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立项督查报告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措施
1、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推进行政层次和行政机构改革,政府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一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当然提供公共产品并不等于自己去生产);二是良好社会环境的创造者,“人民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三是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而不应该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左右。在这个前提下,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要突出理顺“四个关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要明晰政府边界,凡应由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决策的事情应严格由他们决策,政府不应“越俎代庖”。
凡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事情,政府责无旁贷,不能“缺位”。针对当前政府工作存在的“错位”现象,要强调由“经济管制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即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来。各级政府要有意识地做到不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包办企业决策,不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同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精神,探索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架构,以解决层次、层级过多的问题,推进行政审批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政府与事业单位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体制改革。
2、推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如财政税收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根据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权。
3、倡导政府文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政府文明,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不断更新政府管理思想,突出时代意识、民族特色、社会价值,建立社会成员参与监督行政决策和管理的机制,建设廉洁、高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为核心内容的现代行政文化。
4重构行政道德。行政道德主要体现在行政主体的修养和道德行为上,体现在行政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对职业道德、基本道德范畴的认识、观念和态度上。重构社会主义行政道德,必须弘扬传统行政道德体系中的精华,积极借鉴吸收外国行政道德中适合中国国情的有益成分,建立高效从政、一心为政的道德规范并贯穿于全部行政活动中。就是要摆正行政人员与公众的道德关系,陶冶行政人员道德情操,锻炼行政人员的毅力,树立行政人员公正、社会至上、勇于负责的强烈责任感。
5、重视行政价值。价值观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行政价值观则是价值在行政领域的具体化,它从根本上决定了行政活动的基本走向。以“为民”、“做事”为目标的行政价值观,必然引导形成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行政作风;而官僚行政、保守行政、涣散行政,导致行政价值观念混乱,制约着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增强公仆意识,严格机关管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机关在全市工商系统的表率和带头作用。结合市局实际,现提出以下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机关效能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提高机关效能为根本目的,立足“依法、快速、便民、优质”的服务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激励、评价和监督机制,真正把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到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建设素质一流、效能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文明、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新形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为核心,开展“清廉、务实、为民”系列教育活动。各单位在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把“清廉、务实、为民”的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工商执法的基本理念;要认真开展“清廉、务实、为民”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训;要深化开展向徐锐同志学习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激励人;要积极开展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诚实守信、规范执法、信守承诺、爱岗敬业;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教育和警醒干部,认真执行禁令和若干纪律规定。市局机关重点做好为基层服务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精简文件,减少检查、评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科室每年要有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剖,真正做到“了解基层、尊重基层、服务基层”。
(二)以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要以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草案)》为契机,认真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十五教育培训规划》和市局《2004年干部培训计划》,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岗位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结合开展“学习徐锐精神,争当人民满意的红盾卫士”活动,形成人人学习业务,个个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建立局域网网络教育平台,在全系统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以岗位资格培训为重点,以在职参加社会教育和本单位学习为主渠道,以自我学习为主要形式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以加快效能机制建设为手段,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l、政务公开制。在办公楼大厅醒目处悬挂各科(室)位置示意图;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并佩戴贴有本人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胸卡;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大厅要将机构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要求、负责人和承办人的姓名以及办事结果上网上墙,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有条件的可在网上宣传或印制办事指南之类的宣传册,供办事人员查阅。
2、服务承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快办事、办好事。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凡已在服务承诺制中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严格兑现;提倡“来了就办,办好就走”、“来了放下,办好来拿”;重点企业和重大招商项目,实行“说了就办,办好送去”,主动上门服务。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向下级部署工作、下级请示事项或部门之间会签文件征求意见等,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3、值班考勤制。机关建立值班负责制,明确值班领导、值班科室和值班职责。值班工作人员要到岗尽责,接待群众办事或来访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主动服务,做好登记。值班人员或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办人员,实行首办负责,凡属能直接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能直接处理的应直接处理,需到相关领导和科室办理的要积极主动联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领导。因工作人员不在岗须提供预约服务的,要登记好预约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预约时间、要求办理事项,并及时转交负责办理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同时,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勤职责,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出勤情况每星期公布一次,办公室每月汇总并通报一次,考勤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4、超时默认制。因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正式受理期间,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请单位(人)办理结果,申请单位(人)可视为默认同意。申请单位(人)可向办理单位的业务主管机构或监察部门报告,经核实确定后,责成承办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由此造成的行政责任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对具体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要进行过错追究。因核准事项所限定的核准条件有不明确或不确定,在请示上级部门期间而超出限定的核准时间时,承办部门可书面向申请单位(人)告知原因,做暂不受理核准处理。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请示事项,除法规规定或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外,应在7日内答复,超时不答复视为默认。
5、过错追究制。严格按照《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过错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违反政务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许可管理的行为、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征收规定的行为、违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为、违反行政裁决规定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杜绝违规执法、不廉洁执法、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6、绩效考评制。效能机关的考评坚持效能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科室各负其责的原则,值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佩戴胸卡由党办负责,告诫由人教科负责,行政过错行为按职责分工由监察室和有关职能机构负责,违犯纪律的由监察部门负责。采取日常抽查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末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市局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评情况汇报,审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机关人员,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执行各项制度好的处(室)或个人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四)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市局已建有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中心(设在局监察室),设有效能建设投诉举报电话(3241954),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市局稽查大队的干部形象督查作用,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意测验和要案回访等形式,开展工作作风及为民服务意识的督察,将督察工作贯穿于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提高各部门的行政效能。同时,充分发挥各级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网上效能投诉平台,聘请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人士作为我局行政效能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系统内部的建议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局开展效能机关建设活动,要充分运用局域网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网上论坛,动员大家积极参与,人人出主意、想办法。每年年底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室效能考核与所包点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并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局和各直属单位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征求管理对象对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意见,作为单位、科室以及个人的效能建设考核依据之一。
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机关效能建设的意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要求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把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实现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自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每一件工作做起,真正做到“能力强、效能高、作风实、服务好”,切实提高机关整体效能。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工商机关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佘秀强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学先同志、李国华同志和纪检组长汪群章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财务科、党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党办,具体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讲究方法求实效。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是一个新探索,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坚持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而在注重实际效果上下功夫。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市局确定的加强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商干部行政行为的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及时鞭策落后,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㈡ 效能监察的主要立项形式

