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疫情期间领导干部在廉洁方面是怎么做的

这个问题有点怪怪的,因为竟然是领导,他应该多为群众着想,多为群众办实事,加上疫情期间,在时间上需要付出的更长,身体会更辛苦,怎么可能存在廉洁问题???

Ⅱ 疫情期间用真实身份公布信息是否负法律责任

要负法律责任,涉嫌污蔑他人名誉!特别是你使用真名!疫情期间政府有权公布实名不犯法,个人公布就犯法!

Ⅲ 干部疫情期间为村民推销农产品提取报酬违纪吗

你好!个人觉得,在疫情期间干部为农民推销产品,提取一定的报酬是合回情合理的。只要不是高答额提取,就不应该算违禁行为。对与这样的干部,个人觉得已经很好了,因为受疫情影响好多产业部门都已经无法正常买卖!有领导能出头帮助推销产品,这已经是帮了村民大忙。不然农产品滞销还不都是发霉扔掉。

Ⅳ 请问疫情期间瞒报被免职,现在可调另一部门当正职干部吗

在疫情期间因为瞒报被免职,原则上来说不可以再调到另一部门当干部了,但是由于免职不是处分,只是一种处理方式,所以还是有机会重新当领导的

Ⅳ 领导干部在疫情期间欧打工作人员应受到什么处罚

新冠。疫情防控,体检要求,市民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小区及公共场所,版疫情监控,测点权测,楚楚人员提问,是政府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绝大多数市民都表示理解并积极配合,但仍有个别市民不以为然我行我素甚至辱骂殴打,简易工作人员,这一行为实在令人气愤不已,在疫情期间殴打,简易工作人员的行为触犯了哪一条法律呢,答案就是,妨害公务罪。

Ⅵ 疫情期间政府做了哪些事能体现其政治职能

疫情期间政府能体现其政治职能的事儿:组织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职责、紧急应对疫情的职责、对疫区实施封锁的职责、调集人员、公布、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职责

1、组织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2、紧急应对疫情的职责。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并予以。

3、对疫区实施封锁的职责。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4、调集人员、调用储备物资以及征用相关设施、设备的职责。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5、公布、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职责。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Ⅶ 疫情期间,有哪些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现如今,疫情是我们的头号大敌,也是我们所有中国人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奉献属于自己的力量。除了在一线抗击疫情的医务人员之外,还有很多的部门和人员都在行动,不管是管控还是设立检查点,都是应对疫情的必要措施,而在这个期间,也让我们看到了很多人性“黑暗”的一面。面对疫情,我们一定要做到守则、守规、守法!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

3、不得擅自哄抬物价。

在防控疫情期间,不管是日常的财米油盐还是防护设施设备,都是必需品,也是短缺品,也正是因为如此,有些人在此刻不是想着如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是想着发国难财,想着靠疫情一夜暴富。哄抬物价的行为屡见不鲜,而对于我们普通百姓而言,如果遇到哄抬物价的行为,一定要取证举报,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处罚!

疫情当前,匹夫有责。对于普通老百姓的我们,可能能做的不多,但是做好了自我的防护、少给国家添麻烦,好好的呆家隔离就是最好的奉献。相比于那些自以为是、不嫌事大的人来说,我们更加显得平凡而伟大!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Ⅷ 疫情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相关的材料作文可以以最美逆行者为题吗

可以,疫情期间大部分人都在家隔离,部分人坚守岗位就是最美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