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

查:明察暗访,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

听:听取所在单位(驻在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范围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评价。

谈:以交谈的方式,由本人对自己的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作出说明。

测:在所在单位(驻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按优秀、良好、较差三个档次发表测评。

评:明察暗访结束后,由市、县各工作组逐一对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按优秀、良好、较差确定档次。

议:明察暗访工作评分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

下面的内容你参考一下修改修改: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预防机制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部监督的要件结构。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的意识。“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是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开展“四自”教育,即时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慎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今年来,安乡县以深入群众转作风为主题,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开展“全员联点下基层、全员联动办信访、全员联防正行风”和“两品”(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活动,通过富有特色的教育形式,来增强纪检干部的宗旨意识。三是要强化资格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制。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说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建立职业资格的限制制度,人员进入实行资格审批,人员违纪实行资格限制和剥夺,以营造自我监督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安乡县全面落实上级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必须由市纪委统一组织招考(选调)的规定,对新进人员做到了严格把关。四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一方面健全机构,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另一方面完善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去年利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年”的契机,安乡县对19个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做了严格把关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管理。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激励。将干部的升降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充分结合起来,使之发挥正面激励作用。要通过事业吸引人、感情鼓舞人、措施激励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要保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利益原则是社会第一原则,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二要提高违纪成本。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了违纪成本。
3.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需要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否则难以全面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来自纪检监察系统的外部监督来搞好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走好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㈡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发挥什么作用

一是体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中央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旨在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
二是强化自我监督、预防内部违规。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正是将群众的信任化为自我警醒、自我鞭策的动力,以制度建设取得群众更大的信任。同时让纪检监察干部更能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以自身硬、自身净更加有力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创新监督制度。纵观近年来的反腐,给人的印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越来越大,权力变大的同时,约束就应该更大。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要对纪检监察内部进行监督,目的是要治理“灯下黑”,让权力公开透明。让监督者被监督,就会使监督更加公平,就会避免权力的滥用。

㈢ 干部监督角度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什么问题

纪检监察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重要手段,正人先要正已,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的要求应当要更高、标准要更严,要努力做到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积极倡导者、带头树立者、模范践行者。近年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有效推动了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客观情况的变化,纪检干部离“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素质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完善。
一、 存在主要问题
“庸”。一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机构,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不能动摇。但因为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又容易使得我们的一些干部形成保守僵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规矩办事的思维定势,习惯从本本和教条出发,唯书唯上,依葫芦画瓢,照抄照搬,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注意总结新的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二是服务中心的意识不够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考虑问题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就业务抓业务,就办案而办案,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出现“两张皮”。三是工作政策性不够强。对党的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发生的新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重要影响认识不足,了解不深,思想落后于形势,贯彻中央和上级的精神不到位,对党的反腐败工作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中 “度”的把握不够,工作难以达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虚”。一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在学习上表现在平时不学习、不动笔、不及时“充电”,导致工作能力低下,不能胜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学习时沿袭过去的你讲我听、我教你学,念文件,读报纸的传统灌输方式,难以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在工作上,习惯生搬硬套,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满足于造声势、搞形式,存在文件发得多,具体落实少;会上讲得多,会后落实少;限制“不准”多,监督处理少“三多三少”现象。二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官僚主义。有的同志深入实际、接触群众少,即使到了基层,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个别同志理论功底不扎实,水平不够,讲起话来官话套话多,指导工作不到位。
“软”。有的纪检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受影响。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
此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不廉”、“不洁”现象。
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的、局部的,但它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涣散、腐蚀其他纪检干部,影响纪检作风建设,损害纪检队伍形象,制约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内在因素。1、干部思想不稳定。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2、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些同志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有的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3、沉不下心来学习。有些同志心情浮躁、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学习兴趣淡化,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业务知识上只能靠吃老本。
(二)外在因素。1、制度因素的制约。由于至今尚未制定一部《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对纪检工作的地位、内部机构设置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纪律检查工作的开展还不够系统和规范。2、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上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理解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牵涉到他们自身利益时,对纪检工作更是不够配合和支持,“一边骂腐败、一边搞腐败”的行为也大有市场;不良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对财富的攀比心理,部分党员干部“笑贫不笑贪”的价值取向等等因素也会给纪检干部的思想、行为带来不良影响。3、保障因素的制约。经费的不足致使办公、办案的条件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抓好“四项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八项规定”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四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二)注重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干部行为,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改进作风、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制度建设,把作风建设常态化,成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要着力建设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年终考核评议,严格奖优罚劣,解决好“干什么,谁来干,干好干坏怎么办”的问题,进一步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干部在学习、工作、轮岗交流、作风、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和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规范干部的日常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树立良好作风,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注重爱护干部,使作风建设成为一个“和谐工程”。在严格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自豪感。一是切实落实政治待遇。政治上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特别要关心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二是切实解决经济待遇。要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的经费使用,确保办案经费,适当提高津贴标准。三是切实关心干部交流。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机制,疏通出口,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活力。

