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思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2015年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项工作刚刚进行了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1)监督职务并行扩展阅读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

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②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有几个问题待厘清

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拓宽公务员晋升的职业发展通道,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厘清,仅供参考。

  1. 级别是职位因素与品位因素的统一。《公务员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这句话有两层含义。首先,级别与职务相对应,是能力和业绩的体现,这是职位因素。一定的职务层次必然对应一定的级别,职务晋升应当在级别晋升中体现。但是,级别同样要体现资历,这是品位因素。因此,公务员晋升职务可以带来级别晋升,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带来级别晋升。一定的职务层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同一职务层次内,年资高的人一般应当比年资浅的人职级高。

  2. 级别应与待遇挂钩。级别能够为公务员带来物质上的激励,才能有效体现对其工作业绩与个人价值的肯定,并相应地为公务员带来职业满足感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也只有如此,级别的激励作用才能得到实现。级别与待遇挂钩,不仅要体现在工资收入上,也应当相应地体现在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上。此外,级别待遇的档差应合理设置,以强化级别晋升的激励作用,从而减少公务员对职务晋升的依赖。

  3. 应扩大职务与职级的交叉范围,体现向基层倾斜原则。基层工作量大面广,但受县乡两级政权机构的规格所限,县级以下公务员普遍职级偏低。适当扩大基层公务员职级与职务的交叉范围,对一定级别以下公务员仅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允许少数优秀基层公务员的级别适当高于机构规格,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长期稳定在基层岗位工作。

③ 请教各位同志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若干问题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享受副科要科员任满内12年未提拔。《关于容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规定的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意见》还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④ 职务职级并行实施办法

突出了政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内列政治要求,把落实好干部容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

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与此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4)监督职务并行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入轨时,按照党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各地区和中央有关机关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划分出行政执法类职位,参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入轨政策直接套转相应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并计算有关任职年限。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区实际,指导有关机关重点在市地级以下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中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省级、副省级城市机关确有需要的,根据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实际,也可以设置行政执法类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