常规立项又称计划立项,是指按照一定周期,清查管理积弊,攻坚重大能效难题,迅速实现效能提升,而提出立项解决的效能监察立项形式。特点: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任务性,通常用于攻坚克难、管理人才培养和管理创新。
滚动立项又称延展立项,是指在效能监察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性问题或更高层次需求,需要在实现既有项目目标、完成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另行提出递进或扩展课题目标、组织企业资源、提出立项解决的效能监察立项形式。特点:以在运行项目为基础,但目标方向、主要措施与企业资源组织与原项目不一样,通常用于对潜能的进一步深挖,巩固和提升既有项目的价值。
随机立项又称应急立项,是指对迫切解决的突发事件、管理环境激变凸显的管理缺陷、以及生产经营态势剧变而必须迅速跟进的管理需求,由责任部门申报或监察部门指定,协调企业资源、采取监察措施、简化立项过程的效能监察立项形式。特点:因势立项,过程简化,注重实效,通常用于时间紧、影响大,需要跨越常规立项过程的应急管理事件。
常规立项是效能监察项目运作的主要形式,滚动立项和随机立项是常规立项的有益补充,从能效延展和处置时效上弥补了常规立项的不足。效能监察业务设计中综合考虑三类立项,分别制定适当的工作流程、管理质量要求和责任关系,利于提升效能监察工作本身的效能。

㈢ 论文在课题立项之前发表,但是注明了课题编号,仍然有效吗

论文内容必须与该课题内容直接关联,而且发表时间与课题立项时间间隔不是太长。课题主持人要写一个说明,如果这个说明得到了监管课题的部门的认可,那么这篇论文才可以算作该课题的研究成果。

