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
A. 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的介绍
黄河流域的水土保持监测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在黄河流版域相继建立权了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西峰、绥德水土保持观测试验基地,对水土流失规律和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治效果进行了长期监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
B. 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的基本情况
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创建于1942年,是国内建立最早的水土保持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科研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经上级批准,2000年成立了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与黄委会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2003年,成立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直属天水水政监察(水土保持监督)支队和黄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天水分中心。我站由单一的水土保持科学研究职能扩充至水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等领域。全站(局)现有在职职工122人,有专业技术人员69人,其中教授级高工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8人,中级职称的35人,初级职称12人。涉及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农学、林学、计算机应用等22个专业。工人53人。现有16个科室,其中:管理科室5个、业务科室9个、施工队1个、后勤服务中心1个。具有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甲级资格、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丙级证书。拥有4个总体布局较为合理、试验设施较为完善的试验、示范基地,4个径流泥沙监测站、30个雨量站和19个坡面径流小区(含2个全坡面小区)。配置有数字雨量计、雷达水位计、电波流速仪等先进观测仪器。能够承担各类水土保持科研、监测、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监理和骨干工程施工等任务。
C. 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的机构历史沿革
(一)建国前1、国民政府农林部领导时期(1942.8-1949.6)我站成立于1942年8月21日,最早名称为:“农林部水土保持实验区”,为农林部建立的第一个实验区。2、国民政府经济部领导时期(1949.6.-1949.7)1949年6月21日,国民政府调整机构,农林部改为经济部农林署。本区改名为“经济部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二)建国后1、甘肃省农林厅领导时期(1949.7-1953.3)1949年8月3日天水解放后,我站更名为“陇南人民农林实验区”,隶属兰州行署(临时省政府)农林处领导。1950年1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本区归农林厅领导, 1951年5月改名为“陇南人民农林实验场”。2、黄委会西北黄河工程局领导时期(1953.4-1977.12)1953年4月,西北水土保持委员会和甘肃省农林厅决定,将原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陇南人民农林实验场)移交黄委会。本区归属黄委会西北黄河工程局领导,改名为“陇南水土保持工作推广站”。 1954年1月,扩建梁家坪径流小区试验区,在吕二沟沟口设立径流观测站。同年8月30日本站改名为“天水水土保持工作推广站”。1956年4月,本站定名为“天水专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同年7月,水利部苏联专家扎斯拉夫斯基等来站考察后建议本站加强试验研究。黄委会根据专家建议通知本站改名为“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3、黄委会水保处领导时期(1958.11-1964.7)1958年11月15日,黄委会决定,本站划归黄委会水土保持处领导。全站主要任务为整编历年资料,开展梁家坪新修梯田土壤熟化试验和罗玉沟流域科研基地查勘工作,推广工作基本停顿。4、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领导时期(1964.10-1970.8)1964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本站划归该会领导。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1月起全站工作被迫中断。1968年3月,经天水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甘肃省天水水土保持站革命委员会”。1968年3月13日,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被撤销,本站下放甘肃省领导。甘肃省革委会决定交天水地区革委会代管。1970年8月10日,天水地区革委会决定撤销本站建制,人员、设备合并到天水地区水利电力局。5、甘肃省水电局领导时期(1973.7-1978.6)1973年7月5日,甘肃省革委会通知“为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研工作,经省委同意立即恢复下放我省的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1973年10月10日,天水地区革委会根据甘肃省委的通知,决定正式恢复“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隶属关系是“业务由省水电局和黄委会双重领导,党政工作由所在地区管理,为县级机构”,名称改为“甘肃省水利电力局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6、黄委会领导时期(1978.6-1988.4)1978年6月,黄委会根据水电部意见,经请示甘肃省革委会同意,天水站回归黄委会领导。恢复“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原名称。7、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领导时期(1988.4—— )1988年4月,黄委会调整水保机构,决定天水、西峰、绥德三站委托黄河上中游治理局(现名为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领导。2000年,根据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需要,经上级批准,在原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的基础上,成立了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主要负责黄河上中游六盘山以西甘肃省部分及甘肃、青海接壤地区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协调工作,保留水土保持科研与推广职能。2003年,正式挂牌成立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直属天水水政监察(水保监督)大队。同年,成立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天水分中心。
D. 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的监测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黄河中游地区六盘山以西甘肃部分及甘肃、青海接壤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2、积极争取相关内容的研究课题和监测方案编制等项目。
3、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相关内容的研究项目。
4、加强与黄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业务联系,负责监测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
5、完成上级监测中心及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 要 职 责
1、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组建项目法人。
2、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试点小流域治理、治沟骨干工程建设、示范区建设等重要治理工程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组织管理。
