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质量技术监督局
『壹』 江西宜春批复高压电塔倒塌有伤亡吗
5月7日7时24分左右,在江西省宜春丰城市荷湖乡,一在建的高压电塔突然倒塌,事故造成4死1伤。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日前,宜春市人民政府对这次事故结案进行批复,20余人被追责。
当天,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鹰潭-抚州-罗坊500千伏Ⅱ回输电线路工程181#塔(江西省丰城市荷湖乡)紧线作业时,181#塔发生倒塔,塔上5名施工员工随塔跌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19.徐武华,男,40岁,群众,监理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现场监理员。其没有发现分包队伍改变施工方案181#塔打3根拉线的要求,现场只装设2根拉线,且打成外八型,不能平衡导线50%以上的张力,在181#塔组塔完毕后转入下道工序前,对分包队伍塔根地脚螺栓螺帽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数量不够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到位,造成在紧线过程中倒塔,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由诚达咨询监理公司对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1万元罚款。
20.胡来国,男,56岁,群众,监理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其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力,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诚达咨询监理公司对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6万元罚款。
21.连拥军,男,45岁,群众,监理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总监。其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力,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诚达咨询监理公司对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8万元罚款。
22.石宏伟,男,54岁,中共党员,现任监理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日常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抓得不严,安全教育抓得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由国网江西电力公司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3万元罚款。
23.龚文凯,男,41岁,中共党员。业主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业主项目部经理,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由江西省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3万元罚款。
24.王玥,男,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对线路施工现场中铁塔塔基是否牢固、拉线是否牢靠的技术指标监督执行不够,由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5.左云,男,中共党员,业主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业主项目副经理兼安全专职,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够,由江西省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信息日报(南昌)
『贰』 烟花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是指谁
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这个质量检验部门是指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出口检验则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叁』 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咨询电话。 跪求
宜春市质监局 - (0795)3238691
江西省宜春市平安路13号
或者你也可以拔打免费电话:(0795)12365
『肆』 国家烟花爆竹检验测中心有司法鉴定资质吗
1、国家爆来竹检验测试中心是国家源轻工业部组织筹建的,全称为“国家轻工业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拥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具有司法鉴定资质
2、2011年5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授予为“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工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同时,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9秘书处挂靠中心, 2012年3月,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花爆竹技术委员会(ISO/TC 264)秘书处。
『伍』 电动单车没车牌被查了;却登记了被查者的C1驾驶证o电动单车被托走了:还会受到什么处罚会不会扣分谢谢!
关于电动车,还没有全国性的管理法规,各地不一样,比如:广州、北京有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规定,但是很多电动车仍然上路,属于禁而不止。强制性禁止必然招到老百姓及生产厂家的抵制,
可以参考下列城市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办法:
随着电动车的日益增多,强化管理已成必然,这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地道路交通实际,制定出了符合当地民情的电动车管理办法(2011年)。
江苏——10月底前,重新公布全省准予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名录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监管,严禁生产超标车,车身必须刻制编码、粘贴编码标签,10月1日起一律带牌销售
加强电动自行车备案、注册登记、通行秩序和治安管理
繁华路段,试行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
外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需进入江苏市场的,要严格审核
建议取消限速线、增加防盗及自动限速设施
经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于2011年9月8日正式下发。
