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常压锅炉为什么不需监督检验

安全监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适用于壁挂式热水器。 第三条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 (一)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的锅炉); (二)小型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不超过0.1兆帕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 (三)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过50升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兆帕的蒸汽锅炉); (四)小型铝制承压锅炉(本体选用铝质材料制造,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且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2吨/小时的锅炉)。 第四条本规定所述的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 第五条小型锅炉应当以本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本规定未明确的其它技术要求应当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六条各有关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产品的设计文件(图样、强度计算书等)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第八条生产小型锅炉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E2级以上(含E2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常压热水锅炉的生产实行制造许可证制度,《锅炉制造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其有效期为五年。 具备E2级以上(含E2级)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同时具备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资格。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销售和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或者常压热水锅炉。 第十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生产的锅炉。 第十一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携带有关资料向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安装锅炉。 第十二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锅炉方面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毕后,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锅炉使用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锅炉登记手续,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 第十六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七条锅炉的制造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 通用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设计应当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锅炉受热面必须得到可靠冷却。选用的燃烧设备应当安全可靠,且应当与炉型相匹配。 第二十条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应当按照GB/T16508《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者GB9222《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锅炉主焊缝不得采用搭接和角接接头。锅炉的成排管孔不得开在焊缝上,且不得采用十字焊缝。 第二十二条采用焊接方法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小型锅炉受压元件时,施焊单位应当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并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录Ⅰ的规定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接头和受压元件之间要求全焊透的T形接头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生产。 第二十三条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0.1兆帕的小型锅炉,在制造厂保证焊缝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免做无损检测。 第二十四条小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压力表。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和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水位表。 第二十五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出厂前应当进行1.5倍额定工作压力且不小于0.2兆帕的水压试验,保压时间20分钟,合格标准应当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二○九条规定。

㈡ 工业锅炉要做哪些检测

安装前,由施工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履行告知,申请安装监检;安装及安装完内成后,容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现行的相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文件等进行监检,具体看是什么锅炉。

㈢ 锅炉检验报告 几年一检

锅炉安装监检报告肯定是由当地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院)出具,这是专门对锅炉安装的要求。
锅炉的内(外)部监督检验也是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报告也是由他们出,与锅炉安装没关系。

㈣ 特种设备锅炉年检时间,按监督检验证书时间还是按使用登记证时间,因时间不一样

你好,按监督检验报告时间。

你看报告上有一项:下次检验时间

㈤ 锅炉,压力容器的哪些过程必须进行监督检验

你好,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按照国家最新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对于制造和改造的如下情况需要进行的:

望点赞,谢谢。

㈥ 锅炉年检标准多少mpa以上的要检验,国家哪条法律有这个要求

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锅炉年检标准是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的。

锅炉年检属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6)锅炉制造监督检验扩展阅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应当由依照本条例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必须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业,但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㈦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 这个法规过期了

按实际情况,《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没有过期。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文件,于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局长于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㈧ 在锅炉制造过程中检验需要注意些什么

我们的工厂是生产制造锅炉的基地。就锅炉配件的种类而言大约有100种,算上螺栓、螺钉,回使用零件超过600个。只有答将所有的零件按照制造工艺流程一个一个正确地装配在正确的位置,方能制造出一台锅炉。
我们工厂里,锅炉的生产主要是由五大生产工艺组成: 切割卷制、焊接、探伤、组装、总装。
切割卷制
通过对钢板切割、压力加工,生产锅炉大型筒体零件。由多次校正,完成钢板的落料、切边、钻孔、拉延、整形等工序。
焊接
本体和零件进行组焊。焊接生产中主要采用了自动焊机和手工焊接等混合生产工艺。
探伤(质量控制点)
对焊接的主要受压元件进行X光探伤,以找出焊接中因各种情况出现的问题,一般的问题要进行返修,返修二次不合格的工件将禁止使 用。此项工作还要由当地锅炉检验所人员监督下,查看胶片影像合格后才能顺利的进入下一个工序。
组装
对探伤合格后的筒体、配件进行对接组装,完成总装前所有任务,按生产工艺要求做好组装记录,填写相关资料。
总装
进行锅炉的零件装配、调试。总装包括外饰装配、水压检测(由质量检查科人员监督)、锅炉检验所监制铭牌,颁发监督检验证书。

㈨ 蒸汽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几年一检

你好,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出具的叫《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不叫检验证书,只是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不需要几年一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