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什么

纪委案来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职能包括源:
负责本地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办;协助办理本地管理干部干部任职前组织部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受理、分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和其他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办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本地协调机制;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和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等情况,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统计分析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指导本地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❷ 纪委的案管是什么部门

纪委的案管室,全称案件管理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是对纪委自身办案程序及办案人员纪律进行监督,并有权对案卷进行调阅的一个部门,设在纪委内部的监督部门,是自己对自己办案方面的监督,目的是防止灯下黑。

职能是:

  1. 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

  2. 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

  3. 监督检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部分县(区)一级的案件监督管理室还兼备银行查询手续经办等职能。

❸ 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具体是干什么的

纪委的纪检监察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内法规,检查党的路容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建设,监督党总支会决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案件管理室:负责廉政文化建设,承担党员干部及群众的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扩展阅读:

监察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❹ 如何加强规范纪委案件监督管理

  一、目前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相对独立的职能部门。目前,各基层纪委在案件监督管理上采取了一些措施,象征性的成立了一些所谓的案件监督管理室,但设置比较混乱,不科学。如有的纪委虽然设置了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却是由办案人员来负责案件的管理。实际上都是依附在其他部门,一班人马,两个牌子,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第二,运作不规范,没有真正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效能。实践中,各基层纪委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各办案部门的内部管理来实行。即通过对案件的讨论、汇报、签发、审批来实现对案件质量的管理。也就是部门负责人行使管理权,对本部门案件监督管理进行“自治”。另一种方式是上述所提到的所谓的专门部门进行的案件监督、检查、处理的模式,即“查处式”的方式。无论是“查处式”还是“自治式”的内部监督管理模式,在保证公正行使纪委权力方面是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两种模式都具有局限性。“查处式”由于是专门部门进行,力度较大,但具有特定性和被动性,是一种事后监督管理。“自治式”虽然可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具有主动性和经常性,但由于在部门内部,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对案件监督管理已列入议事日程,设有领导和工作人员。但由于领导工作繁忙,工作人员兼职较多,无法保证正常开展工作。往往是头痛治头,脚痛医脚,呈现短期性,缺乏延续性。

    第三,考评检查不科学,难以形成案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近年来,不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案件质量检查和执行办案流程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虽然此举对案件质量能起到促进作用,但行政色彩浓重。如抽评的案件数量少,有的部门只有办案数百分之一,不能反映整体情况;抽评案件类型不确定,缺少代表性;有的考评偏重于具体数字,对现代化办公设备的副作用考虑不周;同时,评查人员业务素养、实践经验、责任心和原则性的差异,都使得考评活动不具有说服力和指导性。所以这种考评并没有与业务管理真正有效衔接。但办案过程是一样的,案件从受理到作出结案决定,基本在部门内部和承办人的掌握之中,处于封闭状态,缺乏对案件全程监控和有效管理机制。因此,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内部监督管理现状,必须尽快建立以案件为中心的监督管理机制,也可称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二、科学构建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的设想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对案件程序实行监控,质量考评,进行统一管理,全程监督。我们认为应从机构建立、运作规程和考评方案三方面来构建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模式。

    首先,应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明确具体的职责。既然负责纪委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构等级应高于其它办案部门。这样,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在人员数量上可按办案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到十进行配备,根据工作量权衡,二人负责案件的监督管理,专人负责案件的统计、汇总。这样既可防止人浮于事,也能保证督管到位。办公场所可分为二个区域:一个是接待场所,主要负责案件进出、备案材料等收集,台账登记等事务。一个是其他工作场所。在机构的人员配备上,应以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时具有工作责任心强、原则性强、能吃苦的“精英型”纪检监察干部组成。

    第二,应建立规范的案件管理运作机制。强化案件监督管理,促进和维护执纪公正,是纪委改革的重要部分。因此,应当率先走在其它业务改革的前列。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内部监督管理一直是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虽然各级对执纪活动和案件质量提出了许多原则性要求,但管理手段宏观把握较多,环节管理甚少,事后总结多,事前事中关注少,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简单不全面。造成了有制度但落实不力;有措施但问题频出;有查找但纠而复发。因此,在执纪活动中,执纪不严,标准不高的情况还客观存在。从而说明强化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运作规则方面主要体现对案件的全程监督和统一管理。实行案件统一进出,一个窗口对外。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采用计算机管理。日常负责案件受理,案件分配、各类备案材料收集整理、办案进度和办案环节变化的掌握、主要法律文书管理和开具、卷宗移送、案件办理过程的信息收集反馈、对重点案件的检查、组织案件考核评估等。通过规范业务流程,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随时都能直观真实的掌握部门或分管部门的办案情况和个案进程。业务部门和承办人主要承担案件的办理工作和对相关案件提供有关材料,说明理由。从而实现监督管理的优化和提升。

