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纪检监察
『壹』 如何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
内容预览: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要,工作在反腐倡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地位的特殊性也就越来越突出,权力越来越大,面临的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也就越多。而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运行基本上处于单向运行和相对封闭的状态,纪检监察部门对基层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多,而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建议少,导致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弱化。权力是一种支配、控制和管理的力量,具有强制性和不对等性等特点。事实反复证明,一切权力的运作都离不开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
『贰』 浅谈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在作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就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努力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带头树立良好的形象。
一是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加强学习,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同时要学习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真正在纪检监察系统形成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2011年,182团在全团掀起建立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机关带头学习,每个星期五下午坚持理论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团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是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调查研究和转变作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纪检监察工作要上新台阶,必须要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在实践中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逐步形成及时发现揭露和处理腐败问题的工作机制;探索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措施。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2011年,182团在精神文明考核标准中,明确提出:连以上干部每年必须写出一篇较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同时,每名外出考察学习的人员,回团后必须写一篇较有参考价值的学习心得。这一举措有效地提升全团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
三是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打破保守僵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势,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部署工作时,要明确分工,量化标准;在部署工作之后,要跟踪督查,加强考核,促进工作落实。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逐个加以解决。对重点任务,要安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把每项工作办实办好。
四是在率先垂范上下功夫。打铁先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观念,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自己清正廉洁的模范行动,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叁』 浅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基层纪检干部自身作风建设首先要端正思想版认识。有的同志权认为加强作风建设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的,他们有职、有权,而作为一般党员干部既没职又没权,抓作风建设与己无关,或认为与己关系不大,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作风是人的内在思想、品质、气质的自然而然的流露和外化,是反映人的基本精神状态乃至心理特点的外部表征。从中不难看出,作风是人所共有的,职务高低,官大官小只是说明个体作风的内涵有所不同。因此,加强作风建设与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息息相关,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学风等方面所表现出的态度、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到党风,都事关党的形象。所以,要想加强党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从强化党员干部作风行为入手。历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整风运动就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典范。在新的形势和新的历史条件下,总书记上升到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兴衰的战略高度再次深刻阐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并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工作到学习的方方面面大至治国理政,小到待...
『肆』 如何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作风建设的思考
一、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职队伍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来讲,总体看,政治素质是比较好的,但文化水平和专业水平不够高,知识面不够宽,年龄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政治理论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宣教人员、熟悉行政法规和行政管理的监察执法人员、财会和法律专业功底扎实的办案人员,以及能够从事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的人员都还比较缺乏。如何更好地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首要问题就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使用上必须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以好的作风选拔作风好的人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要坚持做到五个“注重”:一是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严把“入口关”。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配备问题上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慎重选人,绝不能勉强凑合。通过选用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来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纪律性、纯洁性。 二是注重干部年轻化。在选拔中注重挑选一些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的年轻干部,使他们与经验丰富的老干部、承前启后的中年干部按梯形结构形成一个综合体,发挥各自的最优效能,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三是注重干部的培养教育。要给那些有潜力,积极要求上进的纪检监察干部压担子,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干部能力和水平。同时,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措施,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开拓干部视野,积极为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对那些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畅通“出口”。 四是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使用。对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大胆提拔使用,以此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同时要抓好轮岗交流,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的制度化、经常化。 五是要注重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其特殊职能,业务性、政策性比较强。要不断健全科学的管理用人机制,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上做到科学、合理、有序,使之更加有利于工作的正常性、连续性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也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同时也是落实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当前,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做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是要加强学习,坚定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要善于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承担起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把依法执政的要求贯穿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去,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要牢记使命,求真务实,进一步塑造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二是坚持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执纪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内部培训和研讨等方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即:经常学习党规党纪,具有融会贯通的能力;善于冷静思考,做好思想工作的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具备综合分析、鉴别的能力;不断更新业务管理知识,具备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勇于实践,提高开拓创新能力。 三是要加强自我教育,主动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的第一线,如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拒绝监督,很容易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打铁先得自身硬,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更要起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基层单位和部门执行的,纪检监察部门要首先执行;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人员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做到的,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要首先做到。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纯洁生活圈和交友圈。凡是与政策相违背的活动、行为决不参与,凡是与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传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我免疫能力。 四是要关心爱护、发挥激励作用。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从工作待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加以关心、爱护。