㈣ 纪委行政效能监察立项依据、监察内容目的、实施计划、方案,怎么写

9 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纪委、监察部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监察部关于2005年执法监察工作的安排》等文件,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监察部还于今年9月在广东召开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座谈会,总结交流情况,研究探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办法。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乡规划是带有战略性、综合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关系到城乡建设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于解决当前城乡规划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水平和能力,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紧贴部门业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推动行政监察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监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大力支持、配合建设、规划部门开展工作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以城乡规划工作为特定内容的专项效能监察,专业性、业务性、政策性都很强,不仅涉及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涉及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工作难度很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以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各级监察机关主要应从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的角度推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摆正位置,及时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交流沟通情况,密切配合。既要积极参与,更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派驻监察机构的作用,绝不能越俎代庖,包办代替。各级派驻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力量会同驻在部门承担起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具体的城乡规划业务方面的问题,要依靠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先从专业角度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 们再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当前,各级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都很繁重,要注意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力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否集中办公要视工作的需要,不要搞一刀切;要注意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工作的综合效益。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行政效能监察的着眼点归纳起来就是两个,一是看是不是依法行政,二是看是不是有效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察机关要围绕这两个着眼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紧贴城乡规划业务工作,从群众关心的热点入手,围绕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和改革的难点、重点以及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权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监察机关要围绕《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部署的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和汪光焘部长提出的四个重点,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扎扎实实搞好对照检查。监督检查中,要对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其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并注意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城乡规划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行政纪律,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手段,是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级监察机关要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着力解决城乡规划领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重点是要查处那些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落实科学发展观,不顾实际,不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改变城乡规划的行为;查处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查处那些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察机关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通过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认真查找城乡规划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管理,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效能监察的成果。

四、注重学习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无论对监察机关,还是对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都是一项新课题,工作中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一个熟悉情况、探索提高的过程。监察机关参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同志要注意加强学习,不仅要深入学习掌握效能监察的业务知识,也要认真学习掌握城乡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依法依规实施监察;要注意学习借鉴有关效能监察和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实践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研究探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创新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提高效能监察水平,为今后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探索路子,为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积累经验。

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意义重大。各级监察机关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为保障城乡建设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㈤ 效能监察如何立项

一、抄按照上级立项要求进行立项前袭的管理现状分析核问题查找,提出立项申请。
二、把握效能监察的核心——对各级管理着及其组织勤政能政情况的再管理。查找比对上级工作要求、部门职责履职质量、管理目标和管理效果差异等问题,从中筛选择具有代表性、影响力,能够体现管理进步、交付管理成果的问题进行立项。如交通事件处置效率和质量;执法过程规范性;人力资源优化组合等。
三、做效能监察切忌务虚,必须有所问题针对,拿出措施、取得结果。

㈥ 立项一定要有成果吗是论文的话,必须是发表过的吗

可以很明确的说,不行。首先,如果你的立项时间是2015年10月,那么你的发表论文时间超过10月的全部不能算,甚至你在10月和11月发的成果别人还会质疑,项目刚开始,怎么会有成果。其次,在以前,这方面就管理很严格了,现在随着经费管理,结题把关越来越严,因此更难了。最后,如果是发表成果超出结题时间,别人还是会允许的

㈦ 如何填写效能监察立项报告

用词不当——不是立项报告,而是立项申请,这是体现行政监察行为的一个节点,根据提出的材料(立项申请)和实际管理需要,决定是否纳入效能监察管理。结项时的材料才能称之为报告。
立项申请一般形式为立项审批表,应包含以下内容:申请单位、申请日期,拟成立的项目小组构成及其分工、立项依据、项目的名称、项目提出单位的意见,效能监察部门的审批意见,上级主管领导(或党组)的意见。部分单位要求在立项审批表中列出项目目标,但依据管理实践和理论逻辑,具体的项目目标在此处不宜提出——项目目标本身就是对管理问题进行效能分析的一个结果,是同意你做这个项目后,你应做到什么程度。应属于立项后效能监察活动的必要构成,在管理活动PDCA构成里,连同措施拟订、方案统筹等都属P的环节,都是监察行为不同阶段的结果。
在那些应包含内容中,立项依据内容最难,项目名称要求较高,其余的水到渠成。
立项依据一般要求列出管理问题的来源(参考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有当前管理问题的对比,从能效方面说明立项的必要性和利害关系(如经济、安全、控制力等)。
项目名称要有一定的管理概念和目的性,能明确这个项目要做什么,给这个项目定性,明确方向而又易于操作。
效能监察工作本身针对性很强,不同的单位也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你们没有审批表,而是要提交申请文书,那么也应具有上述内容。
泛泛谈一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若需具体探讨,欢迎联系。

㈧ 科研立项的论文

科研立项论文怎么写?
开题报告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意义及价值
五、课题研究所采用的方法
六、课题研究时间安排
七、提纲目录
八、参考文献 例如: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
摘要(限200字以内)
二、立题依据
(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参考文献)
三、研究内容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五、预期结果
(成果形式及科学价值,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六、基础条件
(近三年主要承担的课题、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主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