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县委书记在换届风气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开出“补脑丸”,带头学习贯彻。严格落实领导和把关责任,凡是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县委书记都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县委班子以常委会、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先后5次学习研究中央及省市关于换届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相关文件政策,为加强对全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领导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服下“暖心汤”,带头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并将约谈工作适当延伸,带头对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县法检两长及其他副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及县纪委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了干部的思想动态,征求了党员干部对换届、班子建设及加强换届风气的意见建议,提醒督促谈话对象严守“九个必须”组织原则和“九个严禁”纪律规定,通过谈心谈话,宣传了纪律,统一了思想,理顺了情绪,凝聚了人心。

三、打好“预防针”,带头检查督办。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在换届之前, 组织县换届办电话抽查全县“九个严禁”“九个必须”掌握情况,并在大会现场通报; 主持召开了全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督办会议;组织县纪委、县换届办相关人员一行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先后到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现场换届风气知识测试,进一步传达强调了县委关于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通过对各单位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多形式密集检查督办,拧紧了全县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的螺丝。
县委书记亲自起草致全县党员干部的公开信,要求全县领导干部知晓并遵守换届相关纪律要求,对“九个严禁”“九个必须”等换届纪律规定熟记在心、自觉践行,共同维护好秭归对外良好形象,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在换届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工作,把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使换届风清气正在各单位得到很好的体现,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和政治生态。

Ⅱ 支部排查出的换届风气监督风险点有哪些

从个人工作性质方面,分析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受贿情况,这些就是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对象;可填在排查表内。

Ⅲ 怎样开展党委换届现场风气监督工作

(1)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责任制。各地既要抓好本级严肃换届纪律各项措施的落实,又要加强对下级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机构承担、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人负责,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省区市要对市一级换届风气负责任,市要对县一级换届风气负责任,县要对乡镇一级换届风气负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层层负责。

(2)建立评价换届风气的指标体系,层层进行考核。乡镇换届结束后,县里要及时考核,县一级换届结束后,市里要及时考核,市一级换届结束后,省区市要及时考核。通过严格考核,使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换届工作一开始就把严肃换届纪律紧紧抓在手上,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把“换届风气”列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看三个指标结果:一是看教育预防的深入程度,重点看广大党员干部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知晓度。二是看监督措施的落实程度,重点看换届选举期间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的测评情况。三是看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

