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介入调查
Ⅰ 质监局案件造假什么责任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Ⅱ 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张某生产劣质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拟给予行政处罚。当张某有下列哪些情形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版减轻违法行权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所以选AC
Ⅲ 我这里出了一个事故,发生后我发现质量有问题,后来几经周折,报告到质监局,通过了一段时间的调查,质监
要求质监局出局鉴定书,委托书应该在受理时给你了吧,那个是依据。然后只能对薄公堂了
Ⅳ 质监局要罚款一万元我有异议接下来怎么做
质监局要罚款一万元有异议接下来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Ⅳ 质监局查处特种设备案件有哪些规定
按:
总局第115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7.3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TSG Z0006-2009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许可。
第五十九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六十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第六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十二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第六十三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得要求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取得许可,不得要求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
第六十五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二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第六十六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第六十七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十八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Ⅵ 我有个朋友被质监局调查,
这个需要写出书面申请就可以。
Ⅶ 客户投诉我们产品,然后质监局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我要准备什么
最好是带上你公司产品合法没有质量问题的相关证件。出了事要勇敢面对,要积极去质监局接受调查,相信他们会依法办事的。同时,建议态度诚恳,这样会有好处的。
Ⅷ 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权罚款吗
试做复如下回答:
1、质制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的质量执法机构,有权执法,当然也包括实行经济处罚。
2、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工地进行检查,当然处罚的对象是B。
3、B工地可以将钢材返还供应商A,并要求他们提供合格的钢材(含合格的证明文件),也可以依法追究他们因提供不合格钢材所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经济损失,如延误工期等。但不得拒付货款。
4、B工地受罚的事实不容更改,因为他们接收并使用了不合格钢材,已成既成事实,他们所能做的就是要求A予以补偿。
Ⅸ 大众断轴门事件国家质监局为什么迟迟不介入
因"断轴"问题不断引发的维权风波一直持续发酵。8月14日,针对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了缺陷调查,并多次约谈一汽-大众。自2015年2月2日起,在中国召回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生产的新速腾汽车和2012年4月24日至2013年7月17日生产的甲壳虫汽车,涉及车辆分别为563,605辆和17,485辆。
8月14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已正式启动对该问题的缺陷调查。
·10月15号,一汽大众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备案召回计划,提出在后轴纵臂上安装金属衬板的召回方案。
·而这并未给“断轴门”划上句号。多数车主对“打补丁”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
·10月底,部分新速腾车主以行政不作为为由起诉国家质检总局。
·本月初,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通报称,已要求一汽大众进一步提交召回措施的技术论证材料。
目前,已经有577名新速腾车主委托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律师张立军表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与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效果进行评估。
而他们认为,国家质检总局并未做到。
张立军:我们认为质检总局在大众的召回公告之后,并没有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评估,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将评估进行公告,所以我们认为质检总局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我们起诉质检总局,要求质检总局履行相应职责,并将相应的技术材料、评估材料进行公布。
诉讼材料已经递交有半个月了。昨天,张立军介绍,北京一中院尚未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但是,最迟这周五,他们将知道最终结果。
张立军:案件社会影响比较大,所以一中院也是比较慎重,到现在一直没有立案,还在考察考核阶段。但是,立案法官已经明确说明,在下周三,最迟在下周五之前,会给予是否立案的决定。
在等待受理结果的同时,其他维权工作也在进行。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称,不排除将提起相关民事诉讼,但他也说,希望最好不要打官司。
王旭:我们通过行政诉讼,关于一汽这个事件,把质检总局起诉到了一中院。如果一中院认定国家质检总局不作为,要求它作为,我们可能会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可能要集中的起诉到长春市绿园区法院。我们期待着,如果能通过非诉的方式,一汽大众能对消费者负责,通过调解,能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监督下,能通过非诉方式解决最好。最好不要打官司。
如果进行民事诉讼,车主们将有两个选择,一是大家一起到车辆生产地,也就是一汽大众总部所在的长春集中起诉。或者,到各自的购买地,分别起诉。车主代理律师介绍,两种选择都有难度。比如,因为车主分散在不同城市,民事诉讼将需要大量律师力量。
王旭:因为维权工作量比较大,所以我们组成了千人律师团,提供相关投诉指引。我们在30多个省市、地级市、县级市,将每个地方设立简单的律师服务机构。现在在省会级城市已经完成布局。正在向县级城市布局。
而除了提起诉讼,代理律师王旭透露,他们还在准备申请认定新速腾为不合格产品。
王旭: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国家质检总局,认定速腾车为不合格产品。我们现在也在进行不合格产品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有一些我们会陆续披露。
大众方面曾公布过一组数据:应有56.3万辆速腾在中国道路上行驶,其中发生了纵臂断裂的总计55辆。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介绍,在他们的577名委托人中,车辆已经发生断裂的车主有2例。
车主:我的车也才买了1年零5天。那天我开着车出去,在准备进入高速的时候,那个车就突然断裂了。那个车就往右偏离,我已经控制不了那个车了。我的车没有任何碰撞,在正常行驶就这样断裂,也和厂家沟通了,他们说55例断裂都是经过碰撞。那我问他们,我的车在55例里吗?你们调查了吗?
的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尤其是涉及到车主生命财产安全,更是马虎不得。然而,充满讽刺的是,在全国各地此起彼伏的维权声中,速腾10月的销售数据却居高不下,23998辆的单月销量,成为一汽大众单车销量最高的车型。这一数据也高居国内轿车市场单车销量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