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监管指引
⑴ 企业业绩如何和内部控制联系起来,它们之间有和联系,请用数据说话~~
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与业绩后果的实证研究
内部控制近年来在我国越来越得到重视。但是内部控制是否一定能达到提高
企业经营效率效果的目的还缺乏实证支持。 本文以 136家房地产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企业内部
控制的执行和实施效果被认可的程度以及带来的业绩后果。研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执行和实施对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公司业绩有显著作用, 并且注册会计师能够准确地识别
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程度,注册会计师判断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越好,企业绩也越好。
内部控制是组织一种自我检查、自我约束的机制,由一系列程序和制度组成,其目的是
控制组织行为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或者纰漏,保证组织的正常有序运行。国内外关于企业内部
控制制度与业绩后果的实证研究并不多。 但不少研究者还是认为即使当审计师对财务报表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 报表使用者如果看到对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话, 也会将其视为坏消息。
例如Doyle et al.(2007) [1]
, Ashbaugh -Skaife et al.(2007) [2]
发现多数公布披露重大缺
陷的公司都是业绩比较差的公司。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收益重述、企业
重组或其他的坏消息。
实施内部控制的主要作用有如下几点:
一是有助于管理层改善经营方式, 实现经营目标;
二是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或损害;
三是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是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如果内部控制的作用得到发
挥,企业经营效率将会提高,如果投资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内部控制情况的披露将会对企业的股价产生影响。 有的研究结果认为内部控制的披露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对收益质量的认知
(例如,Altamuro和Beatty,2006[3]
)。Whisenant et al.(2003)[4]
研究检验了内部控制对股票
价格的影响,发现当报告说内部控制有严重缺陷时,股票价格导致负面的市场反应。Arnold
Schneider和Bryan K. Church(2008)[5]
搜集了来自111位贷款主任的数据,发现他们的判断
受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报告的影响。较之无保留意见,当公司收到否定的内部控制
审核意见时,贷款人对发放贷款的风险和概率的评价会受到负面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度基础审计方法风行于世界各国。审计人员通过内部控制存在的
强点和弱点来确定进一步实施实质性测试的范围、重点、方法与数量。因此,注册会计师在
进入实质性测试之前,一定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和评价,包括检查和评价会计控制制
度、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合理性、适应性与有效性;确定经营活动及业务处理同
方针政策、计划程序、手续规定的相符程度;鉴定单位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与可靠性等工作。作为职业的审计师,通过一系列的测试程序应该能够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正确的看法,因此我们假设,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效果能够得到注
册会计师的认可。
假设Ⅰ:内部控制的执行程度和实施效果与注册会计师的评价正相关
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其评价具有权威性。我们认为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与公司业绩正相关。
假设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与企业业绩正相关
按照COSO框架,内部控制就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影响,为经营的效率
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规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按照我
国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企业战略;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资产的安全完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
要求五个层次。可见保证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我们有理
由相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得越好的企业业绩越好,从而得到假设Ⅲ。
假设Ⅲ: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得越好,能取得越好的业绩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的研究一直是立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实施效果,而不仅仅考
虑企业有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领导人带头不实施内部控制的话,即便企业
有再先进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只能成为花瓶。 我们熟知的中航油是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
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在2004年曾被评为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然而却因从事投机行为
造成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并被迫于2004年12月1日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消息震
惊国内外市场。国资委一位重要人士指出,“中航油内部不是没制度,而是执行不力。”中航