(4)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予以批评,出现严重问题的还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Ⅳ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要坚持哪些在先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首先要从认识入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干部队伍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不良的作风是受其思想观念支配的。思想上的模糊,必然导致作风上的盲目、随意和失控。一般来说,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才能有良好的作风,正确的实践和行为。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作风不正,并缺乏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是一个基本原因。在他们看来,认为自己是领导干部,是抓发展“大事”的,而作风纯属个人修养和行为方式问题,即使有些不足也无损于大局。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对的、错误的、有害的。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着一些突出的作风问题,早已经超越了“个人”范围,而成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发展大局的大问题。我们如果对这些问题不警惕,不抓紧治理,任其发展,就会极大地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从我们党的实践证明来看,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建设和改革开放年代,作风都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发挥出难以估量的巨大社会作用。“官”气正则民风清,领导干部队伍有好的作风,就能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使党立于不败之地;就能够使科学理论同实际情况正确结合,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就能够使党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和错误,始终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只有干部队伍有好的作风,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从根本上做到防微杜渐,自觉抵御和消除腐败现象的侵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只有这样认识和理解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在实践中自觉地转变作风。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立足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寻找宣传教育的切入点作风建设是一个实践过程,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是其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情操的具体体现。对领导干部不良作风进行整治,必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找准切入点。当前,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积极开展经常性教育,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律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一是从勤奋学习做起,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要自觉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要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二是要从密切联系群众做起,坚持群众路线,善于与群众打成一片,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心为民系、利为民谋,多做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三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不尚空谈、体察民情,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在抓好各自具体的各项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四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量力而行、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五是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令行禁止,顾大局、识大体,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善于把中央精神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真正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六是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做到心胸开阔、虚怀若谷、从善如流、平等待人,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自觉接受上级、同级、下级的监督,团结协作、和睦共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人心、共谋发展。七要坚持权为民用、秉公用权、清正廉洁。常怀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八是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讲操守、重品行,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观念和低级生活方式的侵蚀,永葆革命气节和党员本色。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以本单位、本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良好的工作作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真抓实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以本单位、本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动真的、来实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尺子,衡量过去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纠正。坚决摒弃诸如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违背规律、盲目蛮干、只看眼前、不顾长远、畸轻畸重、忽视协调、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等影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不良作风。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就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避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规划、定方案、抓改革、促发展。要使我们的发展成为科学的、协调的、可持续的,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踊跃地成为改革、发展的主力军,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立党执政的根本目的。我们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最大优势,有效防止脱离人民群众这个最大危险,关键在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当前影响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官僚主义的要害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事,真正做到感情上心系群众、决策上想着群众、工作上联系群众、利益上惠及群众。把能否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试金石,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标准。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是干部领导作风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保证。当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个不够”,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这“四个不够”又集中表现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有的领导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该集中的集中不起来,该坚持的坚持不下去,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闹不团结、内耗严重。克服这两种错误倾向,班子成员都有责任,要成为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成为改进领导作风的带头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统筹把握集体领导这盘棋,就必须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做好团结协调工作;善于总揽全局、分工负责、集体决定、分头实施、秉公用权,总揽而不包揽;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和集体智慧,周密论证、科学决策,果断而不武断;善于调动和发挥“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知人善任、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班子成员要相互支持、互相配合,以共同的事业追求,增进班子的团结和谐。要切实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和落实委员分工负责制,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分工负责、顾全大局。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廉洁从政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认真予以解决。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突出问题,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必须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社会荣辱观;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必须严格监督、严明纪律,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廉洁从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要加强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增强监督的实效;扩大党内民主,发挥广大党员的监督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敢抓敢管。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当作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把维护党的纯洁作为自己的责任,自觉遵守党章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敢抓敢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努力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兴廉一方。七、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在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上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是贯穿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是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是发挥监督保障机制,体现民主决策和提高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挥集体智慧,保证科学决策的主要途径。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完善党内各项工作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中心环节,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建立并完善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制度、党政领导互通情况制度及学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各种会议制度等。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坚持科学性、适用性、系统性的原则,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建立是基础,制度落实是关键。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自觉维护制度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依靠制度管人、依靠制度办事的意识,无论是想问题做决策,还是干工作抓落实,都要以法规制度为依据,从而形成民主和谐、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只有正确认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才能有效发挥制度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作。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制度良性运作机制。要建立制度制定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保证制度制定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及监督制度运行的有效性。要强化落实制度的强制措施,在决策、决议的执行力上下功夫,制度制定出来后,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决策、决议的执行到位。八、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就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一要做到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保证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改进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是落实党对企业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二要做到建立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体现,是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实现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推进企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的有效制度和措施。三要做到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所决定的,也是实现党对企业政治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四是做到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度和监督。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保持干部和职工队伍的廉洁,确保企业的经营方向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党组织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政治核心的重要途径。五要做到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改进创新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党组织自身建设是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实现党对企业政治领导和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六要做到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九、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是关键。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发扬良好风气,又要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进一步转变作风上发挥表率作用。始终坚持做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的表率,坚持做理论联系实际的表率,坚持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坚持做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坚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作风建设,说到底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素质、精神和品格。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存亡。而干部队伍的作风如何,关系党的作风的好坏。作为党员干部中的一员,要以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必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振奋民心,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实干,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迎难克坚,用实际行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切实把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方面的努力,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促进党风、政风、民风的根本好转,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谱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篇章。

Ⅳ 五个责任主体内容

一、地方抄各级党委要把袭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二、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三、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四、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Ⅵ 湖北省换届纪律五个责任主体清单是指什么

党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领导;纪委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进一步明确党委、党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相关单位“五个责任主体”的责任,确保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要求。总揽换届工作全局,统筹协调各方积极参与换届工作和换届风气监督。把握好换届选举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改进和改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表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选拔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的干部。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增强责任意识,把换届选举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认真指导和督促工作落实。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带头签订承诺书,带头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做严肃换届纪律的表率。认真听取换届选举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重要情况、重要线索、重要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三、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对违反“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到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并明确了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的七种行为。

四、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

对下一级领导班子运行、整体结构、优化方向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并组织开展届末考核。提出领导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对有信访举报的干部,提前梳理核查,为换届人事安排做好准备。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按照领导班子职位设置采取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提名人选或考察对象人选。根据考察对象情况,针对性地制定考察方案。优化考察程序和环节,简化测评项目,提高民主测评质量。

适当扩大延伸考察范围,有针对性地听取知情人意见。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干部实绩和群众口碑。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

五、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统战部门的合力责任。

人大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好人大代表人选的选举工作。人大代表人选应当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县(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做好代表介绍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政协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好政协委员人选的选举工作。

政协委员人选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政协章程,有良好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具备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统战部门负责党外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民主党派成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当在提名前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商,汇总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由组织部门报同级党委审定。