㈣ 如何有效发挥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能

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延伸,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但从目前各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情况来看,工作方法不够完善,监督效果不够理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多。笔者认为,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一、增强派驻意识,解决“为何干”的问题 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工)委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派驻机构首先要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派驻意识,既要着眼于解决所驻单位和部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采取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实现有效监督,推动所驻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发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
二是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六是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改进工作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等靠观望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是处理好与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三是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工作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但又不能等同于机关的业务科室。派驻机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各项监督工作融合、贯穿于驻在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之中,驻在单位和部门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增强政治观念。
四、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领导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同时,要探索建立针对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强化内部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派驻作用。

㈤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断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党中央又制订颁发了党内管理监督二个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治本措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出台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党政干部借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之名公款旅游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参与赌博等歪风有所收敛;二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取消了一批涉农、涉企收费项目,实行纠风评议,改善了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之风;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乡镇投招标平台的进一步落实,规范了政府部门的工作行为;四是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纯洁了党员队伍,提高了党员群众中的形象。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乡镇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甚完善,主要是:村级主要干部廉洁意识淡薄,挪用、移用公款时有发生;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参与赌博的行为屡见不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行为尚有出现;镇村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尚未进入正常的投招标管理,随意性较大,产生腐败的漏洞没有堵塞。乡镇“三公”管理机制流于形式,督促不甚到位;镇属自收自支单位没有较好的管理监督机制,导致出现廉政建设的盲点。对这些问题,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高度重视,重点要取消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根据“严纪律、塑形象”专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本人认为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自身正,固本正源树正气是关键
自身正、讲党性、树正气是谋求一方一地政通人和、快速发展之本源。纪检干部是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干部,其一言一行都直接代表监督人员的形象,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自觉、自省、自警、自励。要模范执行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始终保持忠诚卫士良好形象。
首先,要重视学习,加强理论自身修养。由于基层纪检干部不仅分管一条线,而且要带一个片,中心工作十分繁忙,在工作中容易陷入具体事务,如果忽视学习,就会影响理论水平的提高和工作业务的精通,就会影响本职工作,所以要自觉养成浓厚的学习兴趣,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切实改进学风,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其次,要以德感人,清正廉明。做纪检干部要先学会做人,公道正派、两袖清风是纪检干部的第一要领。在工作中,不能因私废公、计较个人得失,更不能凭个人好恶、亲疏影响办事的公正,要依法依纪处理违纪案件,使违纪者得到悔悟,党员干部得到教育。
再次,要持之以恒教育干部,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纪检干部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党员干部经常开展党纪、党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努力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路线。
二、讲原则,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是关键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是对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目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腐败现象屡出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对每位纪检干部的工作水平、工作成效、工作原则的实际考验,如何坚持原则,顶住说情之风,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就需要些胆量和气魄,敢于舍弃自我,忠实履行党章和案例赋予的监督职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坚决纠正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点子的错误倾向。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保护和监督的关系,对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者,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对那些阳奉阴违、不作为、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为群众,树立民本意识是目的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农村党员干部,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纪检干部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同时,直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方面起着桥梁作用。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把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服务群众的内容,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切忌说起来天花乱坠,做起来一筹莫展。针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及时反馈答复,使群众满意。要切实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治理增加农民负担,特别是隐性负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评议,对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拖拉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树立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求创新,完善杜绝滋生腐败源头的机制是手段
一要找准结合点。在机制、制度上做文章,防止工作的表面化和片面化,在对待“三公”和村帐镇代理问题上,要严格督查管理,防止制度流于形式。
二要选好切入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应抓住镇村工程招投标出台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监督,保障集体各项建设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要抓住着力点。深入纠风治乱,防止边纠边犯,纠而不止,做到巩固成绩,深化工作,坚持纠建并举,寓建于纠。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创造性地制订监督机制,防止出现廉政监督的空白点

㈥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预防机制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部监督的要件结构。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的意识。“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是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开展“四自”教育,即时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慎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干部的行为。三是要强化资格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制。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说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建立职业资格的限制制度,人员进入实行资格审批,人员违纪实行资格限制和剥夺,以营造自我监督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一方面健全机构,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另一方面完善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激励。将干部的升降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充分结合起来,使之发挥正面激励作用。要通过事业吸引人、感情鼓舞人、措施激励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要保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利益原则是社会第一原则,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二要提高违纪成本。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了违纪成本。

3.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需要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否则难以全面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来自纪检监察系统的外部监督来搞好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走好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从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