《意见》规定2011年10月底前,重新公布全省准予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名录。自11月1日起,凡不在新公布企业名录的,一律不得生产电动自行车;严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责任,监督生产企业将编码刻制在车身易于查验处,并在车身相关部位不易损毁处粘贴至少4张与刻制编码一致的编码标签,以防非法改拼装。自2011年11月1日起,不按规定刻制编码、粘贴编码标签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对销售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继续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外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需进入江苏市场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列入《备案表》予以公布。凡不在《备案表》中的产品,一律不得在本省市场销售,公安部门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自2011年10月1日起,全省实行新车带牌销售制度。在城区部分禁止摩托车通行的繁华路段,试行同时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促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尽快淘汰。
广东——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
十项违章将被罚款50元
10月1日开始,新修订《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对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类似车辆的检验登记、上路行驶有明确规定,号牌行驶证将全省统一。广东将在一年之内出台电动自行车检验方法。
《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但具体检测措施尚未出台。《条例》附则中界定,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的检验办法由省政府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罚款50元。将会被罚款50元的违规行为还包括:逆向行驶;醉酒驾驶或驾驭;违反规定载人或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
天津——率先实行非机动车的“实名制”销售
每辆电动车将拥有一个唯一的15位编码“身份证”
2012年1月1日,天津市将在全国率先实行非机动车的“实名制”销售,市民购买自行车、电动车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凭身份证和发票享受到上牌、入网等一次性服务。同时,市民现在使用的非机动车,也要在今年年底前,补充办理完上牌和登记手续。
明年1月1日开始,每辆出厂的自行车、电动车将拥有一个唯一的15位编码,它从车辆出厂、销售一直伴随着车辆。实行实名制购车后,它也将随着车辆进入主人家中,这个“身份证”也将成为证明车辆来源的关键证据。
昆明——超标车不能登记,报废期5年
无牌无证上路,查到就扣车
附载人员年龄放宽到16岁
登记领证很便捷 仅收10元工本费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从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对于市民争议最大的“动自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的规定已经弱化,而是通过对整车重量的限制来规范;同时,超标车到了5年的报废期再上路,交警查到后将强制报废。对于驾驶无牌无证、功率达到摩托车范畴的电动车上路,除扣留车辆外,如果驾驶人没有F照,还将按照“无证驾驶”处理,即拘留15日、罚款1800元。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登记上牌,合法上路,不设报废年限。这是对使用国标车的鼓励。
同时,《规定》为方便学生出行,对国家法规有所突破。除了规定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车外,规定中明确,“电动车可附载一名16周岁以下人员”。这比《交通法》“12岁以下”的规定有所突破,为学生出行做到了交通工具的无缝对接。
福州——电动自行车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管理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登记报牌
电动自行车登记只收牌、证工本费
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
2010年5月底,福州市政府法制办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规定,已有国家标准的,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只能遵照执行,无权擅自调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只限于五城区。
办法首先强调了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管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编制《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对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产品目录。
同时凡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允许登记报牌,上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阶段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管理措施。
《管理办法》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作了严格规定,即:1、禁止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购买者可予以退货或者更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目录登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不得销售3、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负责回收废旧电池等。
海口——超标电动车2年“缓刑”
编制产销登记目录
驾驶超标电动车要有摩托车驾照
非机动车道上限速15公里/小时
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年龄不限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编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产品种类与品牌等。销售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
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限速15公里/小时,在普通车道上限速20公里/小时。驾驶人年龄必须超过16岁,可以随车搭载最多一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不按照相关法律条例骑行的将依法处以罚款。
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本办法施行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驾驶人须有摩托车驾照。
南昌——9月1日起,禁止超标车辆上路
政府对主动报废超标车辆的车主予以一定经济补偿
截至目前,南昌市共有悬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79211辆。按照规定,这批车辆今年9月1日起禁止上路,违者将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考虑到车主的经济损失,政府对主动报废超标车辆的车主予以一定经济补偿,其中涉及200元补偿款、200元公交卡,还有150元左右车辆报废残值费。全市6个报废办理点,办理车辆提前统一报废补偿的时间自7月1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后因前来申请报废的超标车数量众多,为了满足市民的报废补偿意愿,南昌市交管局延长报废补偿期限三天。
从9月4日起,超标车禁止在南昌的部分区域骑行,若上路行驶将被交警收缴。同时,9月4日之后,超标车仍可进行报废,但政府部门规定的补偿金将不予发放。
宜昌——9月1日前购买的登记注册、申请办理非机动车号牌
9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车可办理机动车临时牌证
