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纪检监察网
A. 潍坊市城建局有姓高的局长吗。以前有吗
主要领导
李广东 市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 主持市住建局全面工作。
钟光文 市住建局副局长(正县级) 负责建设法制、信访投诉、提升市区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城建行业管理、城市防汛、城建档案管理、风景名胜区建设与管理;负责市高铁新片区开发建设等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科、城市建设科、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崔华东 市住建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建筑业全面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建设行业科技教育、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交易工作;负责市站南广场片区开发建设等工作。分管局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市墙改节能办公室,联系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田洪波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新闻发言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文稿调研、政务督查、信息宣传、网站信息化、机要保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老干部,包村联户及工、团、妇等工作;负责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稳定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的联系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总支、机关服务中心、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
卢波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负责房地产开发与征收管理、招商引资、商品房预售监管、房产中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住房置业担保、房产交易管理及建筑产业化等工作,负责房地产领域稳定工作。分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房产交易中心)、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办公室,联系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华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戴玉霞 市住建局副局长 负责城镇化、村镇建设、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试点、中小城市试点、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镇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工作。分管局审批服务科、城镇化工作科、村镇建设科。
张希林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负责棚改旧改、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分管局住房保障科、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刘东民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主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建筑业行业发展、建筑市场管理、劳保、装饰装修、清欠等工作,负责建筑业领域稳定工作。分管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联系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王泉波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主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面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设监理、建设扬尘整治等工作。分管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B. 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的主要职责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和市直各单位及其由市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和市政府规章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市直各单位中由市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条规,拟定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
(七)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作用的工作。负责组织潍坊市监察学会的学术研究及其他各项活动。
(八)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按照权限,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C. 中纪委网上实名举报
中纪委网站:www.12388.gov.cn
附: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版象违权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D. 潍坊市纪检委人员名单
这个不方便透露,虽然我知道,有什么事你可提出来,否则私自泄露人家名字起码是种不礼貌的行为。
E. 市纪委,监察局对嫌疑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后果会怎么样
市纪委,监察局对嫌疑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后果是三种:
1、干部没有犯错,积极配合调查,纪委会帮其沉冤得雪。
2、干部有问题,那么纪委将会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
3、干部违纪违法,纪委将先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在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
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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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少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祝少敏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知法犯法、执法违法,靠山吃山,嗜赌成性,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破坏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祝少敏开除党籍处分;
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信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F. 《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执行范围为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具体究竟是什么范围。
具体机关范围包括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监察室,纪委监察局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
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都是地级各纪委监察局,而且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2014年12月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思路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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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津贴实施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以及其他办案辅助人员。
二、岗位津贴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天2.2元。其中,县级法院办案人员由现行的0.4元、0.5元、0.6元提高到2.2元。
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因节、假日、病、事假或脱产学习等原因未参加办案的,不发给岗位津贴。调离上述岗位的人员,停发岗位津贴。
四、经费来源。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实行岗位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隶属关系,分级负担。
五、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的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享受公安干警岗位津贴标准,目前暂按人薪发[199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G. 在纪检委网站揭发检举的信息怎么删除
可以通过写举报信、电话举报、
网络举报等方式检举。
网站揭发检举的信息个人无法删除。
只有纪检委网站管理员才能删除揭发检举的信息。
H. 可以在网上举报贪污人员吗
可以。各级纪检部门在网上都设立有专门的网站,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内网页链接)
一、纪检监察容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归口管理
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
最好能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