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送达文书有几种方式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
可以作为证据

2. 劳动法法律文书都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年12月14日)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选)(1995年8月4日)
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2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5月3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2003年7月3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2006年8月17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

3. 劳动监察部门需要哪些资料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下列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案件受理范围:
(1)私人和非法人组织与雇用的劳动者发生的用工纠纷(如私人与雇用的保姆之间、农村私人建房与请来的工匠或帮工之间、村委会与请来的炊事人员之间发生的用工纠纷),这类纠纷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违反劳动法规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已超过法定时效2年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查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纯经济、债务、住房等纠纷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双方可通过调解、经济仲裁、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4)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事实不清,没有结论,与用人单位意见分歧大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与管理者或他人之间因民事纠纷造成的侵权行为,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投诉。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侵权行为。

4. 劳动保障监察能否对自然人下达法律文书

可以 不管相对方是法人还是自然人

5. 到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向复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制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6. 劳动监察大队能否针对自然人下达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相关的法律文书,例如
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是既可以对单位,法人,又可以对自然人、

7. 补缴社保的法律文书到劳动监查大队可以办理吗

可以补缴三年吗?好像只能补缴半年
除非法院判下来补交,你还是打电话咨询一下吧

8. 劳动监察大队送达法律文书后企业还是不支付离职工资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开出的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的文书,那么要看给出的期版限是否已到,没有权到的请继续等待,已到期限仍未支付的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加倍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9. 未注册工商执照发生拖欠工资劳动监察怎么下法律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实际操作中,劳动监察可以先向工商部门发函,工商部门可以督促单位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劳动监察再对单位进行处理。