Ⅶ 做好换届工作及严肃换届纪律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

一、全面学习,吃准、吃透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精神。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1月15日,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就强调,要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相继以中组发〔2016〕1号和皖组发〔2016〕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严明纪律规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换届一开始,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要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要围绕本通知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及时将换届纪律规定印送给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和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有关人员等,要求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认真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监督。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四是及时查处通报。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注重利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监测和了解所辖地区的换届风气情况。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必要时,上级组织部门要派员督办或者直接查办,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实行网上监控和督办,通过“12380”中央、省、市、县四级直联互通平台,对下级组织部门受理和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情况进行在线监控,加强网上督办,确保调查处理到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五是强化监督指导。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加强上级督导,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出巡回督查组,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查。注重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视。大会选举期间,上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落实全程纪实监督,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换届期间所辖地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下面,结合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文件精神,就我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自觉性

集中换届往往成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换届的纪律如何、风气如何,不仅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还关系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象,关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关系选人用人公信度。换届风气不好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就会偏转科学发展导向,就会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就会使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就会歪曲民主,破坏改革,降低选人用人公信度。风气不正是干扰这次换届工作的最大危险,严肃纪律是换届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中央和省、市委对换届纪律工作高度重视,从刚才文件中大家就可感受到,一个“严”字始终贯穿整个换届的全过程,中纪委、中组部下发的文件中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这些都是硬杆杆,是高压线,跨不得,碰不得。所以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和有关规定,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得力的措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维护换届工作的坚定性。严明纪律,对于确保换届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也将制定我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和巡回督查组。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也要参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做法,制定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案,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先学先行、带头遵守。一是教育要抓早。从现在开始,各地就要抓好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围绕中组发〔2016〕1号和皖组发〔2016〕2号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换届期间,教育还要反复抓,使党员干部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要通过新闻媒体、会议、公开栏、集中学习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及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做法和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换届纪律的具体内容,积极有序地参与到换届纪律的监督中来。二是教育要到人。要把换届纪律教育到与换届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实现全覆盖。要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和省、市委的换届纪律要求及时印送到每一名领导干部;要抓住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主体,做好宣传教育,确保不漏一人。三是教育要入心。要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换届工作开始前,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和本地、本单位管理的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一方面,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要求,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另一方面,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畅通言路,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要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越“雷池”。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换届工作实施的严肃性。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一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民主推荐、发布公示、组织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的风气如何,与换届纪律密切相关。各地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换届期间,区委组织部将会同区纪委成立换届纪律督导组,对各地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和现场督促指导。二要切实加大查核问责力度。要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各地各部门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责任到人,明确办结时限,组织力量重点查办。对换届过程中查实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到位、问责到人;对查处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换届期间,区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将安排专人24
小时值守,各地也要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要注意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Ⅷ 如何精准高效开展换届风气的督查督导

一、督导的要求

通过开展换届风气督导,推动被督导地区认真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和措施,实现规定广泛知晓、纪律严格遵守、风气有力监督,保证换届健康顺利进行,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

1、掌握情况、督导落实。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被督导地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情况,督促被督导地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有益经验。

2、发现问题、督导纠正。注重发现被督导地区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违反换届工作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督促整改、纠正和查处。

3、评估工作、督导提高。科学评估被督导地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换届风气状况,着重掌握换届纪律知晓率、换届风气满意率、治理拉票满意率,促进被督导地区增强执行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做好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工作。

二、督导的内容

全面了解被督导地区贯彻落实《通知》和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的情况。主要了解省级、市级党委对县、乡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县、乡换届风气情况。

1、严密组织的情况。重点是被督导地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的情况;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职责与协调配合的情况。

2、严明纪律的情况。重点是被督导地区以文件、公告等形式明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上级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纪律要求的情况;针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办法的情况。

3、严肃教育的情况。重点是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具体要求,对有关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严肃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

4、严格监督的情况。重点是在换届工作各个环节中落实监督措施的情况;执行有关监督制度的情况;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和结合巡视加强监督的情况。

5、严厉查处的情况。重点是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的情况;坚持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的情况;实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的情况;落实查核责任制度和查实案件通报制度的情况。

6、严加考核的情况。重点是开展换届纪律要求问卷调查的情况;换届风气测评的情况;运用调查结果和测评结果的情况。

7、治理拉票效果专项评估。着重了解被督导地区治理拉票采取的重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层次、各方面人员对治理拉票的反映。

(《换届风气督导内容要点》见附件1。)

三、督导的方法

本着简便可行、管用有效的原则,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做到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地方的正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发布消息

各督导组进驻省(区)时,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督导组工作联系电话和受理举报电话。(消息通稿见附件2。)

(二)查阅材料

1、请省(区)和抽查的市(州)县(市、区、旗)乡镇(以下简称市、县、乡)提供关于换届工作安排情况和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

2、查阅地方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面的文件和资料。(查阅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见附件3。)

