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对权力的监督来自哪些方面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果从性质上来说监督主要包括民主监督和法制监督,如果从范围上来看,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Ⅱ 如何监督政府的权力

最近两会在召开,提案议案不少,也不乏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士提出合理的建议。其中一个热点就是“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人对此非常赞同,但我在考虑更深层次的问题,政府权力如何在阳光下运行,其实现过程是怎么样的。我想途径无非有三:一是政府主动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二是上级领导的指示,让权力受监督;三是通过老百姓的努力逼迫政府公开权力运作。 途径一:政府主动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大家都清楚这一途径是不可能出现的,自己主动公布权力运作,等于“自首”。试想,某个官员通过与房地产商勾结,贪污500万土地出让金,没有外部压力,他会主动公布土地出让金的运作,而暴露贪污吗?答案是不会。没有人在无外部压力下公开自己的污点,这是人的本性所决定的。途径一根本不可能。 途径二:上级领导的指示,让权力受监督。我不否认会有少数英明的领导,将下级政府的权力运作置于阳光下,但大多数会考虑自己的脸面,而不去动作。现在部门、各级政府多数考虑自己的位子受不受影响,下级政府的腐败现象暴露等同于给自己抹黑。况且如果只要求下级政府公布权力运作而自己不去执行,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我们知道现在政府大面积腐败,公布权力运作定会暴露大批贪污腐败现象,政府的公信力丧失,引起社会不满,进而社会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也是政府在实施此途径要考量的问题。途径二实施的可能性极小。 途径三:通过老百姓的努力逼迫政府公开权力运作,这是现阶段唯一可以实现的途径,政府不会自己主动,上级政府指示也没有积极性,剩下的途径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发展不是个别领导的意愿,而是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的结果,从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得知,2009年行政诉讼案件大幅上升,说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意识提高,给政府权力寻租造成不少的阻力。但现阶段老百姓的力量还没有形成震慑的效应,政府权力运作还处在阴暗中,政府官员对公开权力运作讳莫如深,极力阻止此进程的发展,因为他们明白只要权力公开运作,权力就没有寻租的空间,灰色收入必然减少,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老百姓的努力,不能光靠几个人的力量,而是要靠大家齐心协力。当你的权益受侵害时,就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去打官司,就去找领导,可能现阶段十个案件有一个得到公正的判决,那九件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事件,社会需要有志之仕,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虽然有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不能因为此丧失信念。民众要有奉献精神,因为你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对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我常说一句话,“当你的权益受侵害时,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为人申冤,给你争取权益,除了你自己别无他人”,你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可能有10%的可能性,你不去争取,没有可能,为了这10%的可能,我们值得去努力。有些人认为,这种可能性极小,就不去争取,是可悲的,他是在放弃自己的利益。 只要我们的利益受到侵害,就要通过法律途径极力争取,不要因为可能性小而失去信心,也不要因为事件太小觉得不值得努力。每个人都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当这些事成为社会舆论时,成为社会发展的方向时,政府也要考量民众的声音。从小的事件做起,让政府权力不仅受到法律的监督,更要受到老百姓的监督,社会才会向前发展,才会达到人们预期的效果。

Ⅲ 公民权利如何监督国家权力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国公民对国家机关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也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呵呵。。。
但是具体有没有过这样的事例我就不知道了,我想这就是公民监督的方式

Ⅳ 怎样监督政府的权力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民主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掌权者的行为。 法制的约束和监督:就是要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掌权者办事有统一的规范可遵循,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合理运行。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监督形式的内容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这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等。 (2)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可以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 (3)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监督:政府行政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时,群众可以到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到司法部门提出行政诉讼。 (5)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司法监督。 (6)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监察、审计部门是政府内部的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加强廉政监督、执法监督、效能监督,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防止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Ⅳ 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不知道………………………………………………………………………版…………………权……………………………………………………………………………………………………………………………………………………………………………………………………………………………………………………………………………………………………………………………………………………………………………………………………………………………………………………………………………………………………………………………………………………………………………………………………

Ⅵ 什么是权力监督怎样才能对官员实施有效的监督

监督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官员腐败无非是权利的非法运用。

拥有监督权利的人,可以保证就不腐败了么?

还是对权利的正确使用植根与人心。才能保证行政的有效,廉洁。

Ⅶ 如何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

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民主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掌权者的行为。
法制的约束和监督:就是要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掌权者办事有统一的规范可遵循,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合理运行。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监督形式的内容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这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等。
(2)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可以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主动向政府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
(3)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监督:政府行政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时,群众可以到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到司法部门提出行政诉讼。
(5)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司法监督。
(6)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监察、审计部门是政府内部的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加强廉政监督、执法监督、效能监督,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防止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Ⅷ 政府的权力为什么要受监督如何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监督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特别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我们党对执政条件下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引起了高度重视,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思想,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包括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在内的监督体系和机制。这是我们党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不断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原因和条件。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监督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仍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其突出问题是认识存在误区,制度不够配套,监督方式和措施落后,监督力度不大,监督合力不够等。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从掌权人获得权力的那一刻开始,真正把监督贯穿于对权力的授予、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权力运行的结果和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链条。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问题比较宽泛。针对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认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当前应特别注重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提高认识。主要是进行强化监督意识的教育,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强化教育应重点把握三点:一是加强权力观的教育。使被监督者充分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根本不存在特珠党员和特殊阶层。权力需要监督,谁掌握权力,谁就要受到监督;权力越大,越要受到监督。二是正确处理好监督与信任的关系。监督和信任是统一的,不言监督的信任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是纵容。监督不是找麻烦、唱反调,更不是不信任,监督恰恰是为了信任的牢靠和持续。三是监督和爱护的关系。监督是拒腐防变的关键,是对干部关心和爱护的最好体现。通过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监督意识,提高各级干部主动监督和心甘情愿地接受监督的意识。这是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前提条件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