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局是什么单位

市场监督局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机构。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1)市场管理技术监督局扩展阅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⑵ 市场管理监督局是什么时候成立

在深圳,市场管理局是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合并的单位!

⑶ 市场监督管理局 和 质量技术监督局,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市场监复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制督局区别为:侧重点不同、主要职责不同、级别不同。

一、侧重点不同

1、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侧重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主要职责不同

1、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2、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三、级别不同

1、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级、省市级。

2、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属于国家级、区县级。

⑷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那三个部门合并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般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的。

1、市场监管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建议调整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2、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3、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建议在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4、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5、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⑸ 工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什么区别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范围较大,工商局范围较小。

拓展资料

行政体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试点,以区县级为单位,一些地方将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局“三合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了原来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这种自下而上的探索确实有助于寻找合适的市场监管模式,但也有诸多问题。其一,基层合并,国家级,省市级仍然是多头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畅,甚至交叉混杂。各个口子都来布置任务,统计报表,在执法文书的要求上又存在差异,需要法制科同事进行大量工作。

其二,基层工作难度大大增强。原先的质监、食药局仅在区级设立,原工商部门在镇级却设有基层分局,合并后尽管有质监、食药人员下放到基层,但仍然是无法满足需要。

总之,在国家级、省市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开始了市一级的合并),区县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质监局、食药监合并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