    第三,应建立科学管理的考评方式。案件质量标准是开展案件监督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因此,抓案件监督管理必须首先设定好严明的案件质量标准。标准既要体现在案件的处理结果上,更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中,形成过程与结果的统一。经过多年的实践,《规定》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但《规定》中很多内容仅是从宏观指导角度设定的,不少环节不可能过细,如考评内容主要是以结果和已出现的问题来评定的,办案流程规定的很细,但如何抓环节落实缺乏有效性。因此,不具有监督管理中的及时性。考虑到执行和操作的可行性,设定标准应把握三点:第一,法定性与特定性相结合。依据执纪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法定性规定,分门类确定在各个特定的业务环节中。第二,全面性与流程性相结合。全面性就是符合实体与程序要求,强调的是执纪质量。流程性强调的是监督管理制度和个案工作效率。第三,合理性与效益性相结合。标准设定要切合实际,使其成为办案人员提高质量、效率的有力帮手。当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减少和杜绝工作的盲然性和随意性,避免出现形同虚设的手续和繁琐的环节增加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工作量。

    三、构建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应需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案件监督管理体系是一项较为繁杂的系统工程,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效率性。但长期以来人们形成的办案习惯需在短期内改变是不切实际的,必然要有一个转变和适应的过程。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发挥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的作用,使这一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仍需要注意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执纪观念要更新。案件质量是执纪公正的生命线,关系到法律法规权威与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作为基层纪委的办案人员首先在执纪观念上要转变,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的意识,把案件质量问题放在办案的首位。这样,才能达到建立案件质量管理机构的目的,才能保证执纪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当前,基层纪委业务人才资源匮乏,业务钻研氛围不浓,一些纪检监察事业心、责任心、上进心不强,工作缺乏活力,少有压力等,根本问题就是管理制度上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方面在人事管理上存在不能解决人员进出口管理瓶颈,尚未建立岗位末位淘汰的职业化选拔机制。另一方面在业务管理上缺乏长效严格的管理手段和措施。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办案工作。因此,通过办案工作的环节跟踪,强化监督管理,就能有效的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其次是应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扎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很难落实到位。

    我们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一是应建立预警措施。主要是对办案程序、办案效率,完成时间段工作以及上级考核考评要求完成的数量性工作,进行提醒催办。二是抓好警示措施。主要是在对案件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口头、书面方式进行信息通报,及时予以纠正。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措施。主要是对已发生错案进行责任划定提请追究。当然,案件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还包括很多方面,特别是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管理方的敬业,被管理方的理解和支持以及权责对应的奖惩制度等多方面的良性互动。 再次是制度执行上要从严把握。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关键在落实,再好的制度落实不到位,也等同于虚设。因此,在执行这一制度上,要从严把握,严格考评,不能在执行上打折扣,搞特殊化,要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办案流程的规定去执行这一制度。真正使这一制度在落实上不走弯路,达到预期的效果。 总之,案件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培养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职业责任,使其固化在办案人员的执纪意识和执纪行为之中。

❺ 纪检委内都有哪些科室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如下:

1、办公厅: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部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2、组织部:

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3、宣传部:

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4、研究室:

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5、法规室:

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6、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7、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8、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协调工作;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重要情况;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等。

9、案件监督管理室:

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10、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11、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

承办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12、案件审理室:

审理委部直接检查处理和省(部)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部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1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14、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等。

15、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16、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17、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 [6] 。

(5)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扩展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新组建的监委不设党组,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❻ 请问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相当于多大的官,怎么衡量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又主要是做什么的

以地级市为参考,不含北京上海等直辖市。

1、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高配半级,副处职;

2、主要负责举报线索的归口、分配管理,对办案进行监督;

❼ 纪委的案件管理中心是什么部门,具体做什么工作的

你说的这个部门有个专门的名称,叫案件监督管理室。
职能是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专受理下级纪检监属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监督检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部分县(区)一级的案件监督管理室还兼备银行查询手续经办等职能。

❽ 纪检案件监督管理主要工作是

主要有五项职能: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组织协调、督促办理。
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对查办大要案件进行组织协调;对查办案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案件、重要线索及相关事项负责督促办理;负责案件统计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