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监察委员会连续任职不超过几届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版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权不得超过两届。其他的没有任职的要求。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产生,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要重新经过全国人大选举新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监察法没有规定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是为了保证国家监察机关职权行使的连续性。

在国家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内当选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其任期以本届人大剩余的任期为限。

(1)中国监察会议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贰』 十九大以后中央开了什么重大会议

11月7日,十九大闭幕不过十余天,第49名“百名红通人员” 贺俭归案,成为十九大后第一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11月11日,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如火如荼地推开。

11月13日,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中国-东盟全面加强反腐败有效合作联合声明》。

12月1日,《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各地纪委大大小小的动作也不断:

10月31日,甘肃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1月4日,广州通报4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1月6日,湖南通报8起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件;

11月9日,广东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1月24日,成都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

从十九大闭幕到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接受组织审查和党纪处分的厅局级干部已经有43人。今后的惩治重点,就是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已经进入了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要清除政治问题与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

不久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强调:“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品味着赵书记的话,结合十九大后的这一系列“大动作”,再回过头看这一周被打的两只“老虎”,我们除了更振奋,也不会感到太惊讶了。“打虎”和正风肃纪、“拍蝇”、“猎狐”、监察体制改革等所有举措一样,都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路上的一个个坚实脚印。

过去、现在、将来,“信号”一直会有,行动片刻未停。

(2)中国监察会议扩展阅读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承担着谋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叁』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地位

国家复监察委员会全称叫中华制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它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3)中国监察会议扩展阅读: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主要监督的是官员的两个方面,即官员素质及其思想状况,以保障其纯洁性。

一旦官员中出现了腐败因素,国家监察委员会就可以发挥其重要作用了,可以通过对国家相关的条例进行追责问责。如果一切所查的事情都是属实的,最终将直接交给我国的司法单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不仅对我国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我国党风建设发展有着促进作用。总体来说,国家监察委员会行使其相关的职责对其开展反腐败斗争有着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肆』 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在什么时候成立组成部门有哪些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指依据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立的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出台
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上述监察体制改革思路。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监察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明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试点地区党组织对试点工作负总责,也要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

意义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接受新京报采访表示,此举有利于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破解“一把手监督”以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难题。
范围
《方案》强调: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方案》提出“全覆盖”,意味着所有“吃财政饭”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是监察对象,“不仅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一些行使公权力的群团机构,以及一些学校、公立医院等,都在监察范围之内。”

要点
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试点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制度设计来看,要点有几个:监察委员会是在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三地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伍』 监察机关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确吗

监察机关可以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这句话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中国监察会议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第十九条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陆』 中国政府一共有哪几种会议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为内4类:

一类会议容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

三类会议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

四类会议是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6)中国监察会议扩展阅读:

会议的规模及特点: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不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柒』 中纪委和监察部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1.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章强调了党的纪律,但是没有单设一章。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单列了“纪律”一章,规定党员要服从党的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下级机关必须执行上级机关的命令等党的纪律。
2.1927年4月,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其后,受党的“五大”委托,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召开会议修改了党章,增设了“监察委员会”一章,规定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专列了“党的监察机关”一章,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对纪检机关的任务和职能、领导体制作了明确的规定。

3.1949年11月,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任命朱德同志为书记,王从吾、安子文同志为副书记。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检查中央直属各部门及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二是受理、审查并决定中央直属各部门、各级党的组织及党员违反纪律的处分或取消处分;三是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截至1954年,中央纪委共有干部126人,设立了四处一室。

4.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董必武任书记。之所以将中央纪委改为中央监委,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当时党内出现不少贪污腐化等违法乱纪现象;二是发生了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的严重事件。与中央纪委相比,中央监委的职权比过去纪委有所扩大,组织机构有所扩充,工作条件也更好了。正如朱德同志所说,之所以将纪委改为监委,就是要使中央纪委“成为党中央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强有力的机关”。1956年9月,党的八届一中全会重新选举了由21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董必武任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监察部门。建国初期,我国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1954年9月,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监督部,1959年4月撤销。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监察部由部长、副部长组成部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家监察部的重大事项。

『捌』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能超过几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使改革实践成果成为宪法规定,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充分的法理支撑。

(8)中国监察会议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2、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玖』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这句话是完全正确的。
根据《监察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拾』 中央监察委员会是在哪次大会上成立的

1927年党的五大在武汉召开。这次大会成立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级的纪律检查机构——内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容央监察委员会由10人组成。其中,王荷波、杨匏安、张佐臣、许白昊、刘峻山、周振声、蔡以忱为委员,杨培森、萧石月、阮啸仙为候补委员。王荷波任大大,杨匏安任副大大。然而,在大革命失败后仅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10名成员就有6名牺牲,到最后仅剩下2名。当时我党处于十分严峻的革命关头,没有精力及时补充监察委员会成员,此时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实际上只剩下机构的存在,基本上无法再进一步开展工作了。加上当时处于大革命失败后的革命低潮时期,党忙于恢复和重建各地党组织和进行武装斗争,没有及时充实监察委员会,使得监察委员会在人员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难以开展监督工作。1928年中共六大撤销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一党内监督机构,代之以“中央审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