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民的监督权包括哪些

监督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专权。

【法律依据属】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1)评议监督权扩展阅读: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都要严格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法定的对象进行监督。

是否需要行使监督权,如何行使监督权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只有坚持依法监督,监督才能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② 监督权指的是什么

听婵释禅先生给“监督权和监督制”下的定义。

所谓“监督权”:就是指各层级组织和其人民,运用道德约束、舆论监督、批评批判、制度检查、揭发举报、经济处罚、纪律处分、法律严惩等监督方式对那些违背公平正义、公正合理、平等民主、自由人权、公益公德和违法乱纪、贪赃枉法等不良行为进行监督的民主权力。

所谓“监督制”:就是指各层级组织和其人民,在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对那些违背公平正义、公正合理、平等民主、自由人权、公益公德和违法乱纪、贪赃枉法等不良行为进行监督的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需要遵循、遵守、依据和依托的基本制度和监督程序等。

③ 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有什么区别

这两种权利有明显的区别,具有监督的权利,但并不具备批评建议的权限回,批评建议权应答该是在接受监督后提出的批评建议。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④ 人大监督权和公民监督权的区别

性质不同:人大监督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其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政协监督专是民主监督。 对象属不同:人大监督是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政协监督是政协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发表意见进行协商,以及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方式不同:人大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工作评议和执法评议和行使质询权等方式进行监督;而政协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⑤ 公民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有哪些表现

(1)信访举报制度,是我们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专利的重要途径之一属,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得到切实保障。
(3)舆论监督制度,舆论监督以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4)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

⑥ 公民监督权的主要内容

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版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权

监督权包括:1、批评、建议权;2、控告检举权;3、申诉权。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国家机关负有查清事实进行处理的义务,我国的刑法和宪法都对此进行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⑦ 公民网上评议政府行使了什么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方对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 [1]

⑧ 民主监督与监督权区别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专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属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一方面,人民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另一方面,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极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极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