡是药品、保健食品(即保健品)都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发给药品、保健品的批准文号才可以生产或上市销售,凡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发给批准文号的药品、保健品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都有备案,(保健品有卫生部批的)都可以查的到,查不到的就是假药或假保健品,也有可能是食品,因为食品是省批的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没有备案。
另外,保健品在包装上一定能够看到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J),字母G指国产J指进口。或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 并且规定在包装或标签上方必须标有保健品的特殊标识:“蓝帽子”,一个类似蓝帽子的图案,下面有保健食品四个字。没有蓝帽子的就是假的保健品。
❷ 国家药监局药品查询网
进入国家药监局数据查询网址: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
—点击国产药品—输入药品名称或批准文号—点击查询。结果就出来了。如果查保健品,就选择国产保健食品,其余相同。如果查进口药品、进口保健品选择进口药品、进口保健品,其余相同。
因为凡是药品、保健食品(即保健品)都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发给药品、保健品的批准文号才可以生产或上市销售,凡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发给批准文号的药品、保健品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都有备案,(保健品有卫生部批的)都可以查的到,查不到的就是假药或假保健品,也有可能是食品,因为食品是省批的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没有备案。
❸ 保健品真伪查询
上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查询平台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❹ 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凡是搜索不到的保健品都是假的吗
保健品批准文号在2002年以前全部是由卫生部批准,2003年7月之后保健食品的审批移交到国家食专品药品监督属管理局。所以保健品的批准文号有国家药监局批得,也有国家卫生部批得,主要看日期,2003年7月以后的批准文号都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
因为以上原因,所以,有的时候查不到的不一定就是假的
❺ 买回的保健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保健食品 国食键字G20050379
这个产品是假货,因为保健食品批准号是G20050379,这个产品必须按照批准证书的要求来生产。其原料组成应该为:碳酸钙、焦磷酸铁、乳酸锌、奶粉、维生素D3、葡萄糖、乳糖、改性淀粉、柠檬酸、柠檬酸钠、食用明胶、糊精、日落黄、菠萝香精、硬脂酸镁,而不是铁、叶酸、奶粉。因此这个一个冒用别家健字号的产品,但其功效成分是什么,能起什么作用是需要去检查机构去检测。我的建议是这样产品就不要去浪费时间了,不能吃。
❻ 怎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面查询我买的保健品是不是通过认证的
保健品不是药品,因此保健品应该不在药监局网站上查吧。
仅叁考!
❼ 保健品名称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出来不一样
注意看你的批号是国食健字,说明他是营养品,所以它申报是的名字只能是版什么什么牌营养片,权而它包装上面打的是什么那是它做了改变,你主要是看它说明书上产品名标注的是什么,如果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按照批文号的产品名,恭喜你,上了个小当,商家换了个名字和包装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昧良心挣钱。
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1] 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回、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答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2]
❾ 怎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利用批准文号查询保健品
1、首先,网络搜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进入,如下图所示。
(9)保健品监督网扩展阅读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六十九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条 注册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该保健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注册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撤销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转让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
(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
第七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审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