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站通报
㈠ 总监理工程师因为生病住院长期不到岗,质监站能上报省厅通报吗
是有能力、有作为的人,这些人的待遇将达到安全副总的水平,准确的说法叫“安全总回监”。具体说来,答这些人具备全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确实提高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副厂级或正科(处)级,只不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办法实施后,要求他们必须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㈡ 省质监站能查询到该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吗
看看检测报告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报告上盖的什么章?
看看建委的工程内是住房工程还是交容通工程?
如果是城市建设中的道路桥梁,那是属于市政桥梁专项,是属于建委管的,按理应该出市政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或结构类的资质报告,交委质监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能会不被认可;
建设部和交通部是两大部门,一般来说是分离的,各自为政!
㈢ 质监局对监理单位的通报怎么回复
可以分三部分,
1\是针对质监局(有这个单位??我只知道安监局和质监站)的通报汇总专性的描述属.
2\是针对提出的总监不在岗(总监不一定必须随时都在岗,这是领导阶层的特权,但是必须保证80%的在岗率,也有地方规定的一周不少于4天,看地方)和现场管控不力自我答辩,大概意识是我们随时在岗,你们来检查的时候刚好有其他事,然后现场管理我们开了多少会,口头说了多少次,发了多少通知什么的.
3\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的管控措施,比如感谢质监局的监督,我们将在以后继续怎么怎么的高要求的做,可以分出个123点来,比如我们总监提高到工地时间,增加会议次数,加强人员责任性,建设各种规章制度,跟踪监督什么的
㈣ 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告通知关于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的处罚通报
关于对严重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及参建单位的处罚通报
牡丹江市建设局文件
牡建政发[2007]110号
关于对严重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及参建单位的处罚通报
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参建七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解决建设工程不备案擅自使用和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经市建设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下列9项严重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涉及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1.由华侨开发公司开发,华侨建筑公司、华联建筑公司、春城建筑公司、西安建筑公司、市建三公司施工的南苑小区。1999年11月开工,2001年1月交工。8号楼用户于福林从2001年4月多次到建设部、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反映其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至今又有多人多次分别到市政府、市信访办、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特别是2006年6月,7号楼、9号楼等住户多人多次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小区多栋楼屋面渗漏、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华侨开发公司采用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波瓦屋面出现渗漏,未按书面承诺进行维护,虽经我们多次督促,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但华侨开发公司却迟迟没有处理,直到2006年10月才将9号楼屋面处理完,而其它楼的屋面至今却一直没有进行处理。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七十五条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八章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限2007年8月30日前整改完,保证用户不再上访。
2. 民大开发公司开发,大东建筑公司施工的高压开关小区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2005年5月交工。2005年8月,1号楼用户于春玲到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反映墙体霉变长毛等质量问题。近两年来,经我站多次调解,开发公司一直不能彻底进行处理,致使用户多次到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七十五条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八章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限2007年6月30日前整改完,保证用户不再上访。
3. 联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民政建筑公司施工的0826片综合楼工程,于2003年7月开工,2006年8月交付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曾于2006年9月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催办开发公司限期办理备案手续,至今开发公司没有办理备案手续。2007年3月5日晚,因牡丹江突降暴雪,致使1号楼和2号楼3区屋架发生塌陷,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没有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不能积极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处理,造成屋面渗漏,致使用户多人到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7年4月9日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但是,建设单位至今没有进行处理。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限2007年7月30日前整改完报送备案。
4. 牡丹江名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建设的汽车销售服务展厅工程,于2004年9月开工,2005年5月交付使用,经多次催办,至今未申报备案。限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备案,补办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否则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5. 南江村集资住宅办公室建设的南江村集资住宅楼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2004年5月交付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曾于2004年8月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催办建设单位限期办理备案手续,至今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八)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南江村集资住宅办公室负责人张连滨记入局网黑名单,限制从事建设开发和建筑施工行为。限2007年6月30日前报送备案。
6. 中德塑胶管厂建设,大东建筑公司施工的厂房工程,于2005年5月开工,2006年10月交付使用,至今未申报备案,且木屋架等部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整改。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八)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中德塑胶管厂予以经济处罚,限30日内报送备案。对大东建筑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7. 牡丹江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远东小区1#-5#综合楼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2005年8月竣工,2005年9月交付使用,开发单位擅自将已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后的住宅单元内消火栓系统及大市场内消防电气工程取消,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5年7月27日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2006年12月28日签发限期备案通知,违规行为至今未整改。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限期60个工作日内完善恢复消防设施,完成工程备案。
8. 牡丹江东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新苑小区1#-5#楼工程,于2001年3月开工,2001年11月竣工,2001年12月工程未经竣工备案就投入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多次督促开发单位办理工程备案,并于2006年12月30日签发限期备案通知。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限30个工作日内完善监督注册手续,完成工程备案。
9. 哈尔滨重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开发,牡丹江市华联建筑公司、中大建筑公司、市建三公司施工的重阳小区2#3#4#5#楼工程,于2000年5月开工,2006年1月交付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6年1月6日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2007年4月24日下发关于重阳小区工程未认证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书,多次催促开发单位办理工程竣工认证。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不完整。对哈尔滨重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牡丹江市华联建筑公司、中大建筑公司、市建三公司通报批评,责令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限30个工作日开发单位办理完工程认证手续,对哈尔滨重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牡丹江记入局网黑名单,长期挂网。
以上9个项目涉及的违法违规单位,市建设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希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所涉及到的各方主体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对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建设工程违法通报
上 报: 省建设厅
抄 报: 各县(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牡丹江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发180份
㈤ 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通报怎么回复求回复样本
<a href="http://www.sdjt.gov.cn:8877/zjgl/jtzj.jsp" http://www.sdjt.gov.cn:8877/zjgl/jtzj.jsp 有把山东省交通运输部网站的页版面暂时开放权
㈥ 监理单位被质检站通报严重吗
一般不会罚款,仅会对总监扣分,且对监理单位通报批评。
但如果出现重大安全、质量责任和事故的话。就说不定了。
㈦ 质监站对工程检查后下发通报和整改通知单
需要回复: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结果上报质监站。
㈧ 湖南通报“蛋白固体饮料”调查情况结果如何大家应注意什么
2020年6月5日,湖南省通报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是经销商为扩大产品销售,对产品性能作夸大宣传的欺诈、误导消费事件。
㈨ 我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委托的省质监站做的质量鉴定,请问鉴定结果是否公正
应该是公正的。
但是,在鉴定前您需要确认以下情况:
1、开发商委托回的单位是否是省质答监部门(或其下属机构),这个可以打电话到质监部门咨询(一定注意询问的态度!);
2、需要开发商出示委托申请(或类似书面文件)复印件,及省质监部门的批示(原件),以确认此次鉴定已经在政府部门备案;
3、确认上门的工作人员确系为质监部门在职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工作证等相关证件,一切确认后才可让该工作人员进行鉴定;
4、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一定要在场,该在场人员需要有加盖开发商公章的书面委托书,这张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一定要妥善保管。
如果,您对鉴定报告依然存有疑虑,可提交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结果为最终、有效的结论。
㈩ 有了解质监站情况的朋友,谁能介绍一下那里的情况啊
主要是检查质量和安全问题,就好像建设单位的安质部一样。并且回权力比建设单位答大,建设单位就是业主,那你说待遇会差么。不过事情比较多,经常陪同上一级质检站以及建设单位还有自己内部组织的检查,经常可以去下面的单位发发标。挺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