油早在2002年时,在外部审计师的协助下,就制定了《风险管理手册》 ,但由于执行不力,
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本文的研究立足于企业不仅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还要考
虑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效果。
本文中通过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程度、公司对自己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的实施频率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效果三个方面来考察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因此,我们可以分
别得到假设Ⅲa、假设Ⅲb和假设Ⅲc。
假设Ⅲa: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程度越高,企业能取得较好的业绩
假设Ⅲb:公司对自己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的实施频率越高,企业能取得较好的业绩
假设Ⅲc: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效果越好,企业能取得越好的业绩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是在上海市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我们通过问卷进行调查,统计分
析收回的有效问卷。调查步骤如下:
(1)首先经过讨论后设计问卷初稿;
(2)走访某房地产
企业,在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再次讨论修改形成第二稿;
(3)请若干企业试填再次讨论修改并
形成第三稿(终稿) ;
(4)大规模发放,共合计发放并回收问卷 245 份。问卷发放及有效问卷发放途径见表 1。
回收的问卷中,有部分问卷是同一家企业的人员填写的。由于本研究要分析内控制度执
行情况和公司业绩的关系,一家公司只产生一个样本点,所以我们进行了挑选。挑选的原则
是,如果出现同一家公司填写多份问卷的情况,首先删除填写不完整的问卷和填写有明显不
合逻辑的问卷,删除之后仍然出现个别两份以上完整问卷,我们发现问卷填写的答案基本相
同,保留了职位高的被调查者填写的问卷。最后得到有效问卷 136 份,所以分析样本数为
136 家。有效问卷回收率为 55.51%。 在 136 家样本中,有 32 家公司分别在沪深两地、香港或国外上市,有 104 家公司属于非上市公司。另外,在 136 家样本中有 46 家属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他 90家企业为非国有企业。填写问卷的被调查者均为房地产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能较好地理解问卷中的问题。因此,被调查结果有一定可信度。
表 1:问卷的发放途径
发放途径 问卷发放回收 发放途径 有效问卷
上海房地产协会 114 46.53% 上海房地产协会 65 47.79%
税务系统 40 16.33% 税务系统 18 13.24%
银行系统 36 14.69% 银行系统 23 16.91%
会计师事务所 5 2.04% 会计师事务所 3 2.21%
个别发放 50 20.41% 个别发放 27 19.85%
合计 245 100% 合计 136 100%
三、变量的界定和计量
(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过去的研究中关于企业内部控制执行业绩后果的实证研究比较少。本文中,我们通过对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问卷调查获得数据。如研究假设中所述,我们从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程度、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自我评价的频率、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效
果三个方面来判断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我们要求被调查者回答3个方面的问题:
(1)
贵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是否真正执行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按1-6表示由“完全不执行”到
“严格执行”分别填写。
(2)
贵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以后的效果如何?按1-6表示由“完全无效”到“效果很好”分别填写。
(3)
贵公司是否对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内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从表2中,我们发现在三个变量中,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的实施频率略差一些,中位数和众数都只有3。
表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IMPLEMENT FREQUENCY EFFECT
变量界定 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程度
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
评价的实施频率
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
效果
均值 4.0882 3.4191 3.9853
中位数 4.0000 3.0000 4.0000
众数 5.00 3.00 4.00
标准差 1.02177 1.25051 0.95828
理论范围 1.00-6.00 1.00-6.00 1.00-6.00
实际范围 2.00-6.00 1.00-6.00 2.00-6.00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评价(CPAPJIA)
Arnold Schneider 和 Bryan K. Church通过实验研究,搜集了来自111位信贷主任的数
据,发现信贷主任对贷款风险的判断受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报告的影响[5]
。他们发现,较之无保留意见,如果公司收到否定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时,货款人对发放贷款的风险和概率的评价会受到显著负面影响。本文中,我们通过对问卷调查获得数据。由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首先会对公司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进行判断,从而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的水平。因此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必然进行判断。我们要求被调查
者直接回答“注册会计师对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怎样?”