(三)个别访谈

根据工作需要,与被督导地区的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地方各级派出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等,进行个别访谈,了解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在被抽查的市、县、乡,约请有关方面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基层组织负责人等,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换届风气等方面的评价和反映。

(四)暗查暗访

1、电话暗访。督导组随机抽取部分领导干部和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以电话访谈的形式,了解他们对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情况,对本地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看法,对本地换届风气的评价,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反映。(提问口径见附件4)。

2、约谈暗访。督导组选择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以及新闻单位驻当地记者,以个别约谈的形式,听取他们对当地换届风气的看法。

3、随机暗访。督导组成员不亮明身份、不让地方人员陪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直接接触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了解对换届风气的反映。

4、暗访举报人。督导组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为线索,直接走访实名举报人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五)调查评估

1、抽查换届纪律知晓率。在部分领导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中,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重点测试对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率。(《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5。)

2、测评换届风气满意率。分层次组织开展换届风气测评。(《换届风气测评表》见附件6。)

3、评估治理拉票满意率。按照省(区)市、县、乡4个层级,通过发放《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表样见附件7),分别对治理拉票效果进行评估。

(六)问题查核

对群众举报的和督导中发现的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督导组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或责成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督导组可建议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组织调查。

(七)汇总反馈

每个省(区)督导工作结束后,向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反馈,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反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对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总体评价,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换届风气测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的结果;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反馈稿后附《换届纪律知晓率统计表》、《换届风气满意率统计表》和《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统计表》(表样见附件8、9、10)。对每个省(区)督导结束时,反馈稿经组长审定后,即可反馈,督导工作完成回京后,送交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以便掌握。对涉及的重要情况,在反馈前要与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沟通。

四、督导的具体安排

每个省(区)的督查时间一般掌握10至15天。抽查2个市、4个县、8个乡。把换届纪律知晓率较低,或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较多的地方,列为抽查对象。每个省(区)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各掌握在500份左右,发放对象应包括各层次人员。

1、在省(区)的主要工作

(1)向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说明来意;与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共同商定具体督导工作方案,并确定抽查的市。

(2)查阅省(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4)利用省(区)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针对县一级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开展调查评估时的说明稿见附件11)

(5)电话暗访部分省(区)直单位和市的领导干部,一般20人左右;约谈暗访部分中央新闻单位驻当地记者和当地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
2、在市里的主要工作
(1)向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督导安排,确定抽查的县。
(2)查阅市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以及上级派驻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
(4)利用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和针对县一级的《换届风气测评表》。
(5)电话暗访部分市直单位和县的领导干部,一般20人左右;约谈暗访部分省级新闻单位驻当地的记者。
3、在县里的主要工作
(1)向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督导安排,确定抽查的乡。
(2)查阅县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成员,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上级派驻到县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长以及县派到乡的监督检查组组长。
(4)可约请部分县乡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召开座谈会。
(5)结合个别访谈、专题座谈,以及利用县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和针对县一级的《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
(6)电话暗访部分县直单位和乡的领导干部,一般30人左右;约谈暗访“两代表一委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一般10人左右;根据情况,暗访实名举报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随机暗访。
4、在乡里的主要工作
(1)查阅乡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2)个别访谈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党委有关成员。
(3)约请部分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党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召开座谈会。
(4)结合个别访谈、专题座谈,并向乡机关干部,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一般各掌握在30人左右。
(5)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干部群众中进行随机暗访。
五、督导情况汇报
1、及时形成督导情况报告。对每个省(区)的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及时分析、综合有关情况,逐个省(区)形成换届风气督导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和各地对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开展督导的重点评价;对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总体评价,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换届风气测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的结果;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及对有关问题查核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个报告后附《换届纪律知晓率统计表》、《换届风气满意率统计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统计表》、《地方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有关情况汇总表》、《2011年12月以来受理查核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情况登记表》、《督导工作情况汇总表》(有关数据汇总和统计表见附件8、9、10、12、13、14),以及被督导的省(区)纪委和省(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同志,市(州)县(市、区、旗)党委书记谈话要点。对督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可形成单独附件材料。
除督导情况报告外,督导组还要报送以下材料:一是被督导省(区)提供的关于换届工作安排情况和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二是被督导省(区)干部群众在个别谈话、专题座谈、问卷调查、暗访中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三是其他需要参考的材料。
2、汇报督导工作情况。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集中汇报督导工作情况。

Ⅸ 主体责任的五个内容

首先,要选好抄用好干部。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要是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在干部管理上,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

其次,要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聚焦“四风”抓整改,坚决把纠正“服务群众不到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现实考验,在认识上更加深化,在行动上更加坚决,在措施上更加有力,在问责上更加严格,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推动事业发展,提升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