3、对系统内有关水利、水保工程质量、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参与有关水利、水保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有关水利、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
5、负责管辖区内骨干工程及有关水利水保工程的建设施工。
6、负责全局防汛工作。做好建管处日常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协助编制黄河上中水土保持环境建设规划,受局委托审查地方水土保持治理规划。
7、承担示范区建设、骨干工程和沙棘资源建设等水保项目建设任务。
8、完成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授权与交办的其它任务。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要 职 责
1、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水土保持新技术、新成果,选中项目进行推广。
2、结合行业特点,了解、掌握水土保持动态和科技信息,对本局水土保持科研成果进行推广。
3、吸收和引进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措施、项目、成果,进行推广,促进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4、建立高科技示范园区,发挥示范作用。
5、储备水保科研和推广项目。
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土保持基础研究室
主 要 职 责
1、探讨水保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提高水保综合治理的科技含量,丰富完善水保综合治理的理论体系,重点研究解决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找黄河“四个不 ”中“河床不抬高”、减少入黄泥沙的水保新途径。
2、开展水保生物防治措施研究,利用本站沙棘试验研究优势,积极在授权范围内的干旱、半干旱区进一步进行沙棘和其他优良水保林、优良水保牧草研究,探索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新路子。
3、围绕“十五”黄河水保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努力探索“丘三区”坡面及沟道工程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水保工程措施研究。
4、积极争取水保基金课题和横向课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和课题。
5、开展黄土高原生态系统恢复及可持续发展研究。
6、配合局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及科研项目、课题的储备工作。
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文水资源室
主 要 职 责
1、承担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水土流失规律、水土保持措施和水土保持效益研究。
2、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土保持减水减沙效益分析研究。
3、开展水文径流泥沙资料观测,为“三条黄河”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4、开展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研究。
5、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要 职 责
1、负责机关区域内房屋开发利用,盘活现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2、负责全局水电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管理,实行内部企业核算。
3、负责全局治安保卫及环境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 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的各科室介绍
主 要 职 责
1、助局长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局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目标任务书的分解、年度考核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3、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外来文件的收发处理,审查以局名义上呈下达的文电报告,印章与介绍信的管理。
4、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以及会议决议的催办、文件处理。
5、负责全局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与来宾接待工作。
6、负责局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的对外宣传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全局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2、负责全局职工队伍建设,研究提出本局干部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意见。
3、负责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和局管干部的考核、奖惩工作。
4、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各类专业技术干部职务、职称和技术工人等级的考核、评聘和管理等。
5、负责全局的劳动工资管理和职工社会劳动保险管理。
6、负责全局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评骋、考核、管理和人才资源的配置、调转工作,组织人才交流。
8、负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9、负责全局审计工作、负责全局监察工作。做好纪检、信访工作、负责工会工作。
10、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党建规划,指导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管好用好资金,编制和下达部门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
2、负责组织各项业务经费及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类会计、经济报表。
3、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执行上级各项财务制度,制定局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全局经济工作。组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5、参与全站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管理,负责各种有偿投资的回收。
6、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国库支付工作,清产核资和财税检查工作。
7、负责房改与医疗改革管理工作。
8、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党建规划,指导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2、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中心组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做好纪检、信访工作。
4、负责全局监察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对监督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被处分人员的申诉。完善廉政制度,实施专项执法监察,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纠正不正之风。
5、负责工会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资源统一管理。
2、负责上中游授权河段的河道管理,协助上级审查有关河道工程建设项目。
3、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协调处理有关水事纠纷。
4、协助地方对违反水保法行为者进行查处;协助上级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5、承办全局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责