按1-6表示由“不好”到“很好”
分别填写。通过对136个样本的描述性统计,CPAPJIA的均值为3.9926,中位数为4,标准差
为1.07838,实际范围与理论范围一样都是1-6。
(三)公司业绩(PERFORM)
对于企业业绩的定义很多。许多管理会计研究采用的是一种主观方法来评价综合效益。
然这种自我排列打分的方法由于有时潜在宽松的偏见而被批评, 但由于该偏见是广泛存在
,每个企业的代表都可能对自己有潜在宽松的偏见,因此也就减少了对相关性的影响。从
一个角度来说,引入与同行业比较的“相对业绩”概念可以剔除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降低
价误差。这种方法被许多研究者(Abernetby G LilIis 1995[6]
,S. Perera, G. Harrison & M
oole, 1997[7]
,Hoque & James 2000[8]
,Ittner et al. 2003 [9]
) 用于评价业绩。与这些研究者类
,我们对公司业绩的计量也采用一种自我排列打分的方法。具体做法是要求应答者评定在
去的三年里,相对于行业平均水平,自己所在企业每一个方面的相对业绩。然后将各个方
的得分加总,从而算出企业的 PERFORM 值。我们请被调查者在远远低于平均水平到远
高于平均水平之间按 1-6 选择。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研究特点,我们考察了平均净资产回
率(P1) 、平均销售毛利率(P2)、偿债能力(P3)、客户满意度(P4)、职工满意度(P5)、产
质量(P6)、综合社会贡献(P7)、销售额(P8)、房地产开发面积(P9)等九个方面的业绩。各
方面业绩的描述性统计见表 3。
表3:企业九个方面业绩的描述性统计
理论范围 实际范围 均值 中位数 标准差
平均净资产回报率 1.00-6.00 1.00-6.00 3.9559 4.00 1.08776
平均销售毛利率 1.00-6.00 1.00-6.00 3.9191 4.00 1.01145
偿债能力 1.00-6.00 1.00-6.00 4.1176 4.00 1.12256
客户满意度 1.00-6.00 1.00-6.00 4.3603 5.00 1.01597
职工满意度 1.00-6.00 2.00-6.00 4.0662 4.00 0.96764
产品质量 1.00-6.00 2.00-6.00 4.3676 4.00 0.94914
综合社会贡献 1.00-6.00 2.00-6.00 4.3088 4.00 0.99267
销售额 1.00-6.00 1.00-6.00 3.8382 4.00 1.01266
房地产开发面积 1.00-6.00 1.00-6.00 3.6250 4.00 1.13488
(四)控制变量
我们选用了 4 个控制变量来构建回归模型。 在研究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与企业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的一致性时我们考虑了公司的上市情况和国有性质情况。 在研究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对企业业绩影响时,我们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
1.公司上市情况(LIST)
由于上市公司面向公众筹集资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监管。一旦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投资者将遭受严重的损失。因此,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来规范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和执行。那么,相比非上市公司来说,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得更好呢?注
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的时候是否会更有信心呢?所以我们选择把
公司的上市情况作为控制变量。如果公司是上市公司,取 1,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取 0。
2.公司国有性质(STATEOWN)
本文还考虑把公司是否具有国有性质作为控制变量。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国资委有较
为严格的监管。例如,国资委于 2006 年 6 月 6 日发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来指
导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那么,相比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
制度是否执行得更好呢?注册会计师在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的时候是否会更
有信心呢?所以我们选择把公司的国有性质作为控制变量。 如果公司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企业,取 1,否则取 0。
3.公司规模(SIZE)
公司规模是企业业绩研究中的重要变量,对于公司规模的计量大致从资产总额、员工人
数、主营业务收入等方面考虑。结合房地产企业的特点,本研究以企业的年度房地产平均开
发量作为企业规模变量。分为特大型企业(开发量大于 50 万 M2) 、大型企业(开发量 25-50
万 M2) 、中型企业(开发量 10-25 万 M2)和小型企业(开发量小于 10 万 M2) 。其中,特
大型企业取 4,大型企业取 3,中型企业取 2,小型企业取 1。
4.经营范围(SCOPE)
企业的经营范围也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经营单一和多元化的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同,
会得到不同的业绩后果。因此本文把经营范围也作为控制变量。本研究中,如果企业仅经营
房地产业务取 1,如果除房地产业务外,向上下游延伸,经营与房地产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
取 2,如果除房地产业务外,经营与房地产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取 3。
表 4: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LIST STATEOWN SIZE SCOPE
变量界定 公司上市情况 公司国有性质 公司规模 经营范围
均值 0.2353 0.3382 2.5588 1.7868
中位数 0.0000 0.0000 3.0000 2.0000
众数 0.00 0.00 2.00 2.00
标准差 0.42575 0.47486 0.82340 0.64874
理论范围 0.00-1.00 0.00-1.00 1.00-4.00 1.00-3.00
实际范围 0.00-1.00 0.00-1.00 1.00-4.00 1.00-3.00
四、模型构建与数据分析
(一)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效果与注册会计师的评价
1.相关系数分析
为了验证假设1,我们研究了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效果与注册会计师的评价之间的相
关系数,并进行了双尾检验,结果如表5。
通过相关系数分析, 我们发现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评价与企业内部控
制的执行严格程度、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频率、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均成正
比。这初步验证了我们的假设Ⅰ。
表5: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与注册会计师评价的相关性分析
FREQUENCY IMPLEMENT EFFECT CPAPJIA
FREQUENCY 1 0.562*** 0.543*** 0.607***
IMPLEMENT 0.553*** 1 0.834*** 0.686***
