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卫生监督协管知识

①定期进行卫来生巡查,发现或怀疑源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健康事件;发现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异常情况,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
②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③开展食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宣传,协助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⑵ 地方成立综合监督执法局后,还设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吗

您好!
有些地方可能设置这个岗位。

⑶ 卫生监督协管员可有可能编入卫生监督队伍

目前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卫生监督协管员只是负责信息的巡查与上报,这里说的巡查与上报与卫生监督员的巡查不是一个意思。卫生监督协管员没有任何执法权力,协管就是协助管理。
正式编制的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那一定是兼职。
非正式非编制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员一切只能看机遇。
临时人员根本都没有办理执法证,更别谈入编了。除非其他区域政策不一的,但愿能够入编吧。

⑷ 什么叫卫生监督协管

由于我国的现行的卫生体制,在乡镇级的没有具体负责卫生监督的机构,(不像公安有派内出所容,国土局有国土所,司法所等),只有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有防保科,负责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公共卫生项目,也可以聘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卫生监督所管理辖区内的公共场所,餐饮,医疗机构,传染病等,不是正式派出机构,是协管机构,兼职单位

⑸ 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职责是什么

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职责是:

1、定期进行卫生巡查,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版、食品污染等权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健康事件。

2、发现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异常情况,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

3、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4、开展食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宣传,协助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5)卫生监督协管成立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居民的好处:

1、及早发现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与可疑传染病、职业病患者,及早处理隐患,及早救治病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2、通过卫生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知晓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3、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日常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

⑹ 卫生监督协管员是干什么的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负责本乡 镇、 社区食品卫生、 学校卫生、 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 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 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2、 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 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 开展本乡镇、 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4、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 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5、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 镇、 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6、 负 责本乡 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登记、 报告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7、 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 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8、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 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9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1、基础档案建立率, 日常监督覆盖率、 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 100% 。
2、按要求收集、 报送相关信息, 做到全面、 准确、 及时。
3、制作文书和现场审查记录客观、 真实、 准确。
4、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 5 次以上。
5、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 有据可查。
6、 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 100% 。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1、 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2、在开展卫生监督时必须按要求着卫生执法服装。
3、在实施卫生监督时, 要做到仪表端庄、 举止文明、 程序合法。
4、遵守职业道德, 严禁弄虚作假、 玩忽职守。
5、坚持办事程序公开、 执法人员 姓名 公开、 监督结果公开、 举报电话公开。
6、上班时间不饮酒, 严禁着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7、不准以权谋私, 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8、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 拖延或设置障碍。
9、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 拿、 卡、 要,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10、不准在卫生监督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11、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12、不得擅自 行使行政处罚权。
13、 不得擅自 行使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 收缴、 销毁相关产品。

⑺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今后如何打造亮点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的部署和要求,准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启动,稳步推进,积极探索适合准旗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模式

2、团结在党支部周围,大胆创新,不断打造“亮点”,打开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全局工作在接受州卫生监督局年度检查时得到了高度评价

3、 特别是卫生协管工作有亮点,主要包括卫生协管组织机构健全,规格高;卫生协管制度齐全,协管信息员培训到位,统一着装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