积极做好推荐、输送等工作,以调动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事业心,使纪检监察干部热爱本职工作,不断陶冶情操,磨练意志,从而以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干部群众中的理解和支持。 三、与时俱进,努力塑造检监察干部新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既要常常深入基层和外地调查取证,又要不断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难免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腐蚀和诱惑,甚至会产生“办案腐败”。为此,要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好“四个形象”。 一是满身正气,树立可信形象。人们常把纪检监察机关看作是主持正义,公正、公道的地方,碰到违法乱纪的行为,想到要向纪检机关检举;个人有冤屈时,也会找到纪检监察机关来申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要有坦荡的胸襟和刚正的气节,为人处事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同时,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打铁须得自身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两袖清风,做到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能从私心和个人好恶出发。特别是在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时,更要坚持秉公执纪,不带任何个人成见和偏见,在充满诱惑的现实生活中,不为权力所蚀、不为物欲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声色所迷。做到不枉不纵,刚正不阿,靠自己的言行赢得党和政府的信赖、干部群众的信任。 二是满腹才气,树立可敬形象。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就必须懂全局、精本行。一方面要广纳新知。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而且还要广泛涉猎哲学、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地丰富自己,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能力。在积累知识的同时,还要注意各种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信访举报中查证问题。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使干部群众从心底里敬佩。 三是满脸和气,树立可亲形象。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干部,预防腐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敢于碰硬,又要善于工作,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仅是惩处机关,同时也是咨询机关,谈心交心、保护爱护干部的机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做到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多深入群众,善于与干部群众交朋友,带着满腔热情来对待和处理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风细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既嫉恶如仇,又与人为善;既严肃认真,又不盛气凌人,使他们觉得纪检监察干部有情又有义。这样,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才愿意和纪委反映情况,也愿意敞开心扉。 四是满腔勇气,树立可畏形象。面对各种各样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分子,身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需要的是勇气。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案必查是天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子就要得罪人,搞纪检监察工作就是不要怕得罪人。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要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特别是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敢于打黑面,有不畏权势、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对腐败分子不仁不义才能对人民群众有仁有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挥警诫作用,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李文国作者系额敏县霍吉尔特乡党委秘书、纪检副书记)
『伍』 为什么 纪检干部 要带头 整顿作风建设
纪检监察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重要手段,正人先要正已,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的要求应当要更高、标准要更严,要努力做到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积极倡导者、带头树立者、模范践行者。近年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有效推动了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客观情况的变化,纪检干部离“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素质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完善。
一、 存在主要问题
“庸”。一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机构,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不能动摇。但因为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又容易使得我们的一些干部形成保守僵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规矩办事的思维定势,习惯从本本和教条出发,唯书唯上,依葫芦画瓢,照抄照搬,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注意总结新的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二是服务中心的意识不够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考虑问题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就业务抓业务,就办案而办案,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出现“两张皮”。三是工作政策性不够强。对党的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发生的新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重要影响认识不足,了解不深,思想落后于形势,贯彻中央和上级的精神不到位,对党的反腐败工作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中 “度”的把握不够,工作难以达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虚”。一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在学习上表现在平时不学习、不动笔、不及时“充电”,导致工作能力低下,不能胜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学习时沿袭过去的你讲我听、我教你学,念文件,读报纸的传统灌输方式,难以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在工作上,习惯生搬硬套,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满足于造声势、搞形式,存在文件发得多,具体落实少;会上讲得多,会后落实少;限制“不准”多,监督处理少“三多三少”现象。二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官僚主义。有的同志深入实际、接触群众少,即使到了基层,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个别同志理论功底不扎实,水平不够,讲起话来官话套话多,指导工作不到位。
“软”。有的纪检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受影响。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
此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不廉”、“不洁”现象。
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的、局部的,但它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涣散、腐蚀其他纪检干部,影响纪检作风建设,损害纪检队伍形象,制约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内在因素。1、干部思想不稳定。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2、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些同志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有的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3、沉不下心来学习。有些同志心情浮躁、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学习兴趣淡化,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业务知识上只能靠吃老本。
(二)外在因素。1、制度因素的制约。由于至今尚未制定一部《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对纪检工作的地位、内部机构设置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纪律检查工作的开展还不够系统和规范。2、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上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理解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牵涉到他们自身利益时,对纪检工作更是不够配合和支持,“一边骂腐败、一边搞腐败”的行为也大有市场;不良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对财富的攀比心理,部分党员干部“笑贫不笑贪”的价值取向等等因素也会给纪检干部的思想、行为带来不良影响。3、保障因素的制约。经费的不足致使办公、办案的条件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抓好“四项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八项规定”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四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二)注重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干部行为,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改进作风、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制度建设,把作风建设常态化,成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要着力建设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年终考核评议,严格奖优罚劣,解决好“干什么,谁来干,干好干坏怎么办”的问题,进一步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干部在学习、工作、轮岗交流、作风、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和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规范干部的日常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树立良好作风,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注重爱护干部,使作风建设成为一个“和谐工程”。在严格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自豪感。一是切实落实政治待遇。政治上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特别要关心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二是切实解决经济待遇。要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的经费使用,确保办案经费,适当提高津贴标准。三是切实关心干部交流。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机制,疏通出口,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