EFFECT 0.532*** 0.824*** 1 0.659***
CPAPJIA 0.587*** 0.672*** 0.654*** 1
注:图中右上角为pearson相关系数;左下角为spearman 相关系数。
*** 表示在0.01水平上显著。** 表示在0.05水平上显著。* 表示在0.1水平上显著。
2.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验证假设Ⅰ。我们建立了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在构建回归模型时,我们引入
了公司是否上市和是否属于国企两个哑变量。回归结果见表6。
STATEOWN LIST EFFECT IMPLEMENT FREQUENCY CPAPJIA 5 4 3 2 1 0 β β β β β β + + + + + =
Model—(1)
表6:Model—1回归分析结果
Model-1 B 标准差 Beta t Sig. VIF
常数项 0.628 0.274 2.292 0.024
FREQUENCY 0.246 0.061 0.285 4.018*** 0.000 1.524
IMPLEMENT 0.370 0.113 0.350 3.275*** 0.001 3.476
EFFECT 0.220 0.119 0.195 1.849* 0.067 3.385
LIST 0.239 0.150 0.094 1.590 0.114 1.066
STATEOWN 0.240 0.133 0.106 1.802* 0.074 1.042
*** 表示在0.01水平上显著。** 表示在 0.05水平上显著。* 表示在0.1 水平上显著。
Adjusted R2
:
0.555,F=34.714,Sig.=0.000,Durbin-Watson=2.103
从表6中可以看出在控制公司上市与否和国有性质两个哑变量以后,企业内部控制的执
行越严格、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频率越频繁、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越好,那么注
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将会越高。 说明注册会计师能够根据符合性测试较为准确地
判断出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的情况。假设Ⅰ得到了验证。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与公司业绩
为了验证假设Ⅱ,我们建立了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回归结果见表7。
SCOPE SIZE CPAPJIA PERFORM 3 2 1 0 β β β β + + + = Model—(2)
表7:Model—(2)的回归分析结果
Model B 标准差 Beta t Sig. VIF
常数项 17.889 2.368 7.555 0.000
SIZE 1.211 0.618 0.143 1.958* 0.052 1.106
SCOPE 0.960 0.776 0.089 1.237 0.218 1.081
CPAPJIA 3.471 0.458 0.537 7.576*** 0.000 1.041
*** 表示在0.01水平上显著。** 表示在 0.05水平上显著。* 表示在0.1 水平上显著。
Adjusted R2
:0.349,F=25.117,Sig.=0.000,Durbin-Watson=2.135
从表7中可以看出,在控制了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两个控制变量之后,注册会计师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与公司业绩显著正相关。 说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
执行情况的判断具有权威性,当注册会计师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较好时,公司能获得较好的业绩。假设Ⅱ得到了验证。
进一步研究发现,公司业绩与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严格程度、公司对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频率、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均成正比。考虑到公司的经营规模和
经营范围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 我们在控制了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两个变量以后进
行回归分析, 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越严格、 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频率越频繁、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越好,那么公司业绩将会越好。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实施有助于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效率,从而获得更好的业绩。
最后,在控制了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两个控制变量之后回归分析, 我们发现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与公司业绩显著正相关。说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判断具有权威性,当注册会计师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较好时,公司能获得较好的业绩。综上所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对提高房地产公司业绩有显著作用。
⑵ 为什么商业银行要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
因为早在2010年,银监会曾发布《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下称《薪酬指专引》),发挥薪酬在公司属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
而从实践来看,绩效考评是稳健薪酬的基础。
此次《考评指引》的出炉,与《薪酬指引》一道,被赋予了改进银行公司治理,消除不规范经营和无序竞争的重任。
⑶ 怎么操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
一、科学制定经营计划
目前,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定经营计划版时未充分考虑市场发展状权况,过分强调竞争排名,经营计划指标脱离实际,大幅超过机构的发展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发展战略、风险偏好与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科学测算和确定合理的年度经营计划;及时将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评制度报送银监会或有关派出机构。
二、合理分解考评任务
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内部业务条线部门在向下分解经营计划和考评任务时,计划越分越大,任务越压越重,层层加码,导致基层分支机构面临较大考评压力,经营行为扭曲,违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预算与绩效考评的精细化管理,在向下级机构分解考评任务时,充分考虑其经营管理能力、金融服务水平及经营特色,合理确定考评要求。
⑷ 2009年后关于员工绩效考评的期刊论文有哪些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8〕7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现予印发,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财政部