9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车不得上路
9月1日,宜昌交警部门宣布,9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10月1日前进行登记注册、申请办理非机动车号牌,9月1日后购买的在1个月内申请办理。而超标的电动助力车在9月1日以前购买的,可办理机动车临时牌证,9月1日以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不得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牌除了填写完整的《宜昌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外,还要签订承诺书,认同超标电动车过渡管理措施,保证2013年10月1日后不再使用办证车辆上路行驶,在过渡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宜春——非超标车上牌13元
超标车上牌313元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机助力自行车临时通告管理办法》,超标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在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号牌及相关证照,逾期不再办理。
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及相关证照,收费标准合计为313.00元,具体细目如下:
(一) 非机动车临时登记证工本费1.00元/本(含塑封);
(二) 非机动车临时通行号牌(防伪反光)32.00/副;
(三)办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费用200.00元;
(四)购买法定交强险80.00元。
注: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非超标)号牌费只需13元。
南京——无牌电动车上路被扣车处罚
电动车转手须进行信息登记
今年4月起,南京市对电动车集中上牌,7月1日开始,无牌电动车上路被扣车处罚。《意见》要求,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权转移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车主必须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如果车辆合格证和来历凭证被损毁或遗失,又排除非法改拼装、盗抢嫌疑的,公安部门可以重新对其注册登记。
武汉——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管理制度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即《办法》实施后,只有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予以登记,未列入目录的不予登记;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应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这一制度对今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十分重要,将从最大程度上杜绝超标车上牌,并逐步淘汰在用超标车。
镇江——实名销售登记制度
镇江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要会同质监部门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自行车经销商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如实填写随车由生产企业统一印制的《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车辆的式样、规格、型号、颜色、编码等相关信息。
深圳——“禁电”变“限电” 特殊行业可持标上路
对部分区域和路段实施了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措施
深圳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为主、“禁止”为辅的策略: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区域、路段、时段通行,交警部门可以在主要城区、繁忙路段和时段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以保障交通安全;对超过国家标准(最高时速20公里、车重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则禁止上路通行(公安部、工信部等四部委最近联合发文,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整顿,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同时,对有特殊需要的邮政、快递、公用设施抢修业务,可以由交警部门核发专用标志上路通行。
珠海——加大处罚力度,由500元提高至2000元
10月1日起,珠海市将施行新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条例规定对驾驶电动车上路这一行为的罚款是以往的4倍,由500元提高至2000元。
————综上可以看出,各地管理规定和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要注意,除了对符合条件的车型要求注册登记外(即上牌照),只有海口和宜春等城市规定了驾驶资格要求,那就是要求有摩托车驾驶证。有了驾驶资格要求,就存在驾驶车型不符的问题了,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城市,是可以按照“准驾车型不符”,扣你的C1驾照12分,并处200-2000元罚款。
如果在没有驾驶资格要求的城市,只能按照电动车没遵守规定注册登记的标准处罚,不能追究驾驶资格的责任,因为你没有要求具备某种车型的驾驶资格,因而就不能扣分。
『陆』 宜春叉车年审在哪里
找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自己跑好麻烦的,
要学习考试等,
有简单方便的办法。
『柒』 宜春哪里可以考电梯管理证
安监局培训科
『捌』 宜春那里有考叉车证
叉车证到宜春市质监局办理。
叉车驾驶证(叉车证)是由国家安版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
在考叉车证前首先要学习驾驶叉车,要通过正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再由培训机构上报材料由市级安监局人员考核驾驶员,通过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才能取得叉车证。
申请条件及资料: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已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以上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二寸彩照4张,质监局安全教育培训证明及实习证明一份
1、如需要考试前培训,培训收费及培训资料费用询问相关培训单位。
2、报名单位是: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先报名,达到一定人数时会进行统一考试。
3、考试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组织。
4、考试费用根据当地《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考试收费标准》,通常专业技术理论考试费用约40元/人.次,实际操作考试费用约120元/人.次
『玖』 我江西省宜春市去年办了二级残疾证政府有的少钱补
从你的信息,你的残疾证有做10年,这个残疾证已预留,一代证只专能用于2009.12.31 2009.4.1开幕的第属二代残疾证。此外,国家对残疾人的补贴政策,仅适用于持有二代证的残疾人,建议你去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祝顺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