1、负责黄河上中游部分地区预防监督工作。负责国家重点水保生态环境治理区、预防保护区、监督区以及跨省际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2、督促跨省(区)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协助地方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3、依法组织审查分管区域有关水土保持规划及水土保持方案,并督促检查规划、方案实施。
4、编制管理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
5、按上级要求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监测网点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与交流。
6、负责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职责
1、科研课题与技术开发项目的争取和论证。
2、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学试验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3、重大科研课题与技术开发项目的计划与合同管理。
4、科技成果的审报、推荐评奖与推广应用。
5、负责科技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全局档案、图书、情报资料的管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F.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相关背景
自1980年建局以来,以黄河上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了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流域治理规划、外资项目实施与管理、预防监督、河道水政水资源管理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遥感普查及水沙动态监测等工作。积累了大量的成果报告和基础数据资料,为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决策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参考依据。
我局下辖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和西峰、天水、绥德三个水土保持治理监督局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临潼疗养院等5个局属单位,下设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黄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黄河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公司、黄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局、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遥感普查及监测项目办公室、规划设计研究院、黄河水利委员会直属上中游水政监察总队、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直属水土保持监督支队等8个职能机构和机关12个职能处室。全局现有职工1200多人,其中局机关350人。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有全国历史最悠久,面积最大,资料最丰富的水土保持试验研究基地;有8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级奖励,47项成果获省部(委)级科技进步奖,50多项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出版不同级别的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论文集50余册。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交流的学术论文100多篇。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250多篇,编印水土保持科研成果与各类正式出版物近300万字。其中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梯田建设、坝系建设、砒砂岩地区沙棘植被建设、外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特别是通过全面系统研究黄土高原地区的环境、资源、经济和社会等综合问题,先后参与和主持完成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专项治理规划》、《黄河流域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近期实施规划》等一系列全国规划及黄河上中游地区一系列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多沙粗沙区专项治理规划,支流及区域性水资源、水利工程、河道整治、综合监测评价规划以及大型矿区、大型水利工程绿化美化规划;主持或参与编制了水利部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行业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局属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三个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都持有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设计乙级资格证书》,有能力承接大中小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中小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任务。为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科学研究与技术示范,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建设试点,研究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增强工程措施整体功能,提高综合效益。深入开展经济植物的引进与开发利用研究,最大限度地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直接经济效益,调动了群众治理荒山荒坡的积极性。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与先进技术,提高了水土保持治理的技术含量,促进了水保措施规模效益的形成。水土流失规律及水土保持措施减水减沙效益研究为治黄重大决策提供了基础资料和基本理论,为治黄决策和宏观指导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水土保持综合措施研究方面,先后开展了水坠法筑坝技术研究;坡耕地的改造和利用技术研究;造林立地条件类型划分研究;水土保持灌木研究;抗旱造林技术研究;水保林配置研究,沙地飞播造林种草试验;山地果园丰产技术研究;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研究;优良牧草引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等;从理论和实践上基本解决了坝系优化设计与施工、运用与管护,坡耕地改造利用与增产,林草植被适地适树等技术难题。
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研究为快速治理黄土高原、振兴经济提供了系统模式和示范样板。经过五期164条试点流域和两个综合治理开发试点县的全面推广与示范,在黄土高原已逐步形成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县域为单位,以大流域为骨干,生物与工程措施同步,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立体开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综合防护体系,用试点的成果和经验极大地推动了整个中游地区的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截止2001年底,黄土高原地区累计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9.05万平方公里。建设治沟骨干工程1500多座,每年减少入黄泥沙3亿吨。建设川坝地670多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生态林1170万公顷。其中近5年间,共完成综合治理面积6.25万平方公里,建设治沟骨干工程658座,淤地坝380余座。治理速度为八五期间的10—15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治沟骨干工程和坝系建设经过十多年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已经证明成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的一大重要措施,被当地政府和群众所广泛接受。到目前由中央投资已在黄土高原地区建成的骨干坝1500座,另有3万多座小型淤地坝已形成了坝系。这些工程措施不仅有效地减少了入黄泥沙,而且还蓄水造田,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规划未来12年内黄土高原将会再建成6000座骨干坝,必将对治黄事业产生重要的支撑作用。