证监会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附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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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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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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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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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一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三十二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三条 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四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五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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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第六章 内部监督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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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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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国有商业银行的绩效管理特点有哪些
一、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评体系的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法人层面上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都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和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绩效考评的目标。但在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面上,对待绩效考评的指导思想呈政绩化、短期化倾向,与商业银行法人层面上的绩效考评目标不一致。究其根源,主要是中国特有的银行管理体制,特别是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的不完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出于任期内政绩的追求和考核压力,急于扩大存贷款规模,追求短期效益,掩盖不良资产,以图把成绩放大,而把问题和风险缩小,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法人层面上的绩效考评目标缺乏连续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上,考评指标较侧重规模扩张与短期效益。这些指标虽包括存款规模、贷款规模、发卡量、中间业务、不良资产控制、当期利润等,但更多的指标则是倾向于财务指标,对风险与质量指标、管理指标相对重视不够。在单纯追求规模扩张和当期经营利润的过程中,忽略了业务盈利性和风险性的平衡。 (二)在绩效考评计划制定上,缺乏对银行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深入思考。对绩效考评的理解,简单地认为是对部门、分支机构、员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如此导致盲目地自上而下制定计划、并将计划指标层层分解、层层加码,严重脱离现实。 (三)在绩效考评激励机制上,片面通过员工利益的最大化来体现绩效的激励作用。激励手段变成单纯的收入奖励和职务升迁,没有将个人利益和银行长远发展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工资奖金直接挂钩,激励方法手段简单、刚性强、弊端多,员工缺乏不断开拓创新的动力,极不利于提升商业银行可持续的竞争力。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商业银行绩效考评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强有力的目标导向。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要将其落实到实处,转化为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际行动,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考评体系。科学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将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要求转变为可以量化的目标体系,借此强化各分支机构、各部门的绩效意识,形成正确的决策导向和工作导向,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有利于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是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合理分配出资人、董事会和高级经营管理层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制度或组织安排,科学合理的商业银行绩效考评体系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合理配置和行使商业银行的控制权,使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相对称,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权责分明;建立良好的评价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明晰信息披露和分析机制。 (三)有利于加快引入先进的考评方法,达到业务盈利性与风险性的平衡。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能引进先进的绩效考评指标与方法,经济资本法、平衡计分卡、经济增加值等先进的绩效考评技术方法,进一步促进商业银行在先进的绩效考评技术方法指引下,达到短期财务指标和银行长远发展战略的结合、业务发展和业务创新能力的结合、业务发展与人力资源的结合,促使商业银行达到业务盈利性与风险性的平衡。引进先进的方法和工具,将使银行对绩效的度量由原来简单的量化和经验判断,逐步向以先进的量化模型进行科学测算为基础转变,银行的绩效管理水平将得到大大提高。 (四)有利于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在绩效考评激励约束机制上,将绩效考评当做激励员工长远发展的手段和引导员工自我发展的依据,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有利于商业银行激发员工的创造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对工作和目标的热情。