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政府监管
1. 比较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异同
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异同:
一、不同点:
1、性质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自律组织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具有自律性质。
2、监管依据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进行监管,自律组织除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依据自律组织制订的章程、业务规则、细则等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
3、监管范围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自律组织主要对其会员、上市公司及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4、监管的具体内容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主要是制定全国性证券法规,拟定监管条例,监管自律组织及证券中介机构,对重大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等。自律组织主要是对其会员或上市公司及证券交易等进行一线监管。
5、两者采用的处罚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可以对违法违规的证券经营机构采取罚款、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从事某项或所有证券业务的资格,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可以决定终止其上市;自律组织对其会员或上市公司的处罚较轻微,包括罚款、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二、相同点:
监管目的一致,都是为了确保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二者的联系:
1、自律组织在政府监管机构和证券市场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自律组织为其会员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交流情况及意见的场所,可以将会员面临的困难、遇到的问题、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监管机构反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政府监管机构还可通过自律组织对证券业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2、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积极补充。
自律组织可以配合政府监管机构对其会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使会员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同时对会员进行指导和监管。
3、自律组织本身也须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
自律组织的设立需要政府监管机构的批准,其日常业务活动要接受国家监管机构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 政府监督具体有什么
一、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报告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备案;行政复议;惩戒。
(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
(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
(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
(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6)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对行政机关适用的。另一种是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二、行政监督的常见分类有:
(一)、以监督主体作为标准进行分类:
1、 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依法作为监督主体对政府及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这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共产党对国家生活进行领导的一种重要形式。
2、 国家监督——是指依法作为监督主体的各类国家机关,运用自己享有的国家权力,对政府及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如人大对政府的监督等。
3、 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如:政协对政府的监督、社会团体对政府的监督等。
(二)、按监督主体不同分为:
1、 内部行政监督——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相互实施的行政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经常采用的一种监督形式。
2、 外部监督——是指来自政府机构以外的行政监督。如中国共产党、政协、社会团体对政府的监督。
(三)、以行政监督的层次作为标准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监督又叫高层、中层和基层监督。
(四)、以行政监督的方式分为:放任型、适中型和琐细型监督。
(五)、以监督主体同监督对象的关系为标准分:直接监督,如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间接监督,如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政府的监督。
(六)、以实施行政监督的时间为标准分:
1、 事前监督——是指制定行政决策之前由监督主体对制定行政决策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2、 事中监督——是在监督对象执行行政决策的过程中,由监督主体对它实施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3、 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执行决策的过程基本结束以后由监督主体对它实施的监督。目的是在于全面检查决策的预期目标是否达到,是否有违和不当之处,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七)、以监督的专业性作为标准分:
1、 一般监督——指的是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全部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2、 专业监督——指的是对某一类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主管的某种专业工作的监督。如财务监督、人事监督、卫生监督、海关监督等。
3.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①中国 共 产 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执 政 党,所以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坚持党委领导。
②我国政府是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要切实履行有效管理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坚持对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所以政府要负责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
③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政治生活,所以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社会协同和共同参与。
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所以改革社会管理体制需要有法治保障。
4. 政府监管是否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急
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由其自己监督。
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条例、办法需通过人大审议。
地方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由本级人大或者国务院审议。
5. 怎样从政府监管体制方面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呵呵,首先,我的说,这不是个别企业的管理道德问题,而是整个社会文化环境建设及政府监管体系的建设问题。以下,我将分两部份论述,举证说明和提供解决方案。
一、问题说明
1、沃尔玛事件前后,其信誉并没有遭到实质性破坏,人流量仍然是同行中的佼佼者。想过原因吗?简单说,同行内,没有谁比它做得更好。不用看所谓的抽检数据,看看其人流量,随便在街边问问市民就知道了。这就表明,所有的超市都存在问题,具有普遍性。
2、国内各行各业均存在造假售假的问题,整个社会都存在信誉缺失,学术有造假,关乎人命的药品也有造假,食品的造假已经太多了,就不一一例举了。这些都说明,这不是个别企业的问题,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3、既然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必有其理由和诱因。个人认为,这个诱因是\\“逐利”,这个诱因并不是错,而其根本原因是\\“逐利”的同时,缺少配套的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导致文化缺失、信仰缺失、法律缺失和监管缺失。在此,不讨论人性本恶还是本善,但\\“一致向钱看”的社会价值观,已经使人们没有道德底线,做事不管别人死活,纯粹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样的事实不用辩驳,客观存在。
4、发达国家和我国的对比,文化体系不同,道德价值观体系也不同,这些就不比较,难分优劣。法律体系健全、政府监管严、政府责任追诉体制这三点是发达国家的优势,这已是得到国家认同的,已承认我们仍有缺失和不足的地方,这也不必辩驳。
5、人是多样的,我们不应天真的要求都是圣人,不能指望企业自身能有多高的道德和社会公益性,它的定性早就说清楚了,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盈利,就是经济型组织。所以,我们需要的不是企业自身自发自觉,而是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配套的主流文化体系建设。
二、解决方案
问题根源讲清楚了,方案对应的就出来了。
1、完善法律体系,对造假售假的企业严惩,对法人严惩,对主要责任人严惩,不给翻身的机会。
2、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对渎职、玩忽职守等不负责任行为严惩,震慑他人,改变全员风气。
3、文化建设,完善整个体系,树立主流价值观,扶正风气。
总结,分析和说是简单的,要切实做实,取得成效,很困难。大家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