沙棘-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的佼佼者,被誉为黄土高原治理特别是砒砂岩地区治理的突破口,之所以异军突起,也无不倾注广大水保科技人员的心血,从选种、引种、育种到实验、推广,都体现了科学技术的作用。目前,沙棘资源建设已经成为黄土高原水保建设的一个单独建设项目,被广泛重视和大面积推广。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方面,自《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健全机构,完善法规,抓好“三权”,查处大案要案等手段,经过试点示范,重点突破,全面启动,完善提高,已呈现出了“强化国策意识,准确法制观念,建立执法机构,出台配套法规,全面开展执法”的新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几年了黄河中游地区各级监督机构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500多次,出动宣传车15000余辆,张贴宣传标语6万多条,制作固定宣传标语牌80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1000多次。已建立监督执法机构339个,占应建机构的90%。配备专职监督检查员2875人,兼职监督检查员7000多人,持证上岗4700多人。开展并验收的140个执法试点县都成立了执法领导小组,落实了各部门的职责。有30个县的监督部门和法院、公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七省(区)都正式出台了“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补偿费、防治费计征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配套法规和执法文书。先后共查处各类水保违法案件6553起,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27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53万元。共审批大、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表)12500个,其中省级以上开发建设项目36个。
G. 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的主要业绩成果
建站60多年来,坚持科研面向生产、联系实际,走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探索,取得了大批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先后开展试验研究课题400多项,撰写水保科技论文1500多篇,公开发表280多篇,在国际学术会上交流50多篇,出版专著2部,汇编论文集6册。获国家级奖2项,省部级奖4项,产生了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国水土保持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上世纪40—50年代,我站先后开展了梯田沟洫工程、垄作区田、坡面径流小区试验、大柳树沟综合治理、牧草引种与培育、刺槐沟壑造林、沙棘人工栽培、柳篱挂淤、山地果园栽培、新技术引进与应用、支流水沙分析方法的改进、基本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等一批开创性的试验研究项目。其中大柳沟综合治理试验是我国最早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坡地保土耕作、梯田沟恤、刺槐护坡、土柳谷坊,柳篱挂淤等措施,探索出了农林牧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标本兼治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成功经验,实现了“泥不下山,水不出沟”的治理效果,开创了我国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的典范。建立的南山试验场是全国最早的示范区;五十年代培养了闻名全国的武山邓家堡等一批水保先进典型;在天水实验区创建的黄河流域第一个牧草试验原种圃,先后由美国等地采集并引进牧草430种,经过多年潜心研究,终于培育成抗逆性强,适应好,产草量高的草木樨,葛藤、毛叶苕子等并纳入粮草轮作。在1955年的全国第一次水土保持会议上,草木樨被誉为西北地区的“宝贝草”。为此,1957年国务院水土保持委员会对试验推广草木樨、刺槐等做出杰出贡献的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授予特等奖,并颁发“面向群众、联系实际、科研为生产服务”的锦旗一面,受到朱德副大大和谭震林副总理的高度赞扬。60—70年代的吕二沟小流域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受到了各级领导及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建立了天水石崖水土保持示范点。 80—90年代,培养的秦安县王窑水土保持示范基地,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样板。年代对早熟沙打旺、小冠花等草种研究试验有突破性进展,1991年被全国牧草评审委员会确认为育成品种。我站在“948”优良植物引进与繁育中,成功引进了10多个品种,并将推广试验延伸至藉河示范区,为大面积推广种植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998年参与设计并实施的黄河流域第一个大型水土保持示范区——藉河示范区,是目前黄河流域规模最大的水土保持生态典范工程,已成为新时期城郊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样板。按照建设大型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工程的基本思路,以藉河流域为骨架,以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城郊为项目区,以小流域(片)为建设单元,进行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该区域和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工作。通过示范区建设,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建设以林果产业为主的生态农业,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明显的带动、推动作用。藉河示范区已成为融生态、经济、科研、监测为一体的具有高科技含量、高质量标准、高产出效益、高示范效应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样板工程。
2000年以来,经过 “十五”和“十一五”规划的建设,我局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职工队伍建设、水土保持科研、水行政管理、精神文明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扩大、水行政管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再上台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科研、管理、经济创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就。
开展的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下称后三区)治沟骨干工程建设,改写了丘三区不能打坝的历史;规划设计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的藉河示范区已成为大面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典范;正在进行的“水土流失原形观测”、“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典型小流域水土流失试验分析”、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宽谷丘陵区农牧综合开发模式示范与推广”、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数学模型研发和模型黄土高原建设、水土保持监测公报等项目、课题,在水土保持行业独树一帜。
在科技合作方面,先后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等大专院校,中科院西北水土保持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协作关系,开展了一系列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实现了由内向型向外向型、保守式向开放式方向发展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