现代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复杂,所面临的金融竞争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激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显得尤为重要,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能在员工的激励约束上发挥极大的效力。只有建立良好的绩效考评体系才能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聪明才智,使员工更具有归属感和使命感。 (五)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推动业务健康、稳健的发展,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应该涵盖平衡计分卡中的“内部业务流程”中的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能不断健全银行业务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防范案件发生,堵住漏洞,规避风险,建立良好的金融执业规范和金融秩序,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业务有效、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商业银行绩效考评体系的基本思路 (一)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按照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正确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科学合理绩效考评体系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以及国际上对银行业监管要求的日趋严格,商业银行必须顺应经济新形势的发展,结合发展战略目标,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监管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符合各分支机构实际的绩效考评体系,在绩效考核指标设计上要体现以下要求:一是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体现银行的发展战略;三是体现当代绩效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成果;四是体现商业银行的实际行情、分支机构的差异、不同层次及不同地区的差别。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的基础。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理顺委托代理关系,逐步解决商业银行内部人控制、商业银行经营者个人利益短期化和经营者利益高于商业银行法人利益的问题。商业银行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上应将短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引导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同时董事会应排除外来干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任命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以减少其在任期内对政绩的追求,急于扩大存贷款规模、追求短期效益等非理性行为。商业银行监事会应对银行绩效考评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对有损银行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考评体系要及时制止。商业银行在内部组织架构上应朝矩阵化方向发展,实现垂直化管理,建立机构水平线考评和产品业务考评相结合的模式。 (三)引进先进的绩效考评技术方法和技术支持,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的信息支撑。引入先进的绩效考评技术和方法,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评体系,如360度考核法、关键事件法、平衡计分卡、经济资本法等,不断提高绩效考评的全面性、科学性、有效性。加快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引人管理会计方法,建立科学的内部定价系统和内部转移成本分析系统,清楚列明每个部门、每个小组、每个员工在考核期间业务开拓、成本耗费和收益创造等多方面的详细情况,对利润中心和费用中心进行量化分析,为综合经营计划的编制、分解和监控提供依据,为绩效考评机制的有效推行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四)引入资本约束下的理性发展机制,树立管理出效益和风险补偿的理念,完善绩效考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的激励机制。商业银行应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绩效考评的最终目标,将拨备后的利润最大化作为绩效考评的中间目标,将提供有竞争力、高质量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作为绩效考评的操作目标。商业银行应在绩效考评中引入资本约束下的理性发展机制,强化资本观念,树立资本占用、资本制约规模扩张和资本覆盖风险等经营理念。树立管理出效益和风险补偿的理念,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和权重向经营效益、资产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指标倾斜,效益指标应体现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情况。 制定绩效考评计划时应注重协调与沟通,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确保指标计划既符合全行的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又适应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在考评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建立全员参与制,增强员工对绩效考评的认同感。在完善绩效考评激励约束机制时,应将个人利益和银行长远发展相结合,在给予被考评对象当期物质奖励报酬的同时,应关注员工长远利益和个人发展。 (五)逐步构建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为核心效益的考核指标,实现风险控制与效益增长平衡的绩效考评指标设置。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指标包括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和经济增加值(EVA)。RAROC通过预期损失来调整盈利,运用RORAC考核能对风险预算超出银行承担能力的机构和个人得到有效的遏止。经济增加值(EVA)为税后净营业利润与全部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运用经济增加值体现了商业银行持续的价值创造力,不计资本成本的短期行为实施者将得到有效的行为制约。两指标构成商业银行核心效益考核指标,同时在资产质量、经营效率、业务创新、内部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对分支机构进行全面考核,促进商业银行均衡发展。 (六)加强绩效考评的反馈工作是构建科学绩效考评体系的重要工作。商业银行应从单一的绩效考核向包括绩效计划、绩效辅导、绩效评估、绩效回报和绩效改进的全过程转变,重视绩效管理前期规划、绩效偏差的过程控制以及考核之后的反馈与改进。 通过绩效考评的反馈工作,对今后的绩效考评体系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发挥其真正的激励机制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